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一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 蔡伟飞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对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和四届一次理事会的隆重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我着重向理事会简单地介绍一下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的主要情况。
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是宝钢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主辅分离的产物。目前,我们的主要业务有:为宝钢提供生活后勤服务(如餐饮,厂区绿化、保洁,职工上下班通勤,物业管理);生产协力(检修)服务;工业产品包装;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钢材贸易、深加工及物流业;工业卫生职工体检和院前急救等等,近年来我们也参与开发了一些房地产项目,总的来看,我们的业务范围和绝大多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样,主要分布在服务性领域。
开发总公司从产权结构来看,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资产是集体所有,其资金来源主要有宝钢安置征地劳务工的费用和建设宝钢的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的安置费用,其人员来源主要有征地农民工和宝钢一线生产、技术骨干的家属工;另一部分资产是国有资产,其来源有宝钢对于我们从事的生活后勤项目的投入,也有是为了支持总公司的发展,给予我们开发新项目的扶持,这部分人员的来源有宝钢为了加强开发总公司的力量派出的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宝钢主体要求我们安置的减员分流下来人员。
长期以来,开发总公司的经营一直是以全民和集体混合经营的形式存在的。我们专门成立了上海宝钢经营开发总公司来解决集体资产规范经营的问题。因此从工商、税务角度看,我们开发总公司是两个法人实体,一个是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经营的是国有资产这一块),还有一个是上海宝钢经营开发总公司(经营的是集体资产这一块)。但从我们内部来讲,还是以一个公司的模式来管理和经营。
近年来,根据我们的观察,虽然我们开发总公司从事的是宝钢的辅业,我们的资产大部分是集体性质的,但与大多数其他附属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辅业(这些辅业有的是集体所有制性质,有的是全民所有制性质)比,我们的发展轨迹和发展前景显得更为健康和向上。
开发总公司从1986年成立至今已近18个年头了,成立初期,我们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举步维艰。18年来,在宅钢主体的大力扶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帮助支持下,开发总公司紧紧抓住“发展”这一“牛鼻子”,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企业集体、有利于职工个人)的标准,坚持从总公司的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在改革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变“依赖”宝钢主体求生存为“依托”宝钢主体谋发展。在开发总公司历任领导的带领下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通过充分利用国家对于集体经济较为灵活和优惠的政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8年来,总公司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逐年提高。销售收入从1986年成立时的1419万元,提高到2003年的118.8亿元,增长了837.2倍;实现利润从成立时的469万元,提高到去年底的3.3亿元,增长了70.4倍。目前总公司的总资产达到76.1亿元,净资产23.4亿元,其中国有和集体净资产的比重分别占44%和56%。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服务能力、水准大大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我们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这就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发总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给予我们许多理论的支持和指导:我们也愿意与集体经济研究会一起分享能够促使集体经济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理论成果。 我们也应看到,过去几年,我国集体经济处境困难,一方面集体经济本身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经济效益严重滑坡;另一方面从舆论环境看,出现了集体经济“退出论”、“崩溃论”、“被取代论”,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另外,近些年来,集体经济已成为国家有关部门“遗忘的角落”,很少出台扶持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也使得集体经济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保护和扶持。
对于我们开发总公司来说,虽然我们的基础比较好,但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的“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面临着许多绕不开、躲不过的政策性、体制性的障碍。比如说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集体资产的管理权限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就不可能符合“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这对我们开发总公司下一步积极推进企业改革也是极为不利的。为此,我们非常希望集体经济研究会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在政策法规和理论方面能继续给予我们指导,使我们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领域取得创新和突破。我想这也是同样面临相似问题的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共同心声。
作为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成员单位,开发总公司将继续支持研究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好工作,为集体事业的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