
新乡市加强集体企业改制中资产监督管理
为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促进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河南新乡市近日出台《集体企业改制中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主要明确了市国资委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规定了集体企业被批准改制后,应当遵循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和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产权转让等一系列具体工作程序,明确了集体资产收益收缴及改制后各项剥离、提取资产的监管责任以及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企业有关责任人应负的法律责任,以此规范集体企业改制行为,确保资产监管工作到位,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