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干问题的思考
顾吾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去年以来,上海郊区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已达200多家。巩固发展和规范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今年郊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杜的性质和基本特征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农民为发展商品生产而自愿联合起来的耳助性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可或缺的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它是特殊形态的企业,其核心内容有3个:一是举办者是农民;二是遵循合作社原则;三是具有企业属性。据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界定为是从事相关专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农民自愿联合举办的,遵循人退社自愿、产权联合所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合作社原则的互助性企业:
目前,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上海按《公司法》进行工商登记,属有限责任公司,但注明是合作社。尽管如此,其法人属性不明,既不能说是企业法人,又不明确是合作社法人,因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介于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之间。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我国正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为合作社法人。作为合作社法人,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是社员共同出资,资本联合所有,承认和保护社员的所有者权益;二是社员民主控制,“一人一票”与确定大股东投票权的上限相结合;三是有一定的公共积累;四是对外营利,对内实行惠顾返还;五是可退股,但股金不能交易。
合作社法人与社团法人的不同在于:前者对外是营利性的,后者为非营利性的;前者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后者不可以;前者实行盈利的惠顾返还,后者不进行利润分配。
合作社与现代公司型企业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股份公司是建立在利润意识基础上的资本联合。而合作社是人合型企业,它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的必要服务。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
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和管理制度
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资本与劳动的联合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时,要吸取我国20世纪50年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历史教训,认真分析和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和管理制度。
1.产权制度与股金结构。产权制度是经济组织的核心。它决定治理结构与分配关系,进而决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企业,必须要选择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制度。合作社产权制度安排,最主要的是通过产权清晰化而形成激励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层次方面的内容:
(1)股金结构。合作社的社员都应交纳股金,一是全员参股,二是发起人持股,三是股东和非股东兼有—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2)产权明晰。一是成员私有财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应当分开,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应当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实行股份化联合所有的产权制度,资产增值部分(包括公共积累),或者资产损失部分,都分摊到各成员及投资人所持股份。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股金用途。社员股金主要用于合作社的购销、储运、加工等经营活动,不能用于支付工资、奖金和行政管理费用:
(4)投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用自有资产独立举办企业,并对企业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与其他投资主体共同举办企业,按照注册的企业类型依法承担责任: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其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一定数量,如5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应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
2.组织制度与治理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原则规定“一人一票制”,即合作社对重大问题的表决,无论你持有股金多少,也不管你是普通社员还是理事长,一律实行一人一票制,这被认为是合作社区别于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之一。也可根据持股量的多少增加其表决,实行一人多票,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定的票数,如最高不超过4票等,以确保出资权与决策权的相对应。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机构,一般可设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分配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分配,一是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二是扣除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安排,既要有利于增加合作社对社员的凝聚力,又要有利于增加合作社筹集资金的能力 为此,应采取按交易额分配与按暇金分配相结合,并实行“资本报酬有限原则”,以按交易额二次返还为主,按股金分红为辅:
4.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除了相应的组织制度外,还应当实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这是防止内部人控制的重要制度安排。重大事项除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外,还应当通过开辟重大事项公开专栏等渠道(社务公开)让成员对重大事项进行经常性监督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政策含义:(1)自愿人社和退社原则;(2)财产按份联合所有原则;(3)农民民主控制原则;(4)按交易额分配为主与按股金分配为辅原则;(5)对成员的非盈利服务原则(对外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
(一)业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业务的总体范围是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它是整个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活动;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三是生产作业服务;四是农产品加工、贮运和销售服务;五是经营管理服务;六是生活用品购销;七是社员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八是科技推广、信息咨询;九是培训教育;十是其他有关服务:
[二)经营模式
1.品牌化经营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同业劳动者的自愿联合体,具有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独特优势,因此,通过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种子种苗、化肥农药、栽培技术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努力创品牌产品,用商业化理念组织合作社生产,这是合作社提高综合竞争力,对外取得盈利的重要经营之道。各地都有围绕当地的特色农业,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社员的经验。南汇的阿强鲜鸡蛋,绿妮瓜果合作社等都发挥了品牌效应。
2.产业化经营模式。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仅是生产合作社,而主要是产品经营型的合作组织:大多数合作社走产业化经营之路:许多合作社在发展中越来越认识到,各种农产品通过加工,才能拓展市场,增加附加值,使社员增收:因此,一般都实行“合作社+农产+龙头企业”的经营体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可以得到加工销售利润,这是值得提倡的。嘉定区马陆镇100多个规模葡萄种植户组建厂马陆葡萄经济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以马陆牌“无公害优质葡萄”为品牌,扩大了销售渠道,做大了葡萄产业。
3.规模化的经营模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其中不少粮食专业合作社,都实行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奉贤绿都农业合作社,分为五个产业区,实现了粮食规模经营:同时,又通过综合经营,获得盈利,实行二次分配。金山红龄蟠桃合作社,5000亩土地通过流转也实现了规模经营。上海郊区其他水产、畜禽专业合作社,一般也都达到了规模经营水平。
四、关于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
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制度环境:一是制定有效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信贷的支持,减免税或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融通提供更多的便利等:二是利用政府的农村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支持。三是对广大农民开展合作教育,宣传普及合作思想、合作原则以及合作社经营管理等知识,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
政府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财政补助
根据wTo《农业协议》,我国使用“黄箱”政策支持量的上限为8.5%。而当前我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仅占3.3%,还有较大的利用空间:因此,应该用足用好“黄箱”政策和“绿箱”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支持。总的趋向是: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支持和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逐步减少对农产品流通环境的补贴,把支持重点转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黄箱”政策中可供选择的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
2.金融支持
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信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都要考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问题。要建立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贴息贷款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融通提供更多的便利,包括优先贷款、低息贷款、出口信贷等。
3.税收优惠
我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在5年内取消除烟业以外的农业税,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满足共同愿望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其发展初期,应当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以推进它的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成员的生产和销售从事的服务活动,拟按农民自产自销、自买自用对待,不收取税费。
4.农业保险
政府应支持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5.赋予对外贸易经营权
我国应创造条件,放宽政策,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贸易经营权。
(作者系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