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将实行新政策启动民间投资
国家计委正在制定“一放宽三改善”新政策启动民间投资。所谓“一放宽”就是放宽投
资领域。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都应允许民间投资进入。
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都应向民间投资开放。向民间投资开放的领域,允许
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所谓“三改善”就是:一是改善投资环境。清理和调整与中央精神不符的有关政策规定,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各
种限制性、歧视性条文。坚决制止对非公有制经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制定
保护个体、私有经济权益及财产的法律条例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在土地
使用、信贷、税收,贴息、进出口等方面,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二是改善融资渠道。国有
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办法。城
乡信用合作社,应把中小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研究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
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办法直接融
资。三是改善服务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民间投资;在技术管理、培训方面提供必要
的帮助;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朝“专、精、优”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