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集体工业联社重组后得到加强
最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
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通知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明确
将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重组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确定为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
位,编制35名,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省联合社机构设3个部门:办公室、资产财务部、企事业管理部:另有机关党委(人事
处)负责联合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联合社的基本任务是:“指导、维护、监督”: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战
略和发展规划;
2,调查研究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政策问题,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组织指导城镇集体
经济的理论研讨;
3.维护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4.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
实现形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经营、销售技术,信息、教育培训、资金流通、咨询等各项服务;
5,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集体资产
的保值增值;
6.指导和加强联社组织建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
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7.用好用活联社资金,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加强服务功能,独立开展社务
活动和经济活动;
8.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有关团体和组织,开展有关的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