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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
发行时间:2005-02-20
网站编辑:马艳
来源:研究所

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马  艳

在我国,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功之后,改革的聚焦点主要放到了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上面,传统集体经济的深入改革相对弱化了,为此,社会上出现了“集体经济过时论”、“集体经济退出论”等消极错误的论点,尤其是股份合作制经济出现了种种不尽人意的问题后.更是有了“集体经济消亡论”等种种悲观想法。这些想法的主要根源在于,人们对于我国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的背景下,无论是其内涵与外延,形式与特征所发生的变化或变异缺乏科学的认识。为此,用发展的、动态的新理念,而不是传统的、静止的旧观念对中国集体经济进行较为理性的探索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传统集体经济相对萎缩甚至在某些领域逐步消失有其必然性

当今,许多统计数据都确切地表明了中国传统集体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在许多领域中集体经济已经基本退出甚至卖光了。在社会上出现种种不同的认识之余,也给我们学界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中国传统的集体经济与西方社会合作经济理念非常相似,但为什么西方合作制经济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在许多国家获得了长足地发展,而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甚至改革后的集体经济却在不断地萎缩甚至在某些领域中消失了呢?

就经济理念而言,西方社会的合作制经济和我国集体经济的理念有很多的一致性。如它们都是劳动者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劳动的经济组织形式;都是为否定资本主义私有资本和摆脱资本主义剥削而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最初都足由参加集体经济的成员自己筹集的,支配和使用权也是集体的;都是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都拥有充分的民主权利,社员大会制是其最高的权力权利机构;分配制度都不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剩余价值的归属不是被资本所有者占有,也不被监督者占有,而是为广大社员所占有。

实践证明,西方社会按照合作制经济基本理念而构建起来的合作制经济组织不仅遍及世界许多国家,而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企业集团是世界公认的合作经济运动中的成功典范,而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一些欧美国家的合作经济也非常发达,它们在帮助弱势群体组织起来,创造就业,摆脱贫困等方面显示了突出的功效。

但是,我国的集体经济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以后都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一部分是通过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形成的;一部分是在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合作经济原则组建的,社员自愿投资人社,按股按劳进行分红。所以,这些集体经济基本是按照我国关于集体经济的理论而构建起来的。但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在“一大二公”的极“左”思想主导下,特别是经历“大跃进”运动后,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引导并推动了集体经济向全民经济过渡。企业退还了社员股金,废除了社员个人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取消了分红制,改用工资制。许多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甚至直接转化为国营工厂,集体经济积累起来的公有财产也一律交给了地方财政。这样,我国的集体合作经济实际上变成了“二国营”经济:而以后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也都直接模仿或经过一段时间也过渡到了”二国营”,以致传统集体经济出现丁”集体所有,大家没有”的现象:

实质上,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经济,而是长期违背集体经济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劳动、独立经营、共享劳动成果的合作经济原则,导致出资人不是或主要不是企业内部的劳动群众,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不归企业劳动群众所有,产权边缘模糊,所有者缺位,成为一个既不是全民经济,也不是集体合作经济的混合体。

长久下来,这些名不符实的集体合作经济不仅合作互助的精神实质消失了,集体经济所能激发出来的企业内在力机制也异化了。并与传统的国有企业一样存在体制僵化,政企不分的弊端;都有吃大锅饭,企业缺乏活力,职工缺乏积极性等企业机制不活的弱点;也有着生产分散,技术落后,产品竞争力差,市场占有率低,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从而致使相当一部分城镇集体经济早巳资不抵债,难以为继。尤其改革开放之后,它们更是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因此,它们逐步萎缩和适时地退出也就成为了必然。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集体合作经济进行了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为,在农村主要是进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城镇主要进行了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主要体现在:(1)明晰了集体经济的集体边界和范围;(2)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资本人格化,出资人清楚,所有者到位;(3)所有者和劳动者统一,劳动者之间平等;(4)企业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改革的实践证明,我国集体经济的这些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集体经济在某些方面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就总体而言,改革后的集体经济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资产流失较大,资本金不实,资产负债率偏高,尤其是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多,这些也大大阻碍了集体经济在改革的新环境下的不断地发展与壮大,致使许多集体经济在改革过程中萎缩甚至退出。

为什么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按照集体经济的基本理念进行改革以后,仍然不能获得较大或较好地发展呢?如果进行理性思考,我们不难发现:

第一,尽管通过改革,我国传统集体合作经济的产权基本明晰,如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将部分集体企业的资产量化到了企业职工个人。但是,由于这些改革是在原有的集体经济基础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完成的,因此,其自愿性就不足,从而集体合作企业继续发展过程中,体现集体合作经济核心精神的“合作”意识也不会太强,更没有树立起新集体经济的信念,以致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在凝聚力也不可能太大,尤其当新集体经济企业在适应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摩擦性危机时,许多企业内部人往往是拼争不足,消极有余?第二,传统集体经济以“二国营”方式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传统思维惯性,传统的管理理念,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工作方式都有其延续性和根深蒂固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丢弃,总会自觉和不自觉地影响着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的经营运作行为:即使新集体经济组织内实现了民主管理,如实行了1人1票制度,但是,民主决议通过的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制度往往是滞后于市场经济的现代理念,无法保证和指导新集体经济市场经营活动的成功。第三,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组织缺乏像MCC创始人何塞·马利亚那样受大家拥戴的高级领导人物—我国本来就是一个人力资源短缺的国家,由于国企长期的优越地位,囤积了我国极有限的优秀管理人才和一大批素质较好、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员工,而私企和外企又用较高的物质利益吸引了一批顶尖的管理人才和员工,从而使集体经济组织中人才更加匮乏。加之在股份合作制企业里对经营者持股的限制,导致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也影响了企业经营者内在潜能的发挥-总之,由于新集体经济组织在观念上、精神上、管理上、制度上、机制上、人才上等方面存在若干传统集体经济的色彩,尽管新集体经济组织人人都是股东,但是许多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如同传统集体经济企业“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的状态并没有什么区别。加之,许多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之前就是处于技术含量低、产品老化、资金缺乏、管理不善、经济效率差的境地,因此,改制并没有给它们换新药,以致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都立起来,反而有些又重新倒下了。

二、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重生并适度地发展也有其必然性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我国传统“二国营”的集体经济和改革后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必然被市场经济所淘汰,在我国的一定阶段,集体经济所占比重下降或萎缩也将是客观事实-但是,这并不证明我国“集体经济过时了”,从此就“退出了”或“崩溃了”  反而,市场经济型的集体经济,在我国却具有极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首先,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所决定的。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总是会呈现出不同水平,而多层次生产力水平要求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其相适应。集体经济一般规模较小,能够灵活适应用户和市场需要的变动来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方向:因此,在一切以手工劳动为主、生产和经营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领域内,集体经济往往比国营企业更能适合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生产力对生产组织的规模化程度要求也更高,而我国农村的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方式和城镇的个体经济难以符合这一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个体农户,个体经济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经营也就成为必然;这恰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这个新的肯定是在更高层次上对个体经济和个体经营的否定,对新的集体合作经济的肯定。

其次,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必须坚持的两种公有制。虽然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外,还要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但这并不等于不要发展公有制,也不等于要用非公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代替集体经济。因此,支持、鼓励和帮助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仪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作用的意义重大,而且也是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必需。

第三,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规律作用的结果。在我国那些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技术水平落后的、经营观念上固化、管理方式陈旧的“二国营”集体经济;那些虽然进行了改革,但是由于传统的思维惯性和经营惯性所致,仍没有活力的集体经济必然被市场经济所淘汰。但是那些代表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并经历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法则洗礼后重生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却正在蓬勃兴起与发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不为人们的主观意志所限定。

第四,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和经济公平的主要载体-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而达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单靠市场经济和非公经济是无法实现这  ·前提的,因为市场经济也有失效之处,它解决不了两极分化的问题,而私营经济本身就造就了剥削和两极分化: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公有制经济.其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它消除了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条件,劳动者不再为资本家劳动,而是为自己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归劳动者共同享有,以按劳分配为主,可以防止两极分化,能够在不断地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也是现代企业保持持续活力的途径之一:传统国有企业没有活力,私营企业也同样存在无法保持持续活力的问题:因为私营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雇佣制度。在私营企业里劳动者是被雇佣的,他们既无财产所有权,也无企、耻经营管理权,处于被剥削的地位,这就造成了劳资之间的对立和矛盾,扼杀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这些已为数百年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西方社会,合作经济之所以能够成为普遍的行为,能够制度化存在下去,并且能够作为西方所有制的形式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去的原因也在于:私有制企业的这些内在矛盾和弊端,使部分劳动者产生了利用合作行为和合作社制度(不同程度地)摆脱资本主义剥削和满足自身某些需要的要求,同时私有资本积累和以此为基础的资本对非资本统治部门的扩张,直接威胁了一部分劳动者的生存,也迫使这部分劳动者利用合作行为和合作社来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毋庸置疑,我国集体经济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劳动者对生产资料有平等占有权利,劳动者有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平等参与按劳分配的权利,这些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集体经济具有活力的内在源泉;此外,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也与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觉悟水平相一致;集体合作经济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这是劳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也是劳动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三、关于社会主义新型集体经济的几点理性认识

笔者认为,现阶段,对我国集体经济的内涵和本质特征的概括应更加宽泛,对其组织形式本身和实现形式的确认与区分应更加明晰,并要及时地注入新理念,新形式。

1.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集体合作经济的基本思路来界定中国的集体经济,否则就会脱离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由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基点是劳动价值论,因此.我国集体经济的内在本质应是以劳动者的劳动合作为主.这是他们产权按份共同、共同共有,利益共享,民主管理或进行资本联合的基础。

2.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界定中国集体经济。我国现阶段的集体经济是市场型的集体经济,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计划经济型的集体经济和市场型的集体经济作出区分。市场型的集体经济除了具有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外,在产权方面应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并且产权体系应是开放的和多元的;在合作上,不仅是劳动者的劳动合作,还要有劳动者的资本合作和纯粹的资本合作,但各自所占比重要有一定限定,否则集体经济的性质就变了;在分配方式上,按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来分享企业利益。

3.要对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按国际合作制经济的规范来界定中国集体经济.根据我国学界的理论习惯,集体经济是包含着合作制经济。因此.对新型集体经济特仆进行慨括时必须适当考虑到国际接轨问题.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在2001年曾将合作经济界定为:“自愿联合在一起,通过组成联合所有的企业来满足他们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需要与抱负的人们的自治联合体,他们按企业所需公平出资,公共地分担风险,分享利益,并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我国在界定新型集体经济时,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合作经济的这些界定应加以参照:尤其要注重加入自愿联合的内容,因为在我国改革过程中,许多改制的集体经济是用行政方法整体改制实行“人人持股’的,从而违背了“自愿”的原则。

4.要根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来界定中国的集体经济。中国的集体经济与国际的合作经济尽管有许多一致性,但是,它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占据主体地位,这与在世界各国处于非主体地位的合作经济不同。因此,在界定我国集体经济时必须与这些合作经济进行根本的区分。

5.应将多种组织形式纳入到新型集体经济之中,使其组织形式更加宽泛,现阶段,我国发展集体经济不能再囿于传统集体经济理念,过分强调集体经济的纯度,忽视其生长与发展的生命力。应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吸纳各类资本,融人多种经济成分,形成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多元产权结构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最有发展前途的组织形式.也是现代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这类企业虽然可以包括自然人、外资,可以包括国有资本和私营资本,但是由于集体资本处于主体地位,因而企业的性质仍是集体经济。一些实力较强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直接改组股份制企业,或与国有企业一起改组为公有的股份制企业,而不再受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限制,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的性质主要取决于控股权是在哪一方,如果是集体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其企业的性质仍然是集体经济。

6.要区分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和实现形式,并要拓展或明晰它们的边界。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本身和实现形式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本身必须是集体经济,符合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要求,而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则是集体经济运作和现实的途径,它不必是集体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合作经济本来就包含在集体经济之中,股份合作经济也可以是集体经济新发展形式,其他的企业组织形式也可能成为集体经济的组织新形式,这主要看它们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内在规定。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的边界必须是清晰的,否则,就没有办法使它们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进行区分。

7.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应多种多样。现在理论界共认的股份制经济、合资经营经济、企业集团经济都可以作为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且,就中国现阶段而言,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还可以更加宽泛,如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是集体经济较好的实现形式。有些企业组织形式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又是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这主要取决于它们的性质是集体经济的性质,还是非集体经济性质,如股份制企业中集体资本占据主导地位,其性质就是集体经济,而不是其实现形式,反之亦然。

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
发行时间:2005-02-20
网站编辑:马艳
  
来源:研究所

中国集体经济的理性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马  艳

在我国,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功之后,改革的聚焦点主要放到了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上面,传统集体经济的深入改革相对弱化了,为此,社会上出现了“集体经济过时论”、“集体经济退出论”等消极错误的论点,尤其是股份合作制经济出现了种种不尽人意的问题后.更是有了“集体经济消亡论”等种种悲观想法。这些想法的主要根源在于,人们对于我国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的背景下,无论是其内涵与外延,形式与特征所发生的变化或变异缺乏科学的认识。为此,用发展的、动态的新理念,而不是传统的、静止的旧观念对中国集体经济进行较为理性的探索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传统集体经济相对萎缩甚至在某些领域逐步消失有其必然性

当今,许多统计数据都确切地表明了中国传统集体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在许多领域中集体经济已经基本退出甚至卖光了。在社会上出现种种不同的认识之余,也给我们学界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中国传统的集体经济与西方社会合作经济理念非常相似,但为什么西方合作制经济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在许多国家获得了长足地发展,而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甚至改革后的集体经济却在不断地萎缩甚至在某些领域中消失了呢?

就经济理念而言,西方社会的合作制经济和我国集体经济的理念有很多的一致性。如它们都是劳动者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劳动的经济组织形式;都是为否定资本主义私有资本和摆脱资本主义剥削而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最初都足由参加集体经济的成员自己筹集的,支配和使用权也是集体的;都是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都拥有充分的民主权利,社员大会制是其最高的权力权利机构;分配制度都不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剩余价值的归属不是被资本所有者占有,也不被监督者占有,而是为广大社员所占有。

实践证明,西方社会按照合作制经济基本理念而构建起来的合作制经济组织不仅遍及世界许多国家,而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企业集团是世界公认的合作经济运动中的成功典范,而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一些欧美国家的合作经济也非常发达,它们在帮助弱势群体组织起来,创造就业,摆脱贫困等方面显示了突出的功效。

但是,我国的集体经济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以后都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一部分是通过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形成的;一部分是在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合作经济原则组建的,社员自愿投资人社,按股按劳进行分红。所以,这些集体经济基本是按照我国关于集体经济的理论而构建起来的。但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在“一大二公”的极“左”思想主导下,特别是经历“大跃进”运动后,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引导并推动了集体经济向全民经济过渡。企业退还了社员股金,废除了社员个人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取消了分红制,改用工资制。许多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甚至直接转化为国营工厂,集体经济积累起来的公有财产也一律交给了地方财政。这样,我国的集体合作经济实际上变成了“二国营”经济:而以后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也都直接模仿或经过一段时间也过渡到了”二国营”,以致传统集体经济出现丁”集体所有,大家没有”的现象:

实质上,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经济,而是长期违背集体经济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劳动、独立经营、共享劳动成果的合作经济原则,导致出资人不是或主要不是企业内部的劳动群众,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不归企业劳动群众所有,产权边缘模糊,所有者缺位,成为一个既不是全民经济,也不是集体合作经济的混合体。

长久下来,这些名不符实的集体合作经济不仅合作互助的精神实质消失了,集体经济所能激发出来的企业内在力机制也异化了。并与传统的国有企业一样存在体制僵化,政企不分的弊端;都有吃大锅饭,企业缺乏活力,职工缺乏积极性等企业机制不活的弱点;也有着生产分散,技术落后,产品竞争力差,市场占有率低,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从而致使相当一部分城镇集体经济早巳资不抵债,难以为继。尤其改革开放之后,它们更是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因此,它们逐步萎缩和适时地退出也就成为了必然。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集体合作经济进行了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为,在农村主要是进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城镇主要进行了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主要体现在:(1)明晰了集体经济的集体边界和范围;(2)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资本人格化,出资人清楚,所有者到位;(3)所有者和劳动者统一,劳动者之间平等;(4)企业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改革的实践证明,我国集体经济的这些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集体经济在某些方面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就总体而言,改革后的集体经济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资产流失较大,资本金不实,资产负债率偏高,尤其是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多,这些也大大阻碍了集体经济在改革的新环境下的不断地发展与壮大,致使许多集体经济在改革过程中萎缩甚至退出。

为什么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按照集体经济的基本理念进行改革以后,仍然不能获得较大或较好地发展呢?如果进行理性思考,我们不难发现:

第一,尽管通过改革,我国传统集体合作经济的产权基本明晰,如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将部分集体企业的资产量化到了企业职工个人。但是,由于这些改革是在原有的集体经济基础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完成的,因此,其自愿性就不足,从而集体合作企业继续发展过程中,体现集体合作经济核心精神的“合作”意识也不会太强,更没有树立起新集体经济的信念,以致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在凝聚力也不可能太大,尤其当新集体经济企业在适应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摩擦性危机时,许多企业内部人往往是拼争不足,消极有余?第二,传统集体经济以“二国营”方式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传统思维惯性,传统的管理理念,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工作方式都有其延续性和根深蒂固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丢弃,总会自觉和不自觉地影响着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的经营运作行为:即使新集体经济组织内实现了民主管理,如实行了1人1票制度,但是,民主决议通过的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制度往往是滞后于市场经济的现代理念,无法保证和指导新集体经济市场经营活动的成功。第三,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组织缺乏像MCC创始人何塞·马利亚那样受大家拥戴的高级领导人物—我国本来就是一个人力资源短缺的国家,由于国企长期的优越地位,囤积了我国极有限的优秀管理人才和一大批素质较好、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员工,而私企和外企又用较高的物质利益吸引了一批顶尖的管理人才和员工,从而使集体经济组织中人才更加匮乏。加之在股份合作制企业里对经营者持股的限制,导致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也影响了企业经营者内在潜能的发挥-总之,由于新集体经济组织在观念上、精神上、管理上、制度上、机制上、人才上等方面存在若干传统集体经济的色彩,尽管新集体经济组织人人都是股东,但是许多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如同传统集体经济企业“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的状态并没有什么区别。加之,许多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之前就是处于技术含量低、产品老化、资金缺乏、管理不善、经济效率差的境地,因此,改制并没有给它们换新药,以致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都立起来,反而有些又重新倒下了。

二、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重生并适度地发展也有其必然性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我国传统“二国营”的集体经济和改革后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必然被市场经济所淘汰,在我国的一定阶段,集体经济所占比重下降或萎缩也将是客观事实-但是,这并不证明我国“集体经济过时了”,从此就“退出了”或“崩溃了”  反而,市场经济型的集体经济,在我国却具有极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首先,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所决定的。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总是会呈现出不同水平,而多层次生产力水平要求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其相适应。集体经济一般规模较小,能够灵活适应用户和市场需要的变动来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方向:因此,在一切以手工劳动为主、生产和经营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领域内,集体经济往往比国营企业更能适合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生产力对生产组织的规模化程度要求也更高,而我国农村的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方式和城镇的个体经济难以符合这一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个体农户,个体经济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经营也就成为必然;这恰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这个新的肯定是在更高层次上对个体经济和个体经营的否定,对新的集体合作经济的肯定。

其次,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必须坚持的两种公有制。虽然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外,还要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但这并不等于不要发展公有制,也不等于要用非公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代替集体经济。因此,支持、鼓励和帮助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仪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作用的意义重大,而且也是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必需。

第三,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规律作用的结果。在我国那些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技术水平落后的、经营观念上固化、管理方式陈旧的“二国营”集体经济;那些虽然进行了改革,但是由于传统的思维惯性和经营惯性所致,仍没有活力的集体经济必然被市场经济所淘汰。但是那些代表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并经历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法则洗礼后重生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却正在蓬勃兴起与发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不为人们的主观意志所限定。

第四,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和经济公平的主要载体-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而达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单靠市场经济和非公经济是无法实现这  ·前提的,因为市场经济也有失效之处,它解决不了两极分化的问题,而私营经济本身就造就了剥削和两极分化: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公有制经济.其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它消除了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条件,劳动者不再为资本家劳动,而是为自己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归劳动者共同享有,以按劳分配为主,可以防止两极分化,能够在不断地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也是现代企业保持持续活力的途径之一:传统国有企业没有活力,私营企业也同样存在无法保持持续活力的问题:因为私营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雇佣制度。在私营企业里劳动者是被雇佣的,他们既无财产所有权,也无企、耻经营管理权,处于被剥削的地位,这就造成了劳资之间的对立和矛盾,扼杀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这些已为数百年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西方社会,合作经济之所以能够成为普遍的行为,能够制度化存在下去,并且能够作为西方所有制的形式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去的原因也在于:私有制企业的这些内在矛盾和弊端,使部分劳动者产生了利用合作行为和合作社制度(不同程度地)摆脱资本主义剥削和满足自身某些需要的要求,同时私有资本积累和以此为基础的资本对非资本统治部门的扩张,直接威胁了一部分劳动者的生存,也迫使这部分劳动者利用合作行为和合作社来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毋庸置疑,我国集体经济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劳动者对生产资料有平等占有权利,劳动者有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平等参与按劳分配的权利,这些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集体经济具有活力的内在源泉;此外,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也与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觉悟水平相一致;集体合作经济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这是劳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也是劳动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三、关于社会主义新型集体经济的几点理性认识

笔者认为,现阶段,对我国集体经济的内涵和本质特征的概括应更加宽泛,对其组织形式本身和实现形式的确认与区分应更加明晰,并要及时地注入新理念,新形式。

1.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集体合作经济的基本思路来界定中国的集体经济,否则就会脱离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由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基点是劳动价值论,因此.我国集体经济的内在本质应是以劳动者的劳动合作为主.这是他们产权按份共同、共同共有,利益共享,民主管理或进行资本联合的基础。

2.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界定中国集体经济。我国现阶段的集体经济是市场型的集体经济,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计划经济型的集体经济和市场型的集体经济作出区分。市场型的集体经济除了具有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外,在产权方面应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并且产权体系应是开放的和多元的;在合作上,不仅是劳动者的劳动合作,还要有劳动者的资本合作和纯粹的资本合作,但各自所占比重要有一定限定,否则集体经济的性质就变了;在分配方式上,按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来分享企业利益。

3.要对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按国际合作制经济的规范来界定中国集体经济.根据我国学界的理论习惯,集体经济是包含着合作制经济。因此.对新型集体经济特仆进行慨括时必须适当考虑到国际接轨问题.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在2001年曾将合作经济界定为:“自愿联合在一起,通过组成联合所有的企业来满足他们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需要与抱负的人们的自治联合体,他们按企业所需公平出资,公共地分担风险,分享利益,并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我国在界定新型集体经济时,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合作经济的这些界定应加以参照:尤其要注重加入自愿联合的内容,因为在我国改革过程中,许多改制的集体经济是用行政方法整体改制实行“人人持股’的,从而违背了“自愿”的原则。

4.要根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来界定中国的集体经济。中国的集体经济与国际的合作经济尽管有许多一致性,但是,它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占据主体地位,这与在世界各国处于非主体地位的合作经济不同。因此,在界定我国集体经济时必须与这些合作经济进行根本的区分。

5.应将多种组织形式纳入到新型集体经济之中,使其组织形式更加宽泛,现阶段,我国发展集体经济不能再囿于传统集体经济理念,过分强调集体经济的纯度,忽视其生长与发展的生命力。应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吸纳各类资本,融人多种经济成分,形成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多元产权结构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最有发展前途的组织形式.也是现代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这类企业虽然可以包括自然人、外资,可以包括国有资本和私营资本,但是由于集体资本处于主体地位,因而企业的性质仍是集体经济。一些实力较强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直接改组股份制企业,或与国有企业一起改组为公有的股份制企业,而不再受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限制,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的性质主要取决于控股权是在哪一方,如果是集体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其企业的性质仍然是集体经济。

6.要区分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和实现形式,并要拓展或明晰它们的边界。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本身和实现形式是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本身必须是集体经济,符合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要求,而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则是集体经济运作和现实的途径,它不必是集体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合作经济本来就包含在集体经济之中,股份合作经济也可以是集体经济新发展形式,其他的企业组织形式也可能成为集体经济的组织新形式,这主要看它们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内在规定。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的边界必须是清晰的,否则,就没有办法使它们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进行区分。

7.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应多种多样。现在理论界共认的股份制经济、合资经营经济、企业集团经济都可以作为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且,就中国现阶段而言,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还可以更加宽泛,如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是集体经济较好的实现形式。有些企业组织形式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又是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这主要取决于它们的性质是集体经济的性质,还是非集体经济性质,如股份制企业中集体资本占据主导地位,其性质就是集体经济,而不是其实现形式,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