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
最近刘国光教授在《经济参考报》撰文提出,我们必须从现时起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调整效率与公平关系,加大社会公平的份量。可以第一步逐步减少收入差距扩大的幅度.以后再逐步降低基尼系数的绝对值。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现在就可以开始演出,逐渐向“公平与效率并重”或“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过渡:
为什么现在就应加大社会公平的份量,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呢?
中国改革之初,各阶层人民受改革之惠,生活改善,没有分化出明显的利益集团,普遍积极支持改革。以后,特别是90年代以后.不同利益人群逐渐形成,有的在改革中受益较大,有的受益较少,有的甚至受损,对改革支持的积极性也有所变化:各阶层居民对改革都有自己的诉求:比如得益较多的利益集团中有人说:改革必须付出代价,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几千万老工:人:同时也就有另一种对应的声音说:为什么就是我们,不是你们:对立的情绪可见:我们一直从来都说改革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看近来要强调些公平。为了使改革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今后要长期强调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公正和公平。
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加大公平的份量,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可是现在也有另一种忧虑,认为现在这样强调社会公平.会不会回到传统体制固有的平均主义,担心有些人“刻意渲染”中国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这样的后果。这种忧虑不是没有来由的,确有人有中国人对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已达极限的说法。我们确实不宜“刻意渲染”收入差距的问题。但是研究者观点不同,估计有出入,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能忽视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可能发展为“两极分化”,不应忽视实际存在的严重社会不公会引发潜在的社会危机。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一定没有积极意义。
中国改革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很少人想回到大锅饭的旧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理念和运行规则深入人心,经由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取得的高收入和扩大的收入差距,已为广大群众所理解、认同和接受, “能以比较宽宏的眼光看待由于工薪,技术专利和资本收益引起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引发不满的是体制外的灰色收入,法制外的黑色收入,以及体制内由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造成的非规范收入。人们希望的无非是调整和纠正这些不公平现象,并改进运用再分配杠杆适当调剂贫富差距,而决不是想触动那些合理合法的高收入。所以强调社会公平谈不上会重新唤起传统体制固有的平均主义,使改革开放以来达成的共识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