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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制是宝贵的制度资源
发行时间:2003-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合作制是宝贵的制度资源

合作制诞于1844年的英国。当时,贫富两极的巨大分化迫使贫困的工人创造了一种排斥商业资本剥削的、以最低价格供应工人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组织。在组织内部,制定了一系列利润返还工人的盈余分配制度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了由劳动者所有、为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合作制。合作制发展近160年来,合作社组织遍布130个国家和地区,正如联合国有关文件所言,“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已经成为所有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合作制在世界各国的广泛发展基于两点:一是经济发展在不断产生强者的同时,也不断地分化出了“弱者”,他们面临失业和贫困的威胁,需要提供廉价的生产、生活用品和服务。二是农业风险侵害受市场风险威胁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民必须经由合作社提高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因此,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业都有补贴。政府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农民的自我保护更重要,合作社制是农民自发、自愿参加,互助、互利为目的,自主、自立、自治为原则的组织。它克服了农户分散经营无力对抗风险,规模不经济,服务功能差,经营成本高,信息滞后等弱点,是农业社会化的最好组织形式。

总之,无论哪个领域的合作社,首先,具有经济利益调节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功能。它通过联合购销,降低了信息和交易费用,排斥了中间商、分享了商业利润。通过民主管理机制,降低了管理成本,防止了机构的官僚化和决策的主观性,分配的不合理性,实现了社员利益兼容,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其次,合作社具有组织微观经济和降低社会成本的功能。合作社可以履行大部分的政府微观经济职能。以农业为例,合作社可提高优质、廉价系列的服务;引导生产和市场衔接:完成国家无力顾及、私企又无利可图的打井、购置大型农机具,兴建小水利等项目。合作社行使以上职能,因利益最直接,社员容易接受,运行成本低,同时也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有利于政府高效廉洁运行。

再次,合作社具有政治价值和伦理价值。合作社虽然缓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但毕竟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对立物而产生,在经济上排斥资本剥削的同时,政治上树立了劳动神圣,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推崇民主,避免两极分化。因此,它具有政治价值。

合作制作为一种制度资源,和一般资源相比,几乎不需投入,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不构成物质财富,但开发利用却可产生巨大的物质财富。合作制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如发展消费合作社缓解城市贫困人口生产困难。恢复发展医疗合作社,缓解农民缺医少药、费用虚高的问题。发展劳务合作社,缓解下岗、待业人员就业问题。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户收入等等。政府和理论界需要完整地“向公众特别是青年人和舆论名流,宣传有关合作社的性质和益处”  (摘自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并指导社会的“弱者”这个人数众多、经济力量薄弱、社会影响巨大的群体组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以自助、自救。

(摘自《光明日报》)

合作制是宝贵的制度资源
发行时间:2003-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合作制是宝贵的制度资源

合作制诞于1844年的英国。当时,贫富两极的巨大分化迫使贫困的工人创造了一种排斥商业资本剥削的、以最低价格供应工人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组织。在组织内部,制定了一系列利润返还工人的盈余分配制度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了由劳动者所有、为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合作制。合作制发展近160年来,合作社组织遍布130个国家和地区,正如联合国有关文件所言,“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已经成为所有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合作制在世界各国的广泛发展基于两点:一是经济发展在不断产生强者的同时,也不断地分化出了“弱者”,他们面临失业和贫困的威胁,需要提供廉价的生产、生活用品和服务。二是农业风险侵害受市场风险威胁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民必须经由合作社提高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因此,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业都有补贴。政府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农民的自我保护更重要,合作社制是农民自发、自愿参加,互助、互利为目的,自主、自立、自治为原则的组织。它克服了农户分散经营无力对抗风险,规模不经济,服务功能差,经营成本高,信息滞后等弱点,是农业社会化的最好组织形式。

总之,无论哪个领域的合作社,首先,具有经济利益调节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功能。它通过联合购销,降低了信息和交易费用,排斥了中间商、分享了商业利润。通过民主管理机制,降低了管理成本,防止了机构的官僚化和决策的主观性,分配的不合理性,实现了社员利益兼容,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其次,合作社具有组织微观经济和降低社会成本的功能。合作社可以履行大部分的政府微观经济职能。以农业为例,合作社可提高优质、廉价系列的服务;引导生产和市场衔接:完成国家无力顾及、私企又无利可图的打井、购置大型农机具,兴建小水利等项目。合作社行使以上职能,因利益最直接,社员容易接受,运行成本低,同时也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有利于政府高效廉洁运行。

再次,合作社具有政治价值和伦理价值。合作社虽然缓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但毕竟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对立物而产生,在经济上排斥资本剥削的同时,政治上树立了劳动神圣,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推崇民主,避免两极分化。因此,它具有政治价值。

合作制作为一种制度资源,和一般资源相比,几乎不需投入,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不构成物质财富,但开发利用却可产生巨大的物质财富。合作制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如发展消费合作社缓解城市贫困人口生产困难。恢复发展医疗合作社,缓解农民缺医少药、费用虚高的问题。发展劳务合作社,缓解下岗、待业人员就业问题。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户收入等等。政府和理论界需要完整地“向公众特别是青年人和舆论名流,宣传有关合作社的性质和益处”  (摘自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并指导社会的“弱者”这个人数众多、经济力量薄弱、社会影响巨大的群体组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以自助、自救。

(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