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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发行时间:2014-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法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依据2008年出台的《现代化经济法案》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法国将企业划分为微型企业(ME)、中小型企业(PME)、中型企业(ETI)、大型企业(GE)四种类型。其中,中小企业(包括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不包括中型企业)共268.6万户,占所有企业数量的99.8%;从业人数590.8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46.2%,占新增就业岗位的97%。

  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方面,法国现行政策致力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型企业,即通过鼓励和支持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一批中小型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从而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主要支持政策集中在三个方面:技术创新,国际化,融资。

  一、支持技术创新

  法国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主要措施如下:

  (一) 研发费用抵扣所得税政策(CIR)。该政策1983年出台,并纳入法国税收法典,2007年修改并简化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允许企业相关研发费用的30%进行税收抵扣,最高抵扣额为1000万欧元。若可抵扣额超过1000万欧元,则对超额部分给予5%的抵扣。企业成立前两年的抵扣比例可提高到40%、35%。对不同类别的研发费用给予不同的加计系数,如科研设备折旧费加计系数75%,外包给研究所、大学等研发支出加计系数为200%。2010年,共1.8万家企业申报享受该政策,其中80%是中小企业。据经合组织(OECD)测算,法国企业在研发上每投入1欧元,可得到0.425欧元的税收减免,远高于美、英、德国等。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对企业申报CIR的条件之一是企业雇员人数不可低于上年。

  (二) 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政策(JEI)。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盈利年度起,所得税三免两减半;免缴8年研发人员社会保险分摊金;利润未超过38120欧元的部分按15%所得税率(标准税率33.33%)征收;对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免征七年的地方经济捐税和建筑土地税等。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中小企业;2.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不包括更名企业和以重组等方式创建的企业);3.研发费用占费用总额15%以上。2011年共有2800家企业申请JEI。

  (三)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不超过1000人的中小企业减免50%专利申请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法国工商会等组织开展推动中小企业工业产权工作计划,为近5年未申请专利的中小企业提供工业产权预诊断服务,组织培训等活动,使更多中小企业明白知识产权保护是赢得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创造未来价值的动力。

  二、融资支持

  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 France),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创建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手段包括担保、投资、补助3种。

  (一) 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受政府委托管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50多亿欧元),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收取0.6%的保费,与商业银行风险分担比例为6:4。2012年共为7.2万个中小企业提供320亿欧元贷款担保服务。

  (二) 以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投资。2012年共投资1000家企业。1. 直接对中小企业投资。一是对成立5年以上、近3年盈利的中小企业发展及转让、重组等提供投资,2012年投资140亿欧元;二是对初创的新兴行业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主要针对绿色科技、生物技术等行业,2012年投资10亿欧元,计划到2017年完成投资120亿欧元,占法国风险投资的50%。2. 通过250个地方战略投资基金会间接投资中小企业。根据不同基金会的投资偏好投资于中小企业从初创、成长到发展、转型等不同阶段。2012年投资60亿欧元。

  (三) 对创新型企业研发项目提供无息贷款和无偿资助。对创新型企业研发产业化项目投入提供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50%的无息贷款。若项目获得商业成功,则归还资金;若项目失败,则无需归还。40%的受益企业成立不到5年。对于研发项目的某些投入,如前期市场调查、设计、后期申请专利、购买科技信息等费用,给予中小企业最高不超过3.8万欧元的无偿资助。

  三、支持出口和国际化

  中小企业是法国出口(商品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其数量占法国出口企业户数的94%,出口额占总量的40%。法国主要通过4个机构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一是通过法国企业国际发展局(UBI)为中小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咨询等服务。二是通过法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COFACE),实施“业务开拓保险”政策性保险计划,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费用返还65%-80%。三是通过法国外贸顾问委员会(CNCCEF)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四是通过“中小型企业合作协约”(Pacte PME)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进入国际市场。

  此外,法国还有40个技术创新中心、40个欧洲企业创新中心(CEEI,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3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为数众多的行业性、区域性协会组织,为中小企业创建、技术创新提供专业服务。政府则通过提供启动资金、购买服务或委托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协会组织为中小企业服务。

法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发行时间:2014-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法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依据2008年出台的《现代化经济法案》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法国将企业划分为微型企业(ME)、中小型企业(PME)、中型企业(ETI)、大型企业(GE)四种类型。其中,中小企业(包括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不包括中型企业)共268.6万户,占所有企业数量的99.8%;从业人数590.8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46.2%,占新增就业岗位的97%。

  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方面,法国现行政策致力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型企业,即通过鼓励和支持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一批中小型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从而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主要支持政策集中在三个方面:技术创新,国际化,融资。

  一、支持技术创新

  法国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主要措施如下:

  (一) 研发费用抵扣所得税政策(CIR)。该政策1983年出台,并纳入法国税收法典,2007年修改并简化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允许企业相关研发费用的30%进行税收抵扣,最高抵扣额为1000万欧元。若可抵扣额超过1000万欧元,则对超额部分给予5%的抵扣。企业成立前两年的抵扣比例可提高到40%、35%。对不同类别的研发费用给予不同的加计系数,如科研设备折旧费加计系数75%,外包给研究所、大学等研发支出加计系数为200%。2010年,共1.8万家企业申报享受该政策,其中80%是中小企业。据经合组织(OECD)测算,法国企业在研发上每投入1欧元,可得到0.425欧元的税收减免,远高于美、英、德国等。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对企业申报CIR的条件之一是企业雇员人数不可低于上年。

  (二) 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政策(JEI)。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盈利年度起,所得税三免两减半;免缴8年研发人员社会保险分摊金;利润未超过38120欧元的部分按15%所得税率(标准税率33.33%)征收;对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免征七年的地方经济捐税和建筑土地税等。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中小企业;2.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不包括更名企业和以重组等方式创建的企业);3.研发费用占费用总额15%以上。2011年共有2800家企业申请JEI。

  (三)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不超过1000人的中小企业减免50%专利申请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法国工商会等组织开展推动中小企业工业产权工作计划,为近5年未申请专利的中小企业提供工业产权预诊断服务,组织培训等活动,使更多中小企业明白知识产权保护是赢得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创造未来价值的动力。

  二、融资支持

  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 France),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创建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手段包括担保、投资、补助3种。

  (一) 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受政府委托管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50多亿欧元),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收取0.6%的保费,与商业银行风险分担比例为6:4。2012年共为7.2万个中小企业提供320亿欧元贷款担保服务。

  (二) 以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投资。2012年共投资1000家企业。1. 直接对中小企业投资。一是对成立5年以上、近3年盈利的中小企业发展及转让、重组等提供投资,2012年投资140亿欧元;二是对初创的新兴行业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主要针对绿色科技、生物技术等行业,2012年投资10亿欧元,计划到2017年完成投资120亿欧元,占法国风险投资的50%。2. 通过250个地方战略投资基金会间接投资中小企业。根据不同基金会的投资偏好投资于中小企业从初创、成长到发展、转型等不同阶段。2012年投资60亿欧元。

  (三) 对创新型企业研发项目提供无息贷款和无偿资助。对创新型企业研发产业化项目投入提供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50%的无息贷款。若项目获得商业成功,则归还资金;若项目失败,则无需归还。40%的受益企业成立不到5年。对于研发项目的某些投入,如前期市场调查、设计、后期申请专利、购买科技信息等费用,给予中小企业最高不超过3.8万欧元的无偿资助。

  三、支持出口和国际化

  中小企业是法国出口(商品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其数量占法国出口企业户数的94%,出口额占总量的40%。法国主要通过4个机构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一是通过法国企业国际发展局(UBI)为中小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咨询等服务。二是通过法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COFACE),实施“业务开拓保险”政策性保险计划,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费用返还65%-80%。三是通过法国外贸顾问委员会(CNCCEF)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四是通过“中小型企业合作协约”(Pacte PME)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进入国际市场。

  此外,法国还有40个技术创新中心、40个欧洲企业创新中心(CEEI,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3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为数众多的行业性、区域性协会组织,为中小企业创建、技术创新提供专业服务。政府则通过提供启动资金、购买服务或委托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协会组织为中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