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从“功能型”内涵来理解“公有制为主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邹东涛认为,首先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经济中的国有、集体成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相对量会逐步下降,但集体经济却会大大发展起来。传统的集体经济有两种形式: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了新型集体经济并有了相当大的发展,而且将继续发展,主要有:社区集体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社会基金集体所有制,联社集体所有制,等等。但关键不在于数量,而在于功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经济会广泛地发展起来:混合经济中的国有、集体成分并不需要在数量上很大,但只要是处于控股地位(今后越来越多的是相对控股),就会使该混合经济企业在总体上有了公有制的倾向,从而接受公有制经济的调控和引导。这就是公有制经济的功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