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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体经济》2015年宣传要点
发行时间:201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集体经济》2015年宣传要点

2015年,《上海集体经济》宣传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为指导,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认识、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集体合作经济宣传,推动集体合作企业转型发展,探索集体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路径,创造员工持股的多种方式,形成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使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宣传要点如下:

一、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及其重大意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准确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

二、坚持高举宪法旗帜,依法治国首先依照宪法执政。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整个国家法律具有统帅作用。必须宣传和树立宪法的权威,在城乡一体化中维护集体合作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权,鼓励和扶持城乡多种形式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探索和发展,引领人民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加强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地位、作用和优势。集体经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和优势:(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创办的,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把民间的财力和物力组织起来、调动起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共同组成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发展集体经济可以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3)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红的分配制度。集体企业实行这种劳动和资本共享利益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增加职工收入,实现共同富裕。(4)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劳动者是企业主人,职工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联,是引导劳动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途径。(5)集体资本、职工持股和社会其他资本互相参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和职工利益共同体,不仅坚持了合作经济基本原则,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示出越来越大的正能量。

四、积极推介集体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的制度创新和有效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集体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可以助推国有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可以与非公资本结合,壮大集体经济,引领非公经济共同合作发展,探索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五、积极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骨干作用。城乡一体化中多种形式新型经营主体。要大力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拓展城乡集体经济改革视域,大力倡导跨区域、跨产业、跨所有制的合作发展,在生产、消费、流通、金融等各层面,培养新型经营组织“茁壮成长”。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要发挥现代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内城乡集体经济的聚集力,吸纳就业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六、积极呼吁政府出台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宏观指导和具体政策,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特点指导与监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以加快转变企业发展与创新模式,促进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的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城乡集体合作企业发展集体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经验;制定政策法规,规制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界定、成员界定,推进股份合作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合伙制、混合所有公司制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使得集体合作经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

《上海集体经济》2015年宣传要点
发行时间:201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集体经济》2015年宣传要点

2015年,《上海集体经济》宣传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为指导,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认识、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集体合作经济宣传,推动集体合作企业转型发展,探索集体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路径,创造员工持股的多种方式,形成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使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宣传要点如下:

一、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及其重大意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准确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

二、坚持高举宪法旗帜,依法治国首先依照宪法执政。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整个国家法律具有统帅作用。必须宣传和树立宪法的权威,在城乡一体化中维护集体合作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权,鼓励和扶持城乡多种形式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探索和发展,引领人民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加强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地位、作用和优势。集体经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和优势:(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创办的,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把民间的财力和物力组织起来、调动起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共同组成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发展集体经济可以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3)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红的分配制度。集体企业实行这种劳动和资本共享利益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增加职工收入,实现共同富裕。(4)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劳动者是企业主人,职工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联,是引导劳动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途径。(5)集体资本、职工持股和社会其他资本互相参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和职工利益共同体,不仅坚持了合作经济基本原则,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示出越来越大的正能量。

四、积极推介集体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的制度创新和有效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集体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可以助推国有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可以与非公资本结合,壮大集体经济,引领非公经济共同合作发展,探索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五、积极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骨干作用。城乡一体化中多种形式新型经营主体。要大力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拓展城乡集体经济改革视域,大力倡导跨区域、跨产业、跨所有制的合作发展,在生产、消费、流通、金融等各层面,培养新型经营组织“茁壮成长”。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要发挥现代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内城乡集体经济的聚集力,吸纳就业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六、积极呼吁政府出台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宏观指导和具体政策,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特点指导与监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以加快转变企业发展与创新模式,促进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的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城乡集体合作企业发展集体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经验;制定政策法规,规制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界定、成员界定,推进股份合作企业、员工持股制度、合伙制、混合所有公司制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使得集体合作经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