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提出国有产权制度改革要实现“阳光交易”
针对国有产权制度改革中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在规范推进国有产权制度改革中,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实现进场交易,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必须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通过进场交易保证产权转让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现“阳光交易”;
二、公开披露信息。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以杜绝暗箱操作,逐渐形成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市场发现机制。
三、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产权交易机构一定要立足于规范,抓住入场公开竟价交易这个关键环节,促进交易前后相关程序的规范化,为产权交易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产权交易监管:对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组织所从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要加强监管,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