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综述
一、会议概况
全国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今年9月23日至26日,在秀丽的北海市隆重举行。这次会议,是在举国上下喜迎党的十六大召开和建国53周年前夕召开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会长杨志海同志、总社副主任吕坚东同志、学会副会长凌晋良同志、总社办副主任康培莲同志、国家经贸委陈洪隽处长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52个省市联社的领导和代表共75人。会议收到论文20余篇。会议采取大会发言、分组发言的形式进行,开得富有成效,起到了’交流研究、促进工作的目的。这次会议具有两个明显特点:
一是与会代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对集体经济和联社改革发展的两大主题进行了深层次的研讨,既肯定了历史作用,又按市场经济规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分析了现状、面临问题、产生原因,既交流了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又分析丁今后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加快改革与发展的对策。
二是会议规模和规格为近几次研讨会之最。52个单位,7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有42名省市联社领导,充分说明各级领导重视,会议有凝聚力。大家反映,通过研讨,进一步增强了搞好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的信心,特别是对转变观念,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二、会议主要内容
这次会议时间紧凑,议题集中,与会代表围绕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和联社工作进行热烈讨论,形成共识,取得如下成果。
1.要大力宣传新时期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经济对发展经济、安置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加人WTO新的历史时期,集体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它可以和国有经济互相促进、补充,它在发挥互助合作的优势,防止两极分化方面,比私营、个体经济有更多的优越性。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没有集体经济就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些地方,一些人所谓的“联社无用论”、“集体经济消亡论”在理论上没有依据,实践上是有害的: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宣传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增强广大集体企业职工的自信心,争取各级领导、各方面对集体经济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集体经济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和氛围。
2.发展集体经济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轻工集体经济由于历史原因演变成“二国营”,失去了本来面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的、首位的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主体人格化、产权结构多元化,按照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发挥集体的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竞争力。广东、广西的经验充分说明了明晰产权、体制创新的巨大潜能。梧州的做法将改制企业净资产分为“在职职工经济补偿”、“离退休职工保障基金”、“对企业特殊贡献职工的股份奖励”和“出资配股”四大块加以明晰。上海新工联按照把集体企业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的要求实行职工持股。这些经验值得大家借鉴。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因企制宜,哪条路通走哪条,尊重.多数职工的意见,不搞一刀切。
3.发展集体经济要有新的战略。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大力进行战略调整重组,把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大力实施“嫁、改、调”,把一部分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打造新的支柱;把劣质资产加以剥离,利用政策处理历史包袱,淘汰一批弱势企业,分流安置好职工,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打破行业企业所有制、地区界限,大力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多种实现形式的混合经济,使集体企业融人国内国际经济两个大循环,形成“四个一批”,即为大企业配套一批,有自身特色的“小而精、特、新”一批,转产跳产一批,死而后生一批,以提高集体企业整体素质为目标,闯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4.搞好联社改革,重新定位联社职能。现在各地轻工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多数联社保留下来并进行了法人登记,但联社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要适应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以服务企业、增强群体竞争能力为宗旨,调整转换联社职能,使之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代表者、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者、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的联系者。联社还应海纳百川,广泛联系各种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乃至非公经济的中小企业,壮大队伍,拓展空间,焕发新机,实现二次创业。
5.联社要大力办好实体,增强自身实力。服务需要实力。当前,绝大部分联社已不再收缴企业管理费、合作事业基金.大家普遍体会到联社自身兴办经济实体,抓好资本运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为才有位,自强才能自立c北京、上海等联社实体迅速发展,沈阳、长春、遵化等联社盘活存量资产、实施资本运营取得很好效果,值得大家学习。不少代表提出总社与地方联社,各地联社之间要加强横向经济联系,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新格局。
6.抢抓机遇,推动集体经济新发展。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最近中央、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就业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再次强调要发展集体经济。强调经济的发展、安置就业和保持社会的稳定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是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事实将会证明,不大力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集体企业,就没法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设法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没法保持社会的稳定。我们要审时度势、增强责任感,为党为国分忧,以发展为中心,学好、用好、用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同时大家还呼吁有关部门要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要尽快出台合作企业法,要对城镇老集体企业这个特殊群体在政策上给予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要对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出台具体的鼓励扶植政策;争取按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明确全国总社和各地联社为轻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三、确定下一次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全国城市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至今已举办了12次。与会代表认为,这次研讨会开得很成功,普遍要求研讨会继续办下去。组委会根据各地代表要求,并征得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罗若谷主任同意,同时得到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余有江主任的支持,初步商定,全国城市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下半年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希望各省市联社领导,加强调查研究,提供高质量研讨文章,亲自出席会议,为开创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