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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发行时间:2004-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怎样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些年来,集体企业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探索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成效显著,但改革任务仍很繁重,下一步,要着力推进如下方面的改革:

第一,明确界定产权关系。理顺产权关系,是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环节,是实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科学管理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从现实看,产权模糊仍是集体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根本性弊病,妨碍了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和快速的发展:明晰并理顺产权关系,应是当前集体企业改革的重点:理顺产权关系的深层含义是形成为集体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任的主体,而其基础性的内容是清晰界定产权,即划清现有资产的归属并建立相应的责任。目前,许多集体企业资产来源复杂、模棱两可,且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在计划经济框架下或按计划经济思维运作,包括资产的积聚、分析、整合、增长等在内的经济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为使然,故准确界定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并不容易。在产权界定时,要把握依法循规、合理有据的一般界定原则和从实际出发一事一议的具体界定原则。实在难以准确界定的资产,应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特别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来划分归属。界定中,要平等对待各方资产,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有确切依据属个人所有的资产应依法归还个人,但也决不允许把属于集体和广大劳动者的财产无偿划归少数人所有。

第二,完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改革前,许多集体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体企业虽非国家所有,但实际上都采取了类似于国有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俗称“二国有“企业。改革后,涌现了一批新形式的集体企业,典型的如“苏南模式”等,但产权归属不清、财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然存在,影响了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和完善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仍然是当前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根本性任务。从总体上说,集体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和创新应该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生产力标准,什么形式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活力和增加效益就采取什么形式。从具体操作看,现存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改革要以清晰界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为中心内容展开。视具体情况,除少数企业可以通过售卖形式出让给国有企业或转制为个体、私营企业外,大部分集体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如员工收购、兼并、债转股等改造成为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特别要创造条件形成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一个时期的改革中,一部分集体企业变成了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特殊环境下由人民群众对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传统集体企业组织制度的一种自觉创新的产物,效果是明显的,对目前一些集体企业来说,仍可以把实行股份合作制作为适应近期需要的一种改制形式。但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企不分,政府部门视企业为附属物,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仍然是目前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政企不分导致了许多集体企业的效率低下或亏损破产。推进政企分开,把集体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落到实处,除了改变政府部门管理的形式,强化对政府不正当于预行为的约束等外,从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要着力推进两方面的改革,一是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即政资分开割断政府部门直接干预集体企业生产的资产纽带。由于历史原因,集体企业所在地政府与企业一般都存在某种程度的资产联系,这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妄加干预的重要原因;对有充分依据确认的政府部门在集体企业的资产权益,能转让的,应通过合法公开的形式转让给该集体企业或其他经济单位;有必要保留的,应将其理顺为股份权益并通过合适的资产管理经营机构持有。二是结合企业资产结构、组织形式的调整,转换集体企业直接管理部门即“婆婆”的身份。在当前,仍存在一些名义上是事业单位实际上拥有较强行政权力的“主管部门”,这种俗称为“二政府”的部门对集体企业的干预程度有时甚至高于政府部门,成为了真正束缚集体企业手脚的“婆婆”。对这类管理部门,应通过理顺投资关系或调整组织体系,使其与企业脱离管理关系,或者将其改造成为带有集团性质的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

第四,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外部经营环境。继续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真正建立起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促成投资者、经营者各方各尽其责、协调运转;要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对经营者、管理者的优胜劣汰;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有效的分配方式;要推进企业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企业外部运作环境:要结合政府职能转换.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集体企业在产业准入、融资信贷、股票上市等方面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改善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的眼务;要加快相关的法制建设,把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的发展,运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摘自《党的十六后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怎样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发行时间:2004-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怎样深化集体企业改革

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些年来,集体企业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探索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成效显著,但改革任务仍很繁重,下一步,要着力推进如下方面的改革:

第一,明确界定产权关系。理顺产权关系,是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环节,是实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科学管理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从现实看,产权模糊仍是集体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根本性弊病,妨碍了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和快速的发展:明晰并理顺产权关系,应是当前集体企业改革的重点:理顺产权关系的深层含义是形成为集体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任的主体,而其基础性的内容是清晰界定产权,即划清现有资产的归属并建立相应的责任。目前,许多集体企业资产来源复杂、模棱两可,且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在计划经济框架下或按计划经济思维运作,包括资产的积聚、分析、整合、增长等在内的经济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为使然,故准确界定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并不容易。在产权界定时,要把握依法循规、合理有据的一般界定原则和从实际出发一事一议的具体界定原则。实在难以准确界定的资产,应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特别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来划分归属。界定中,要平等对待各方资产,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有确切依据属个人所有的资产应依法归还个人,但也决不允许把属于集体和广大劳动者的财产无偿划归少数人所有。

第二,完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改革前,许多集体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体企业虽非国家所有,但实际上都采取了类似于国有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俗称“二国有“企业。改革后,涌现了一批新形式的集体企业,典型的如“苏南模式”等,但产权归属不清、财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然存在,影响了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和完善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仍然是当前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根本性任务。从总体上说,集体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和创新应该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生产力标准,什么形式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活力和增加效益就采取什么形式。从具体操作看,现存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改革要以清晰界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为中心内容展开。视具体情况,除少数企业可以通过售卖形式出让给国有企业或转制为个体、私营企业外,大部分集体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如员工收购、兼并、债转股等改造成为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特别要创造条件形成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一个时期的改革中,一部分集体企业变成了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特殊环境下由人民群众对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传统集体企业组织制度的一种自觉创新的产物,效果是明显的,对目前一些集体企业来说,仍可以把实行股份合作制作为适应近期需要的一种改制形式。但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企不分,政府部门视企业为附属物,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仍然是目前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政企不分导致了许多集体企业的效率低下或亏损破产。推进政企分开,把集体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落到实处,除了改变政府部门管理的形式,强化对政府不正当于预行为的约束等外,从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要着力推进两方面的改革,一是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即政资分开割断政府部门直接干预集体企业生产的资产纽带。由于历史原因,集体企业所在地政府与企业一般都存在某种程度的资产联系,这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妄加干预的重要原因;对有充分依据确认的政府部门在集体企业的资产权益,能转让的,应通过合法公开的形式转让给该集体企业或其他经济单位;有必要保留的,应将其理顺为股份权益并通过合适的资产管理经营机构持有。二是结合企业资产结构、组织形式的调整,转换集体企业直接管理部门即“婆婆”的身份。在当前,仍存在一些名义上是事业单位实际上拥有较强行政权力的“主管部门”,这种俗称为“二政府”的部门对集体企业的干预程度有时甚至高于政府部门,成为了真正束缚集体企业手脚的“婆婆”。对这类管理部门,应通过理顺投资关系或调整组织体系,使其与企业脱离管理关系,或者将其改造成为带有集团性质的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

第四,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外部经营环境。继续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真正建立起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促成投资者、经营者各方各尽其责、协调运转;要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对经营者、管理者的优胜劣汰;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有效的分配方式;要推进企业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企业外部运作环境:要结合政府职能转换.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集体企业在产业准入、融资信贷、股票上市等方面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改善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的眼务;要加快相关的法制建设,把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的发展,运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摘自《党的十六后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