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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看农村改革的新成果
发行时间:2009-04-20
网站编辑:张旭锋
来源:研究所

从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看

农村改革的新成果

张旭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新成就。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陕西省依托果业、畜牧业两大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全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顺利,在农村生产经营组织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发展历程与现状

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较早,发展顺利,成效明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1994年的农民自发成立阶段。第二阶段是1995~2006年的政府试点推广阶段。第三阶段是2007年以后的依法规范发展阶段。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目前陕西已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400多个,成员150多万户,创办经济实体1200多个,拥有固定资产6亿多元,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副渔等众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储运、加工、购销等许多环节。从合作的层次与紧密程度看,可分为4类:一是技术合作型的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占总数的60%左右。主要从事农业技术交流和普及推广活动,会员联系松散,组建简便易行,很受农民群众欢迎,发展迅速,但合作领域窄、层次低,会员与协会之间呈现“松散型”关系。二是技术经济合作型的农民专业协会,约占总数的20%左右。除了从事技术合作之外,还为会员提供信息传递、产品销售、物资供应、农产品贮藏、运输等项服务,与会员联系较为紧密,呈现“半紧密型”关系。三是技术经济实体型的专业协会、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0%左右。在为会(社)员提供技术、信息、供销等基本服务的同时,还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有的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结合,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协会(合作社)与会(社)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呈现“紧密型”关系。四是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0%左右。这些专业合作社,多数是在原有专业协会基础上建立的,少数是从事同类专业生产的农户依法成立的,还有个别是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户共同组建的,它们都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由成员共同出资组建的具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的利益共同体。

二、主要成效与经验

(一)加快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专业合作组织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围绕专业化生产,采取合作制形式,实现了农民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构建了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加快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场交易中,为成员统一购买、统一销售,提高了谈判能力,降低了交易成本,抗御了交易风险,成为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桥梁与纽带,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有的通过加工增值,让农民多渠道增加收入。

(三)加快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组织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岐山县先后建立68个专业农协,发展会员1万多户,为会员和农民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储藏、加工、运销等系列化服务,在果业、养殖、粮油、辣椒、药材、食醋等产业基本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格局,“办协会,兴产业,增收入”已经成为全县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专业合作组织一头连农户带动基地,一头连龙头企业伸向市场,达到农户与龙头企业“双赢”目标。奶、菜、果是泾阳县的三大主导产业,各乡镇都普遍兴办起奶业、蔬菜和果业协会,并通过政府“搭台”,协会“唱戏”,先后引进上海光明、陕西银桥、内蒙蒙牛、山东张裕葡萄酒等国内驰名企业,与各协会“联姻”、“结亲”,推动了奶、菜、果三大产业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的乡镇,把过去由党政机关直接抓生产、管经济的政府行为,逐步转变成由协会运用经济手段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政府及时反映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初步形成了政府抓协会,协会带农户的格局。渭南市临渭区官路镇1997年依托镇农技站组建了镇综合农协,并在15个村建立了农协分会,全镇70%的农户加入农协。

通过30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要发展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立足农业主导产业。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主导产业进一步明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上,农民有什么产业才会建立什么专业合作社;也只有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社,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要借助农民群众积极发展“一村一品”的大好机遇,引导建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一村一品,一品一社”。

二是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是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实际情况表明,凡是农民群众强烈要求组建的专业合作社,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也能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反,用行政手段“捏合”起来的专业合作社,往往人心涣散,绩效差,有的名存实亡。

三是必须有一个好的领头人。理事长的素质、威望和号召力如何,是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的关键。要不断进行市场营销、科学技术和合作社基本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既有市场经营头脑,又有甘愿奉献精神。

四是必须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办得好,有实力,就必须按产业化经营模式运作,对成员生产实行产加销一条龙服务,有效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载体作用。若只开展技术服务,由于服务单一,缺乏积累,后劲不足,前途暗淡。正如有些技术协会领导人所言:“会员掌握技术之日,就是协会散伙之时。”

五是必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明晰的产权、民主的管理、灵活的机制,是增强凝聚力、竞争力和生命力的关键。要遵循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章程办事,体现公平兼顾效率,对内服务对外赢利,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不断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发展后劲。

三、发展思路与目标

新时期,陕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4个发展和5个增效”,即实现农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规范管理依靠机制增效、引进先进技术依靠科技增效、统一生产标准依靠品牌增效、共同购买降低成本依靠规模增效、抓好产品营销依靠市场增效。

为此,突出抓好5项重点工作,实现5个突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发展模式上有所突破。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继续抓点示范,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粮站等粮食企业、农村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服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打破行业、地域和部门界限,带领农民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

二是完善优惠政策,在政策扶持上有所突破。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在农产品运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人才支撑、金融信贷扶持、开拓产品市场、农业保险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和构建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为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要制定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的示范文本,帮助专业合作社完善建立一整套运营管理制度,建立起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的风险调节机制、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和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机制创新。

四是增强服务功能,在运营管理水平上有所突破。要制定指导培训计划,建立辅导员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注册农产品商标,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实施标准化生产,实行契约化经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管理水平,力争培育20~30个在省内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使全省专业合作组织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一条新路。

五是贯彻法律法规,在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省人大,在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完善陕西的《示范章程》,实施好《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三级联创”示范社活动,每年每县培育县级示范社3~5个、每市培育市级示范社20个、全省从市县级示范社中择优培育省级示范社l00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系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从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看农村改革的新成果
发行时间:2009-04-20
网站编辑:张旭锋
  
来源:研究所

从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看

农村改革的新成果

张旭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新成就。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陕西省依托果业、畜牧业两大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全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顺利,在农村生产经营组织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发展历程与现状

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较早,发展顺利,成效明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1994年的农民自发成立阶段。第二阶段是1995~2006年的政府试点推广阶段。第三阶段是2007年以后的依法规范发展阶段。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目前陕西已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400多个,成员150多万户,创办经济实体1200多个,拥有固定资产6亿多元,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副渔等众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储运、加工、购销等许多环节。从合作的层次与紧密程度看,可分为4类:一是技术合作型的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占总数的60%左右。主要从事农业技术交流和普及推广活动,会员联系松散,组建简便易行,很受农民群众欢迎,发展迅速,但合作领域窄、层次低,会员与协会之间呈现“松散型”关系。二是技术经济合作型的农民专业协会,约占总数的20%左右。除了从事技术合作之外,还为会员提供信息传递、产品销售、物资供应、农产品贮藏、运输等项服务,与会员联系较为紧密,呈现“半紧密型”关系。三是技术经济实体型的专业协会、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0%左右。在为会(社)员提供技术、信息、供销等基本服务的同时,还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有的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结合,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协会(合作社)与会(社)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呈现“紧密型”关系。四是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0%左右。这些专业合作社,多数是在原有专业协会基础上建立的,少数是从事同类专业生产的农户依法成立的,还有个别是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户共同组建的,它们都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由成员共同出资组建的具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的利益共同体。

二、主要成效与经验

(一)加快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专业合作组织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围绕专业化生产,采取合作制形式,实现了农民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构建了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加快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场交易中,为成员统一购买、统一销售,提高了谈判能力,降低了交易成本,抗御了交易风险,成为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桥梁与纽带,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有的通过加工增值,让农民多渠道增加收入。

(三)加快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组织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岐山县先后建立68个专业农协,发展会员1万多户,为会员和农民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储藏、加工、运销等系列化服务,在果业、养殖、粮油、辣椒、药材、食醋等产业基本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格局,“办协会,兴产业,增收入”已经成为全县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专业合作组织一头连农户带动基地,一头连龙头企业伸向市场,达到农户与龙头企业“双赢”目标。奶、菜、果是泾阳县的三大主导产业,各乡镇都普遍兴办起奶业、蔬菜和果业协会,并通过政府“搭台”,协会“唱戏”,先后引进上海光明、陕西银桥、内蒙蒙牛、山东张裕葡萄酒等国内驰名企业,与各协会“联姻”、“结亲”,推动了奶、菜、果三大产业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的乡镇,把过去由党政机关直接抓生产、管经济的政府行为,逐步转变成由协会运用经济手段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政府及时反映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初步形成了政府抓协会,协会带农户的格局。渭南市临渭区官路镇1997年依托镇农技站组建了镇综合农协,并在15个村建立了农协分会,全镇70%的农户加入农协。

通过30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要发展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立足农业主导产业。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主导产业进一步明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上,农民有什么产业才会建立什么专业合作社;也只有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社,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要借助农民群众积极发展“一村一品”的大好机遇,引导建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一村一品,一品一社”。

二是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是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实际情况表明,凡是农民群众强烈要求组建的专业合作社,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也能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反,用行政手段“捏合”起来的专业合作社,往往人心涣散,绩效差,有的名存实亡。

三是必须有一个好的领头人。理事长的素质、威望和号召力如何,是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的关键。要不断进行市场营销、科学技术和合作社基本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既有市场经营头脑,又有甘愿奉献精神。

四是必须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办得好,有实力,就必须按产业化经营模式运作,对成员生产实行产加销一条龙服务,有效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载体作用。若只开展技术服务,由于服务单一,缺乏积累,后劲不足,前途暗淡。正如有些技术协会领导人所言:“会员掌握技术之日,就是协会散伙之时。”

五是必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明晰的产权、民主的管理、灵活的机制,是增强凝聚力、竞争力和生命力的关键。要遵循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章程办事,体现公平兼顾效率,对内服务对外赢利,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不断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发展后劲。

三、发展思路与目标

新时期,陕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4个发展和5个增效”,即实现农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规范管理依靠机制增效、引进先进技术依靠科技增效、统一生产标准依靠品牌增效、共同购买降低成本依靠规模增效、抓好产品营销依靠市场增效。

为此,突出抓好5项重点工作,实现5个突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发展模式上有所突破。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继续抓点示范,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粮站等粮食企业、农村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服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打破行业、地域和部门界限,带领农民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

二是完善优惠政策,在政策扶持上有所突破。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在农产品运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人才支撑、金融信贷扶持、开拓产品市场、农业保险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和构建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为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要制定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的示范文本,帮助专业合作社完善建立一整套运营管理制度,建立起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的风险调节机制、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和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机制创新。

四是增强服务功能,在运营管理水平上有所突破。要制定指导培训计划,建立辅导员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注册农产品商标,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实施标准化生产,实行契约化经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管理水平,力争培育20~30个在省内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使全省专业合作组织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一条新路。

五是贯彻法律法规,在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省人大,在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完善陕西的《示范章程》,实施好《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三级联创”示范社活动,每年每县培育县级示范社3~5个、每市培育市级示范社20个、全省从市县级示范社中择优培育省级示范社l00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系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