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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组织茌新肘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发行时间:2002-12-20
网站编辑:朱淇
来源:研究所

联社组织茌新肘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朱  淇

我国各级城镇集体企业联社,追根溯源是手工业合作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在生产要素上集腋成裘,互助合作形成整合优势,走互补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是联社的办社之宗、生存之基和活力之源。然而,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联合,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正面临严峻考验。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开拓联社互助合作新的实现形式,对新时期联社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联社组织传统联合的基本形式

联社是手千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头十年间,手工业依据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合作互助、共同富裕的方针,走合作化之路:通过社员出资、联合办社,在所有制形式上,变私人占有为集体占有:在劳动方式上,通过融出资人与劳动者为一体,将个体劳动转为集体劳动。而合作社社员之间的共同占有、联合劳动,进一步演变为合作社之间的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则奠定了联社组织传统联合的雏形。由此可见,从产权角度辨析.与劳动联合紧密结合的特殊的资本联合,是手工业联合经济组织传统联合的主要实现形式。

所以说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联合,是一种特殊的资本联合.主要是因为这种传统的资本联合,具有与现代资本联合相悖的三个鲜明特征:第一,它以同一渊源的资本要素为联系纽带。联社组织实行了长达近三十年的合作事业基金制度,成员单位每年缴纳相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由联社统筹用于合作互助、投资发展。这种以合作事业基金为媒的资本联合,使成员单位资本相互渗透、互为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血肉相联的产权纽带。游离于这种资本的渊源,就不成其为联社组织的一员。第二,它建立在范围共有的基础之上。合作组织发展的初始资金,来源于社员办社的联合出资。但受极“左”路线的干扰,合作组织普遍清退社员股金的造成出贤人缺位。合作社大多向合作工厂升级过渡,又导致层级权属淡化。联社组织范围内部劳动群众的共同共有,涵盖了成员单位的法人所有和社员的按份占有。这种范围共有的资产,由联社充当出资人代表,而以联社范围内的全体劳动群众共同行使所有者权利。所有者“有格无资’’和出资人代表“有资无格”,使两者权益紧密关联、互为支撑,缺少任何一方范围共有同样难以维系。第三,它与劳动联合紧密结合。联合组织内部,一定量的集体资产权属,总是与特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相互联系、互为依存。只要你成为这个范围的劳动者之一,你必然就是占有这部分资产的所有者之一。一旦你脱离了这个劳动的集体,你头顶上的所有者光环,也将消失于无形。

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资本联合,对手工业合作组织从无到有、由弱至强,曾经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历史阶段,这种资本联合,使个体手工业者联合在一起,首开合作经济即集体经济的先河,使集体所有制逐步成为我国公有制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资本联合,汇小川成大诲,形成整合优势,使手工业在国家基本没有投资或投资很少的前提下,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由小到大、由弱至强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生力军。这种资本联合,弘扬了集体主义精神,通过互助合作,在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可以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联社组织传统的资合,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成、巩固、发展和壮大,建树颇丰、贡献良多。

二、联社组织传统联合面临的新问题

如前所述,联社组织传统的资本联合,形成和发展于计划经济时期,具有旧体制鲜明的时代烙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更新求变,已经撼动合作制度赖以维系的基础,从而使联社组织传统的联合,面临严峻的挑战。以广东省二轻联社系统为例,近十年以来,以资结社在诸多层面上受到冲击,传统意义上的资本联合,日益失去支撑,亟待寻求新的实现形式。

首先,单元的所有制结构业已打破。“近新联姻”无以为继。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联社系统所有制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权流动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相互渗透或转换,从而使全省1430多家成员单位产权呈多元化,使联社原有成员单位所有制屑性发生了重大变化,融合了国有、民营、私营与集体混合所有等多种经济成分。联社倘若仍坚持“近亲联姻”的传统联合方式,逾八成的现有成员单位,将被排斥在合作组织门槛之外,最终可能成为孤家寡人。广东省目前已有11个市、县联社,成员单位因改制等原因全部流失,联合组织名存实亡,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其次,范围共有逐渐被按份占有取代、“产权共同体”演变为独立产权主体的联合体。至去年底止,广东省已有102个市、县联社,通过清产核资、界定归属,将范围共有的集体资产,分劈为大集体资产和小集体资产;875家成员单位员工出资置换股权,实现了小集体资产产权的人格化:分劈产权以后,联社与成员单位各自成为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产权主体。一方面,联社亟待明晰出资人,以根治大集体资产所有者主体长期缺位的痼疾;另一方面,成员单位则期盼挣脱范围共有的束缚,通过改制实现小集体资产的人格化。而要达到两全其美,改革以范围共有为特点的传统资本联合形式,成为大势所趋。顺应这一趋势,广东番禺市已经率先修改杜章,通过分劈产权,将范围共有变为联社与成员单位法人按份占有,联社随之由产权共同体演变为独立产权主体的联合体,在探索联社联合新的实现形式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第三,结构调整拉动资本重组,产权纽带不再成为联合的必备要件。最近几年,广东省联社系统结构调整大刀阔斧,资产重组步伐加快。据97个市、县统计,联社资本先后从970多个成员企业退出、剥离资金约13亿元;通过出资赎买,承债置换等方式,收购成员单位集体资产约32亿元;择优择强,与其他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近96亿元,兴办公司制企业836个,其中属于参股经营的系统外企业374家。联社资本的有序进退,使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传统的联系纽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资产渊源的未必是联社的成员单位,无资产脉络的未必不是联社的成员单位,产权纽带已经不再成为联社组织新时期联合的必备要件。

第四,企业改制促使“劳”、  “资”分离,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的实现形式多样化。受各地政府行政行为驱动,近年来广东省联社系统企业改制进展很决。到去年底止,联社成员企业改制面已经达到73%。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改制企业普遍通过经济补偿,改变员工原有的劳动关系;通过招资置换,重新明晰改制企业的出资人。这一改革举措,使集体企业同样呈“劳”、“资”分离态势,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交汇形式多样化,尤以资本联合与雇佣劳动相结合最具普遍性。据对694个改制企业的调查统计,维系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传统做法的,约占17.86%;实施纯粹资本联合的,则达到72.33%。在实行资本合作的581个企业中,劳动者参与出资的仅占19%,经营者合伙或个人出资的,则高达80%以上。基于这一变化,联社组织只有重新调整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的关系定位,才能拓宽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三、联社组织新时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联社以合作互助、共同富裕为宗旨组建,游离于联合的初衷,联合经济组织将丧失其生机和活力。有鉴于传统资本联合与新体制不相适应,难以为继,联社组织有必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趋利避害,探索新时期联合新的实现形式。

首先,立足于产权多元的改革走势,联社组织必须冲出纯一合作经济的樊笼,面向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营造共同的利益支点,走出一条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和衷共济、互惠互利、共同富裕的新路。从特点相似和性质兼容考虑,联社面向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性质的中小型企业,改组为混合所有制的联合经济组织,是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最佳选择。广东省相当部分市、县联社,近年来已经逐步向混合经经济的联合组织转变。

其次,基于不同产权主体联合体的定位,新时期联合经济组织联合的实现形式,不受行政隶属支配,不拘产权纽带束缚,侧重从属业自律、政策、信息、技术和经济资联合源共享两大层面,实行全方位的利益整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就联社一般成员而言,利益整合是平等互利和非盈利的。而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在资金、生产、经营、劳务等方面营利性质的联合,则接受市场规则的调节,而不受联社章程的统一规范。

再次,适应属业自律和综合服务的需要,联社现行的运行机制,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要参照全国总社的改革模式,尽快明确联社机构的法人定位。联社机构明确为政府事业单位,确立辅助管理授权,有助于增强联合组织管理的权威性和服务的有效性,从而为联合的维系提供坚实的支持。与此同时,根据传统联合形式的变化,总社有必要修订章程,重新明确属性,对成员单位的构成,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原则,因势利导予以明确,从而使联社探索新的联合形式,建立在有章可循、可供操作的基础之上。

联社组织茌新肘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发行时间:2002-12-20
网站编辑:朱淇
  
来源:研究所

联社组织茌新肘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朱  淇

我国各级城镇集体企业联社,追根溯源是手工业合作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在生产要素上集腋成裘,互助合作形成整合优势,走互补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是联社的办社之宗、生存之基和活力之源。然而,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联合,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正面临严峻考验。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开拓联社互助合作新的实现形式,对新时期联社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联社组织传统联合的基本形式

联社是手千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头十年间,手工业依据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合作互助、共同富裕的方针,走合作化之路:通过社员出资、联合办社,在所有制形式上,变私人占有为集体占有:在劳动方式上,通过融出资人与劳动者为一体,将个体劳动转为集体劳动。而合作社社员之间的共同占有、联合劳动,进一步演变为合作社之间的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则奠定了联社组织传统联合的雏形。由此可见,从产权角度辨析.与劳动联合紧密结合的特殊的资本联合,是手工业联合经济组织传统联合的主要实现形式。

所以说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联合,是一种特殊的资本联合.主要是因为这种传统的资本联合,具有与现代资本联合相悖的三个鲜明特征:第一,它以同一渊源的资本要素为联系纽带。联社组织实行了长达近三十年的合作事业基金制度,成员单位每年缴纳相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由联社统筹用于合作互助、投资发展。这种以合作事业基金为媒的资本联合,使成员单位资本相互渗透、互为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血肉相联的产权纽带。游离于这种资本的渊源,就不成其为联社组织的一员。第二,它建立在范围共有的基础之上。合作组织发展的初始资金,来源于社员办社的联合出资。但受极“左”路线的干扰,合作组织普遍清退社员股金的造成出贤人缺位。合作社大多向合作工厂升级过渡,又导致层级权属淡化。联社组织范围内部劳动群众的共同共有,涵盖了成员单位的法人所有和社员的按份占有。这种范围共有的资产,由联社充当出资人代表,而以联社范围内的全体劳动群众共同行使所有者权利。所有者“有格无资’’和出资人代表“有资无格”,使两者权益紧密关联、互为支撑,缺少任何一方范围共有同样难以维系。第三,它与劳动联合紧密结合。联合组织内部,一定量的集体资产权属,总是与特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相互联系、互为依存。只要你成为这个范围的劳动者之一,你必然就是占有这部分资产的所有者之一。一旦你脱离了这个劳动的集体,你头顶上的所有者光环,也将消失于无形。

联社组织传统意义上的资本联合,对手工业合作组织从无到有、由弱至强,曾经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历史阶段,这种资本联合,使个体手工业者联合在一起,首开合作经济即集体经济的先河,使集体所有制逐步成为我国公有制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资本联合,汇小川成大诲,形成整合优势,使手工业在国家基本没有投资或投资很少的前提下,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由小到大、由弱至强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生力军。这种资本联合,弘扬了集体主义精神,通过互助合作,在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可以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联社组织传统的资合,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成、巩固、发展和壮大,建树颇丰、贡献良多。

二、联社组织传统联合面临的新问题

如前所述,联社组织传统的资本联合,形成和发展于计划经济时期,具有旧体制鲜明的时代烙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更新求变,已经撼动合作制度赖以维系的基础,从而使联社组织传统的联合,面临严峻的挑战。以广东省二轻联社系统为例,近十年以来,以资结社在诸多层面上受到冲击,传统意义上的资本联合,日益失去支撑,亟待寻求新的实现形式。

首先,单元的所有制结构业已打破。“近新联姻”无以为继。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联社系统所有制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权流动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相互渗透或转换,从而使全省1430多家成员单位产权呈多元化,使联社原有成员单位所有制屑性发生了重大变化,融合了国有、民营、私营与集体混合所有等多种经济成分。联社倘若仍坚持“近亲联姻”的传统联合方式,逾八成的现有成员单位,将被排斥在合作组织门槛之外,最终可能成为孤家寡人。广东省目前已有11个市、县联社,成员单位因改制等原因全部流失,联合组织名存实亡,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其次,范围共有逐渐被按份占有取代、“产权共同体”演变为独立产权主体的联合体。至去年底止,广东省已有102个市、县联社,通过清产核资、界定归属,将范围共有的集体资产,分劈为大集体资产和小集体资产;875家成员单位员工出资置换股权,实现了小集体资产产权的人格化:分劈产权以后,联社与成员单位各自成为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产权主体。一方面,联社亟待明晰出资人,以根治大集体资产所有者主体长期缺位的痼疾;另一方面,成员单位则期盼挣脱范围共有的束缚,通过改制实现小集体资产的人格化。而要达到两全其美,改革以范围共有为特点的传统资本联合形式,成为大势所趋。顺应这一趋势,广东番禺市已经率先修改杜章,通过分劈产权,将范围共有变为联社与成员单位法人按份占有,联社随之由产权共同体演变为独立产权主体的联合体,在探索联社联合新的实现形式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第三,结构调整拉动资本重组,产权纽带不再成为联合的必备要件。最近几年,广东省联社系统结构调整大刀阔斧,资产重组步伐加快。据97个市、县统计,联社资本先后从970多个成员企业退出、剥离资金约13亿元;通过出资赎买,承债置换等方式,收购成员单位集体资产约32亿元;择优择强,与其他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近96亿元,兴办公司制企业836个,其中属于参股经营的系统外企业374家。联社资本的有序进退,使联社与成员单位之间传统的联系纽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资产渊源的未必是联社的成员单位,无资产脉络的未必不是联社的成员单位,产权纽带已经不再成为联社组织新时期联合的必备要件。

第四,企业改制促使“劳”、  “资”分离,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的实现形式多样化。受各地政府行政行为驱动,近年来广东省联社系统企业改制进展很决。到去年底止,联社成员企业改制面已经达到73%。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改制企业普遍通过经济补偿,改变员工原有的劳动关系;通过招资置换,重新明晰改制企业的出资人。这一改革举措,使集体企业同样呈“劳”、“资”分离态势,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交汇形式多样化,尤以资本联合与雇佣劳动相结合最具普遍性。据对694个改制企业的调查统计,维系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传统做法的,约占17.86%;实施纯粹资本联合的,则达到72.33%。在实行资本合作的581个企业中,劳动者参与出资的仅占19%,经营者合伙或个人出资的,则高达80%以上。基于这一变化,联社组织只有重新调整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的关系定位,才能拓宽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三、联社组织新时期联合的实现形式

联社以合作互助、共同富裕为宗旨组建,游离于联合的初衷,联合经济组织将丧失其生机和活力。有鉴于传统资本联合与新体制不相适应,难以为继,联社组织有必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趋利避害,探索新时期联合新的实现形式。

首先,立足于产权多元的改革走势,联社组织必须冲出纯一合作经济的樊笼,面向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营造共同的利益支点,走出一条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和衷共济、互惠互利、共同富裕的新路。从特点相似和性质兼容考虑,联社面向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性质的中小型企业,改组为混合所有制的联合经济组织,是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最佳选择。广东省相当部分市、县联社,近年来已经逐步向混合经经济的联合组织转变。

其次,基于不同产权主体联合体的定位,新时期联合经济组织联合的实现形式,不受行政隶属支配,不拘产权纽带束缚,侧重从属业自律、政策、信息、技术和经济资联合源共享两大层面,实行全方位的利益整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就联社一般成员而言,利益整合是平等互利和非盈利的。而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在资金、生产、经营、劳务等方面营利性质的联合,则接受市场规则的调节,而不受联社章程的统一规范。

再次,适应属业自律和综合服务的需要,联社现行的运行机制,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要参照全国总社的改革模式,尽快明确联社机构的法人定位。联社机构明确为政府事业单位,确立辅助管理授权,有助于增强联合组织管理的权威性和服务的有效性,从而为联合的维系提供坚实的支持。与此同时,根据传统联合形式的变化,总社有必要修订章程,重新明确属性,对成员单位的构成,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原则,因势利导予以明确,从而使联社探索新的联合形式,建立在有章可循、可供操作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