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企业制度不一定非搞雇佣劳动不可
四川省社科院张泽莱研究员认为,实行雇佣劳动制度,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而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实行雇佣劳动制度,资本对劳动者有很强的控制和压制,它把市场竞争的压力转移到职工身上;它的动机和目的不合理性恰恰也在这一点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是一个劳动者集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这些劳动者集体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从这种意义上讲,在中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企业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劳动者集体,在这些劳动者集体之间进行平等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