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类中小企业将受银行扶持
2004年以来上海中小企业贷款缺血的现象已经引起上海银行监管部门的重视。上海银监局近日已向沪上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印发了进一步作好本市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重点扶持三类中小企业,并对国家明令禁止行业的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退出。
一是为重点行业,主体企业或重点项目配套的生产型、服务型、贸易型企业。如为本市六大支柱产业及为本市重大工程项目及本行业优质客户等进行配套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为国家及上海市级工业园区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中小企业;享受本市各区县政策扶持,在区域经济中具有“一业特强”地位的中小企业。
二是符合条件的贸易服务型中小企业。包括出口稳定、退税良好、效益较好,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型外贸企业。上海新一轮发展中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型中小企业,包括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旅游、审计及信用服务机构,以及投资背景和经营管理良好的服务类、生产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是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类中小企业。包括技术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转化为生产力,且符合上海“科教兴市”产业方向、销售稳定的科技加工型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支持、上海市科委技改基金补贴、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低息贷款或财政部贷款补贴的效益良好的中小企业。
要求对国家明令禁止发展行业的中小企业予以信贷退出的行业,包括已有先进工艺或技术替代,但仍在采用旧工艺、旧技术生产的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差、无市场销路、环境污染严重,材料能耗高,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企业。投资类和无开发项目的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有重大经济纠纷乃至涉嫌犯罪的中小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利息,有偷盗税或骗汇和虚报财务信息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