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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发行时间:2000-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上海集体企业改革起步比较早,先后进行了放权让利、自负盈亏、承包经营责任制、

股份合作制等一系列改革,取得一些成功经验。有些经验,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为国有

企业广泛采用,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但近几年集体企业改革步履艰难,大为滞后。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集体企业没有抓好产权制度改革。为了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

革,本课题就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重点研究城镇集体企业产权

制度的改革。

    一、上海集体企业的资产概况及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上海集体企业资产的概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鼓励和扶持下,上海集体经济获得

很大发展,遍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不仅在农业和工业经济领域占有很大比重,而且在第

三产业领域也蓬勃兴起。据统计,1999年上诲集体企业为33791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

41.44%;从业人员为舛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23.19%;全年集体企业完成国内生产

总值811.66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0.12%。多年来,集体企业为繁荣市场、提

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出口创汇、增加财政收入、发展上海经济、安排劳动就业、保障社会

稳定,都作出了很大贡献。

    集体企业的资产,经过几年的资产清理,产权界定,已初步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

据统计,1998年全市集体企业总资产为2635.50亿元,负债1458.32亿元,净资产为

1177.18亿元,负债率55.33%。其中,城镇集体企业总资产为1176亿元,负债799.32亿元,净资产为376.68亿元,负债率68%;乡村企业总资产为1459.5亿元,负债659亿元。净资产为800.5亿元,负债率45.20%。集体企业这些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是集体企业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这里,先明确企业产权制度有关的几个概念。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说,按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着关系(经济关系,即生产关

系)的理论,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占有关系、使用关系、支配关系。

    从法学角度来说,企业产权包括: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也称为最终所有权、终极所有

权、最高占有权)及其派生的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

    在企业法人制度下,完整的企业产权包括企业出资人的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

    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可以是结合的,也可以是分离的:企业

法人财产,只是由分离的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集合构成,是企业法人取得法人财产形

式的独立运作的经营权;

    企业财产制度,是规范企业的产权结构和运作的规程或准则:

    当前.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几年来,通过清理资产,界定产权,集体企业的资产虽然界定

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集体资产所有权由谁代表,产权主体仍然模糊不清,由于集体

资产产权主体虚设,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职工一无所有,因此,不能

发挥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不能调动他们关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

    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设,职工不能真正成为主人,产生种种种弊端,造成集体资

产大量流失;一是集体资产容易变为部门所有、地方所有。正如有些部门领导所讲,什么

国有、集体,都属公有,都是国家的:他们凭借行政权力,任意平调集体资产:二是在企

业兼并、合资过程中,对集体资产少评估、低评估、漏评估,使集体资产“肥水流人外人

田”。三是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或损失;四是对企业领导人缺乏监督,集

体资产被贪污、挥霍浪费现象严重。由于集体资产大量流失,集体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

的物质基础被严重削弱:

    2.产权的封闭性;上海集体企业是归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各个管理部门都

想自我配套,自我扩张,自成体系,自我服务:因而,产权的封闭性很强,资产流动性比较

差,很难根据市场的要求,在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严重限制集体企业发展。

    3.集体资产产权结构不合理;由于集体企业产权具有封闭性,资产不能合理流动,

造成单一的产权结构,这与发展产权多元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存在的误区

    (一)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坚持和保障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客观要求。我国是

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

主义制度才能巩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集体资产的完整

性和不受侵犯,关系到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但是,多年来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

产权主体虚设,无人对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监管,导致集体资产屡遭侵犯,流失严重。这不

仅严重影响集体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集体企业进

行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主体,才能有效地对集体资产进行监管,抵制和制止对集体资

产的平调和侵吞行为,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我国公有制

主体地位的巩固。

    2.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要求集体企业必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

市场竞争的主体。这就需要改革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

全部法人财产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样,企业就能跻身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生

产按市场需求安排,产品按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按市场发展趋势应变;企业就会提高适应

市场变化的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有旺盛生命力。

    3.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集体

企业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产权清晰”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前提。集体企业改革产

权制度,明晰产权主体,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使企业形成权责分明、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领导体制和科学管理体系:(1)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离,实行专家管理企业;(2)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保证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

化;(3)监督权独立,对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职

权。

    4.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是把企业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的需要。集体企业的本

质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

权。而当前的集体企业却丧失了这一本质,企业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企业资

产同职工没有直接联系。合作化时期老职工退还了股金,新进厂的职工又不交纳股金,集

体企业排斥了职工的个人所有权,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失去经济基础。为了克服这一根

本性的弊端,必须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确立职工个人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使职工真

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把企业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走出四大误区

    误区之一,有些行政主管部门把集体企业的管辖关系同产权归属关系混同起来,认

为集体企业归谁管,产权就归谁所有。这种观点,给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带

来严重阻力和危害。一是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以所有者自居管理集体企业,操纵企业的生

产经营权,使企业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有的行政主管部门把集体企业看作是“自

留地”、“小金库”,恣意平调集体企业的资财,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失去保障。三是有的行政

主管部门出于自身既得利益的考虑,怕对集体企业管理失控,对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

革采取不配合、不支持的态度,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加以阻挠,使集体企业的改制难以进

行。为了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必须把集体企业的管辖关系同产

权归属关系区分开来,使集体企业对其资产享有所有权,对改制拥有充分自主选择权。

    国家行政部门同集体企业的关系,是对集体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的关系,其主

要职责是:拟订集体经济的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

有关方面监督、检查集体企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国家行政部门不是集体企业的投资

者和资产所有者,它不能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不能直接管理集体资产,不能干预

集体资产的经营,也不宜设立直接管理集体资产的机构。

    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集体企业出资人所有,管理权也应归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在集

体企业中,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资产的所有者,企业设立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股东大

会,它既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又是代表所有者行使资产管理权的机构。集体资产首先

应由它进行监管,保证企业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集体企业的资产要由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来监管。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

织是由集体企业联合组建的,它既是集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机构,在有联社投资的情况

下,又是集体企业的投资者和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联合经济组织的基本职能之一是维护

集体企业所有者合法权益,监督集体资产规范运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再次,在没有建立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地区和行业中,可建立集体企业联合会。

它由集体经济组织参加,按照集体成员的意志办事,代表集体企业的要求,对集体企业的

资产进行监管,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

    误区之二,认为集体企业必须合并全部资产,必须废除劳动者个人所有权。

    过去一个时期,人们在“左”的错误影响下,强调“一大二公三纯”,流行一种观念:一

讲到集体经济就是财产归大堆,不容许保留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

下,退还职工个人股金,停止股金分红,使集体企业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在

经济上割断了职工同企业紧密联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在集体企业里,职工必

须放弃投人资金的所有权,否则,就不承认是集体企业。这种看法和规定,不适合当前改

革开放的经济形势。

    近几年来,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改革的实践突破了这种看法和规定。

我们不应硬把当前的改革实践纳入这种传统观念和规定,而应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赋

于集体经济新内涵。集体经济即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的共有经济。我国《民法通则》规

定,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

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集体企业资产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公共积累)实行共同共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

一部分实行按份共有,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集体企业资产实

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重大改革,是集体经济的新形式。今后,集

体企业在产权结构上,必将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发展。这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

趋势。

    多年来,人们把资产所有权作为判断企业性质的唯一标准,这是不够全面的:集体

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指的是资产归谁所有,经营权指的是资产的

占有、支配和使用权。而且两权是可以分离的。判断企业的性质,不仅要看所有权,而且

要看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经营权也决定企业的性质。例如,合作经济组织虽以劳动

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但资产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归劳动者联合体,实行个人所有,集

体经营,因而它屑于集体经济。

    误区之三,片面强调“谁投资、谁所有”,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

理及劳动积累对企业资产形成的作用,侵占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做法,导致产权

纠纷不断发生,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危害社会的安定。国家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关注。

    为了正确处理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必须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与劳动积累原

则相结合。在集体企业产权的界定和改革中,既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合理界

定产权,保障出贤人权益;又要体现集体企业的合作经济性质,承认职工的劳动积累所形

成的资产,维护集体企业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但是,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认

为,当时知识青年进入扶办厂,都是“光着屁股”进来的,一无资金,二无设备,三无技术,

给他们吃口饭就不错了,他们还要什么产权!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集体企业产权的界定涉及到资产原值和资产增值两部分的界定。资产原值的界定,

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界定为投资者所有。而资产增值的界定,则不能简单地

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加以界定。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一

切资产的增值都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而生产资料或资金只是劳动者的劳动得以创造

价值的必要条件。从资产增值来说,劳动和资金缺一不可。因此,在集体企业产权界定

和改革中,一要考虑初始投资的来源,二要顾及职工的劳动对资产增值的作用,两者必须

兼顾。当年知识青年进入扶办厂,虽然是“光着屁股”进来的,但他们多年的劳动对企业资

产增值已做出很大贡献,他们理所当然地享有企业的产权。如果片面强调“谁投资、谁所

有”,而否定职工的劳动对企业资产增值的贡献,而剥夺他们享有企业的产权,那就背离了

马克思主义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理,这是不充许的。至于资金和劳动对资产增值数量

的具体划分,可按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必一律。

    也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把扶持兴办集体企业提供的厂房、设备、资金看作

是投资,霸占集体资产。这完全是一种侵权行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兴办集体企业,

在开办时一般都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场房、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而这

种扶持和帮助一般都是有偿的:一种是对扶持的厂房、设备等,采取资产折价,一次或分

期偿还的办法,资产所有权由国有企事业单位转让给受扶办的集体企业;另一种是对扶

办的厂房、设备等采取租借的形式,产权仍归国有,由集体企业占有和使用,按月或按年交

付租金:这说明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集体企业是资产转让和资产租借关系,而不是投资

关系。所谓投资,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而投入的资金,它有两个前提:一是投资双方根据各

自的需要签定投资协议;二是投资者承担生产经营的盈亏责任。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兴

办集体企业,既未同集体企业签定投资协议,又不承担集体企业盈亏责任,怎么能看作是

投资呢?集体企业利用购入或借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厂房、设备、资金等,同本企业职工

劳动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资产应归企业集体所有,任何人无权将这些集体

资产收归国有。

    误区之四,有些部门的领导人,以维护公有制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名,提出集体企

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就是搞“私有化”。这是被人们看作是难以逾越的误

区;

    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能不能量化给职工个人,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遇到的一个

难点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难以进行。

    我们认为,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记入职工个人名

下,使职工个人拥有企业的产权,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可以改变企业产权

模糊不清的状况,使产权明晰化,而不是搞“私有化”。

    第一,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是纠正过去“左”的错

误,恢复过去职工被剥夺的股权,重新确定职工个人对企业资产享有所有权。

    我国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起初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制的基奉理论,

由手工业者和个体劳动者集资入股创办合作社,实行个人所有、集体经营、人股分红的制

度;后来在“左”的思想支配下,完全按照前苏联“全盘集体化”模式改造合作经济,搞“一

大二公”,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退还社员股金,废除社员个人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这

是对社员股权的剥夺。可能有人会提出:“我们把社员的股金己退还了,是有偿的,怎么能

说是剥夺呢”?我们认为,恩格斯说过,绝不能剥夺劳动者,“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

对社员无偿剥夺是不允许的,有偿剥夺也是不允许的,不能因为是有偿就改变对社员剥

夺的实质。还应提一下,当时还给社员的股金只是当初人股额,至于股金的增值则全部

无偿地留在企业里。

    今天,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将企业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就是重新实

行职工集资入股制度,恢复过去职工被剥夺的股权,确定职工个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但是,有人打着维护公有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的旗号,反对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际上他们并不是维护公有制,

而是坚持过去对集体企业广大职工实行剥夺的错误,继续维护过去实行“全盘集体化”的

“左”的政策。

    第二,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集体企业把共同所有的资产量化给职

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只是改变了集体共有资产的实现形式,并没有改变资产共有的性

质。

    第三,以股份形式划归职工个人的资产,其所有权虽属于职工个人,但经营权仍归集

体企业,企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

    第四,当前我国私有制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个体私有制;二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集

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既不是恢复个体私有制,更不是

搞资本主义私有制,怎么能说是搞“私有化”呢?

    上述这些误区,禁锢着人们的头脑,束缚着人们的手脚,使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迈

不开步子,闯不出新路子:因此,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必须走出这些误区,进一步

解放思想,要敢干敢闯,才能开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三、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江泽民同

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

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

制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

的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增强集体企业活力。所谓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企业的财

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从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来看,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主要有

以下几种:

    (一)合作制

    合作制即合作社所有制。人们通常称它为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商品经济

发展,由劳动群众为改善生产条件或生活条件,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

织起来的。合作经济这种组织形式历史很久,它的出现至今已超过了一个半世纪:在

资本主义社会里,合作经济组织是小生产者和消费者反对高利贷和中间商的剥削而建立

起来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合作经济是引导个体劳动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途

径,也是个体劳动者最容易接受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组织形式;

    关于合作经济的内涵,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作过很多深刻论述。马克思在《巴枯宁

“国家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曾经指出,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

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

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

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95页)。这是马克思

第一次提出集体所有制的概念。但是,如何促进农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而

又不“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没有具体论述。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对马克思这一思想作了具体论

述。他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

偿,都是一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

的生产和占有”。他举例说,一个村庄或教区的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

共同出力耕种,并按人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马克思恩格斯

选集》第4卷第281页)恩格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合作社占有制度,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

于农民合作社基本理论。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些论述,我们认为合作经济是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

集体经济。它的特征是:(1)在所有制上,保留劳动者个人所有权,而不是财产归大堆;

(2)在生产经营上,实行共同劳动,统一经营,具有合作性、联合性,不同于个体经济和私营

经济;(3)在分配上,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不完全是按劳分配。

    合作经济是劳动者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经营、共享成果的经济组织形式。在生

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

合作经济组织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密切

相联,因而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合作经济具有活力的源泉。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合作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发展合作经济

符合我国的国情。现在我国经济还不很发达,国家每年能够集中使用的建设资金有限,

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发展合作经

济能够充分利用民间的财力和物力,广开生产门路,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推动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

    其次,发展合作经济是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所必需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

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合作经济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特别是当前我国国有

经济正在进行战略性改组,国有资产从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集中,从

一般性竞争领域向需要由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集中。在改组中,国有经济将让

出一些空间。这些空间,应优先发展合作经济来填补,以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

济基础。

    再次,发展合作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第一,合作经济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企业主要从事日用消费晶生产,在广大人民群众的

生活必需晶中有相当数量是这些企业生产的。因此,合作企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二,合作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比较好的组织形

式。合作企业具有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它能够适应人民群众消费水平和消费结

构的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为繁荣市场经济,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做出贡献。

    (二)股份合作制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

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股份合

作制经济是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份制的某些做法,实行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

合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寻

求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的有效组织形式。马克思

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指出:“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

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马克思在

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

占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它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又建立新的个人所有

制,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的统一;对用什么方式实现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统一,马

克思没有具体论述,而是留给实践来回答。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崛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

实践了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丰

富和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投资人股,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是属于个人所有制;

对联合起来的资产共同享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并在分配中提留公共积累,又是共

同所有制,即公有制。因此,股份合作制经济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统一,

它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是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它具有明显的特征:(1)在联合上,实行劳

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2)对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

合;(3)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4)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

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制经济这些特征,显示它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某些特点,是集体

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

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屑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

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可采

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

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人股多少,一般一人只有一票表决权;股份制企业的股

东表决权取决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

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同股份制有本质的区别,那

种把两者混同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

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只是作为取

得社员资格的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则具有投资性质;(3)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

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主体则可以是多元化的;(4)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近几年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获得很大发展。至1997年底,城镇股份合

作制企业已达6000余户,注册资金33亿元。但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中,存在种种不

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股权设置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机制未根本转换;

股权难以流动。股份合作制这些不规范现象,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

    需要采取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共同治理。第一,通过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规,具体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建和行为。第二,通过经济政策进行指导,促使股份

合作制企业规范化。第三,通过行政监督的方法,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化。

    (三)股份制

    1.股份公司的类型

    股份制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之一。早在18世纪初,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出现了股

份制。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股份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各种股份公司纷纷建立。股份

公司可分为几种类型:(1)无限责任公司;(2)两合公司;(3)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我国股份制企业主要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这种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

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

    (2)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一定数量的股东组织发起、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股份有限公司

必须预先有确定的资本总额,然后才能着手公开募股,任何愿意出资的人都可以成为股

东,不受资格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它一般具有下列特征:①公司资本由若干等额股份构成,

即将公司的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每份金额的总合就构成公司的股本。②实行

有限责任制。当公司破产时,股东以其股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

务承担责任。③公司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④公司股东必须达到

法定人数,但没有上限。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⑤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

权利,承担义务。⑥公司帐目必须公开,以便股东掌握公司情况。⑦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

离。

    (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①公司不划分等额股份,股东以其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的

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书,不发行股票。③公司股份转让

有严格限制。当股东需要转让股份时,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④股东人数较

少,且不能超过一定限额。⑤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通常的情

况下,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⑥公司帐目不公开,便于公司在市场上开展竞争。

    3,集体所有制企业要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股份制形式

    集体所有制企业不论创办新股份制企业,还是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都必须从企业的

实际出发,选择适宜的股份制形式。一般说企业规模比较大,经济实力比较强,经营管理

水平比较高,希望通过社会融资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可选择上市的股份有

限公司形式。如果旨在推进企业的经济联合,股东数量有限,则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

式。如果想通过人股方式加强与本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合作,则可选择

定向募集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四)组建企业集团

    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协作的范围越来越广,各部门和企业相

互依存的程度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加强企业之间的经济联合,组建企业集团。有条件的

集体企业可组建企业集团。

    集体所有制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要以资产为纽带,使成员单位在经济利益上密切结合,

使集团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可采取四种办法:(1)核心企

业向成员企业投资,取得成员企业的股权,实行控股或参殷;(2)吸收成员企业投资入股,

加强资金的联结;(3)实行企业兼并,收购企业的资产;(4)成员企业相互持股,实行资金

联合。

    以资产为纽带发展企业集团有很多优越性;(1)有利于企业集团联合的巩固。以资产

为纽带,各企业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企业间可以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因

此,以资产为纽带发展企业集团,使企业的经济联合更为牢固;(2)有利于全面规划,实现

资产最佳配置,调整产品结构,实行专业化协作,发挥群体优势;(3)有利于联合开发新产

品,发展新技术,加速技术改造,提高竞争能力;(4)有利于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

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明晰产权主体,实行产权

人格化

    (一)明晰产权主体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从上海城镇集体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五十年代对

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1958年

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安置社会闲散人员而组织的区街集体经济组织;三是1978年至1980

年,为安置回沪知识青年和职工子女就业而建立的集体企业;四是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

和老集体企业为安置下岗待业人员而创办的集体所有制的“三产”企业。这些类型的集体

企业,由于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资金来源不同,形成了比较复杂的产权关系。根据历史

和现状,集体企业资产的来源和构成大体分为四部分:(1)职工集资入股形成的资产;(2)

企业历年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3)各级联社投资形成的资产;(4)国家减免税和税前还贷

政策优惠所形成的资产。在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过程中,要把产权主体明晰起来,必须

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历史和公平合理的原则;(2)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和劳动积累相

结合的原则;(3)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放不宜收的原则;(4)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

原则。根据这些原则,集体资产应界定为三个层次所有:

    其一,联合经济组织所有。联合经济组织是由所属范围内集体企业自愿加入,共同

组建的经济组织机构,对集体企业负有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对下属企业投

资及下属企业上缴的合作事业基金和利润等,行使产权主体职能。界定为联合经济组

织所有的包括:(1)联合经济组织历年来向集体企业收取的合作事业基金、管理费以及企

业上交利润而形成的资产;(2)联合经济组织用实物、资金等投资于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

位,所形成的资产;(3)集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

的资产,而联合经济组织提供担保井已履行连带责任的,其产权应归属联合经济组织所

有。

    其二,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是指集体企业

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资产。划归企业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资产包括:(1)集体企业

劳动群众自筹资金及其积累所形成的资产;(2)集体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资本金及所有

者权益;(3)集体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4)集体企业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部门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

种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5)集体企业在改制中,将部分存量资产界定为离退体职工共同

共有的资产;(6)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国外投资机构或个人对集体企业无偿

资助和捐赠等所形成的资产;(7)集体企业在安置回城知青、征地农民及残废人员就业,接

受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拨给的实物、安置费等形成的资产;(8)集体企业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取得的收益等。

    其三,职工个人所有。界定为职工个人所有的资产包括:(1)集体企业在创办初期,

职工个人以货币、实物或技术进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权益;(2)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

份合作制时,职工个人用货币参股形成的资产及权益;(3)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时,将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分共有的资产。

    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明晰产权主体,不仅对制止平调集体资产行为,防止集

体资产流失,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打下基础。

    (二)合理处置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

    在集体企业产资的中,很多企业有联合经济组织的资产,这是联合经济组织运用合

作事业基金和其他资金投入企业形成的。联合经济组织资产的产权属于联合经济组织范

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为了使联合经济组织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必须合理处

置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

    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的资产所占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企业高达70%,有些

企业也占20%以上,有的企业还是联合经济组织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因此,合理处置

联合经济组织资产应因企制宜,不能一刀切,采取一种模式。根据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的实践,合理处置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对生产

经营社会化程度较高,企业规模比较大的少数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可作为企业投资的一

方,把投入企业资产作为资本金进行控股或参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开,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2)有些集体企业发展有前途,经济效益较好,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产,可转为股金参股,按照约定比例分红。

(3)对生产不稳定的亏损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产,可转为借贷资金,在一定时

期内低息贷给企业使用。(4)对一些生产规模很小的企业,特别是适合分散经营的企业,

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金,可有偿转让给职工或经营者,资金完全退出,让企业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

(三)集体企业产权实行人格化

    1.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产权人格化的有效途径。长期来,在“左”的思想支

配下,强调“一大二公”,对集体企业多次进行改组、合并、升级,集体企业产权变为单一的

集体所有制,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这种集体所有制,在职工看来,只不

过是水中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不能促使职工关心企业的兴衰,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

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资产按股占有,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这样就使企业的产权人格化,

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但”,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关心企业资产

的增值,使企业的发展具有内在的动力。    集体产权人格化可采取职工个人资金投

入和适度量化存量资产的方式。一方面要鼓励职工投资人股,开辟企业资金的来源,增强

企业的经济力量,推动企业生产发展。另一方面,适度量化企业存量资产。目前集体企

业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时,对部分存量资产量化,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按照职工现金

入股数额进行量化。例如,一个职工现金八股额为1万元,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也是1

万元,人股数额多,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就增多,入股数额少,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也就减

少。另一种是根据职工工作岗位、工龄长短、技能高低等因素制定一定比例和系数,然后

按照比例和系数计算出量化到职工名下的数额。目前,由于职工收入还比较低,投资人股

的承担能力有限,单靠职工个人股金,所占比重在企业总股本中比较低,实行股份合作制

难以达到有效的数量,将企业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可以提高职工

个人股在企业总股体的比重,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兴衰和成败,使企业真正成为职工

“利益的共同体”。

    2.允许经营者多持股持大股,但要有所限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的

兴衰负有重大责任,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企业改制中,应允许经营者多持股持大股,但

要有所限制。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规定,个人持股

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人股金额的10倍”。但是,在实行股份合作制过

程中,有些部门偏离了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片面鼓吹经营者持大股,使少数几个经营

者控制了企业,把集体企业改变成私人合伙企业,把公有制经济改变为私营经济。这是

值得注意的倾向:

    (四)集体企业要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    目前有人主张,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要全

部量化给职工个人,以消灭“无主资产”。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不赞成将企业全

部资产量化给现有在职职工,理由是:(1)集体企业的资产,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减免税和

税前还贷形成的,由国家实施这些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应归企业集体所有,不应量化

给职工个人所有。(2)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历代职工创造的,把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给

现有在职职工,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的税后

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该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这

一规定,集体企业必须提取公积金,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在集体企业中,提留一定的公

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提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为企业

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当然,集体企业提留公共积累不宜太多,当公共积累已达到企业资

产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

    五、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

    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的重要途径。集体经济发

展,不仅需要增加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更需要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

合。只有在资产优化组合的基础上,集体经济才能获得更大发展。调整企业存量资产,

实行资产化化组合的主要途径是:

    (一)实行企业兼并,使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企业兼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企业为了在市

场上站住脚,并获得更多的利润,必然进行激烈竞争:在市场竞争中,由于企业的条件、机

遇和素质不同,就会出现先进和落后、盈利和亏损的差别。那些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

业,自身就要求兼并,以谋求新的出路,而那些拥有优势的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追求

规模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自然会产生兼并亏损企业的要求。可见,企业兼并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产生的现象。

    企业兼并是企业实行资产优化组合的有效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

企业的资产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各企业之间进行流动,实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生产

能力和经济效益。但是,我国传统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限制了集体资产的合理流动;

这种封闭式管理体制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为数很多的亏损企业,占用大量资产,利用率

很低,经济效益差;一方面经营好的企业,产品畅销,却因场地狭小,资金短缺,设备不足,

扩大生产受到限制,优势难以发挥;这就需要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把

各个企业资产更有效地利用起来,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而企业兼并则是推动资产合理流

动,实行资产优化组合的有效形式。通过企业兼并,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以劣补优,

既可以充实和强化优势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物质条件,又可利用和发挥劣势企业的生产力,

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增加科技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当前,我们正面临知识不断创新,科技突飞猛进,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变化的时代,高新

技术产业已成为带动当代经济发展,最具有生机活力的主导产业。

    集体企业面对这种新形势,既要充分估量新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又要珍惜

它所带来的难得机遇,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大科技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

企业竞争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现在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正在兴起。近几年来,很多科技人员为了适应新科技发展

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筹资金,带着一批科研成果,创办了一批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据统计,至1997年,全市共兴办集体所有制(包括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3219户,共有职

工266574人,营销收入74.72亿元,人均劳动生产率超过10万元。这些科技企业进行高

知识投入,开拓高科技领域,加强科技创新,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有效地推动技术进步,促

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为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串先实现经济增长方

式的转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适应上海城市功能和城市生活的需要,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

    所谓都市型工业,主要是指依托大都市的特殊环境,能够在城区存在和发展的,并为

居民生活及城市运行和经济活动提供配套服务的工业。都市型工业不仅是劳动密集、无

污染的工业,更是体现大都市特色和水平的工业。发展都市型工业,可以发挥对高新技

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互补作用,在大工业体系中形成合理的层次结构;发挥中小企业作

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优势,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发展都市型工业,是上

海工业立足现有基础加快发展的战略选择。为了适应上海大都市发展的需要。市委和市

政府决定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包括服装服饰、食品加工制造、室内装潢装饰、包装印刷、

工艺美术及旅游品制造等产业。一般说都市型工业产品具有绿色、轻型、小批量、多品种、

高附加值等特色。都市型工业的组织形式,不宜搞规模化,而应提倡集约化;生产不宜搞

集中化,而应搞分散化。集体企业在都市型工业各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基础,都可依托自

己的优势大力发展。

    (四)“退二进三”,发展服务行业。

    有些集体企业发展工业已无前途,难以生存,则可“退二进三”,向第三产业进军,发

展服务行业。上海正在加速向现代化城市发展,社会服务需要越来越多。发展社会服务

业是把上海建成国际性大都市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社会服务业现已成为上海的一个新

的产业。而集体企业则是发展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经济形式。集体企业点多面广,贴近市

民生活,发展社会服务业,大有作为。集体企业发展社会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

旨,不断开拓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把群众需要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就能为上海促

进生产发展,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扩大劳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做出很大贡献:

    (五)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打破集体企业的封闭性。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国有资金一般不允许投入集体企业,也不允许职工集资人股,而

集体企业又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入股。过去集体企业的发展,

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投资。由于投资主体单一,企业资金普遍紧缺,缺乏自我改造和自

我发展能力,难以实现企业扩张和组织规模经营的需要。同时,企业管理不善,科学决策

能力差,经济效益低。为此,必须打破集体企业的封闭性,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

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具有诸多优势,有着较强的生命力。首先,扩大了资金来

源。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不仅集体企业自身可以投资,也可以吸收社会法人和自然人

投资,还可以吸收外商投资,扩大资金来源增强企业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其次,

由于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促使不同产权主体共同对投资负责,有利于投资决策的民主

化和科学化,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利用串和经济效益。再次,有利于吸收先进的

管理经验和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进行科学管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科学决

策,使企业更能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活力。

课题组顾问  朱  鳞

课题组成员  刘  刚(执笔)

    宰春金  吴启明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发行时间:2000-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上海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上海集体企业改革起步比较早,先后进行了放权让利、自负盈亏、承包经营责任制、

股份合作制等一系列改革,取得一些成功经验。有些经验,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为国有

企业广泛采用,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但近几年集体企业改革步履艰难,大为滞后。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集体企业没有抓好产权制度改革。为了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

革,本课题就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重点研究城镇集体企业产权

制度的改革。

    一、上海集体企业的资产概况及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上海集体企业资产的概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鼓励和扶持下,上海集体经济获得

很大发展,遍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不仅在农业和工业经济领域占有很大比重,而且在第

三产业领域也蓬勃兴起。据统计,1999年上诲集体企业为33791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

41.44%;从业人员为舛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23.19%;全年集体企业完成国内生产

总值811.66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0.12%。多年来,集体企业为繁荣市场、提

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出口创汇、增加财政收入、发展上海经济、安排劳动就业、保障社会

稳定,都作出了很大贡献。

    集体企业的资产,经过几年的资产清理,产权界定,已初步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

据统计,1998年全市集体企业总资产为2635.50亿元,负债1458.32亿元,净资产为

1177.18亿元,负债率55.33%。其中,城镇集体企业总资产为1176亿元,负债799.32亿元,净资产为376.68亿元,负债率68%;乡村企业总资产为1459.5亿元,负债659亿元。净资产为800.5亿元,负债率45.20%。集体企业这些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是集体企业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这里,先明确企业产权制度有关的几个概念。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说,按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着关系(经济关系,即生产关

系)的理论,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占有关系、使用关系、支配关系。

    从法学角度来说,企业产权包括: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也称为最终所有权、终极所有

权、最高占有权)及其派生的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

    在企业法人制度下,完整的企业产权包括企业出资人的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

    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可以是结合的,也可以是分离的:企业

法人财产,只是由分离的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集合构成,是企业法人取得法人财产形

式的独立运作的经营权;

    企业财产制度,是规范企业的产权结构和运作的规程或准则:

    当前.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几年来,通过清理资产,界定产权,集体企业的资产虽然界定

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集体资产所有权由谁代表,产权主体仍然模糊不清,由于集体

资产产权主体虚设,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职工一无所有,因此,不能

发挥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不能调动他们关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

    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设,职工不能真正成为主人,产生种种种弊端,造成集体资

产大量流失;一是集体资产容易变为部门所有、地方所有。正如有些部门领导所讲,什么

国有、集体,都属公有,都是国家的:他们凭借行政权力,任意平调集体资产:二是在企

业兼并、合资过程中,对集体资产少评估、低评估、漏评估,使集体资产“肥水流人外人

田”。三是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或损失;四是对企业领导人缺乏监督,集

体资产被贪污、挥霍浪费现象严重。由于集体资产大量流失,集体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

的物质基础被严重削弱:

    2.产权的封闭性;上海集体企业是归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各个管理部门都

想自我配套,自我扩张,自成体系,自我服务:因而,产权的封闭性很强,资产流动性比较

差,很难根据市场的要求,在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严重限制集体企业发展。

    3.集体资产产权结构不合理;由于集体企业产权具有封闭性,资产不能合理流动,

造成单一的产权结构,这与发展产权多元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存在的误区

    (一)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坚持和保障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客观要求。我国是

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

主义制度才能巩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集体资产的完整

性和不受侵犯,关系到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但是,多年来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

产权主体虚设,无人对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监管,导致集体资产屡遭侵犯,流失严重。这不

仅严重影响集体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集体企业进

行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主体,才能有效地对集体资产进行监管,抵制和制止对集体资

产的平调和侵吞行为,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我国公有制

主体地位的巩固。

    2.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要求集体企业必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

市场竞争的主体。这就需要改革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

全部法人财产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样,企业就能跻身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生

产按市场需求安排,产品按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按市场发展趋势应变;企业就会提高适应

市场变化的能力和竞争能力,使企业有旺盛生命力。

    3.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集体

企业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产权清晰”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前提。集体企业改革产

权制度,明晰产权主体,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使企业形成权责分明、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领导体制和科学管理体系:(1)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离,实行专家管理企业;(2)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保证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

化;(3)监督权独立,对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职

权。

    4.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是把企业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的需要。集体企业的本

质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

权。而当前的集体企业却丧失了这一本质,企业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企业资

产同职工没有直接联系。合作化时期老职工退还了股金,新进厂的职工又不交纳股金,集

体企业排斥了职工的个人所有权,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失去经济基础。为了克服这一根

本性的弊端,必须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确立职工个人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使职工真

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把企业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

    (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走出四大误区

    误区之一,有些行政主管部门把集体企业的管辖关系同产权归属关系混同起来,认

为集体企业归谁管,产权就归谁所有。这种观点,给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带

来严重阻力和危害。一是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以所有者自居管理集体企业,操纵企业的生

产经营权,使企业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有的行政主管部门把集体企业看作是“自

留地”、“小金库”,恣意平调集体企业的资财,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失去保障。三是有的行政

主管部门出于自身既得利益的考虑,怕对集体企业管理失控,对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

革采取不配合、不支持的态度,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加以阻挠,使集体企业的改制难以进

行。为了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必须把集体企业的管辖关系同产

权归属关系区分开来,使集体企业对其资产享有所有权,对改制拥有充分自主选择权。

    国家行政部门同集体企业的关系,是对集体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的关系,其主

要职责是:拟订集体经济的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

有关方面监督、检查集体企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国家行政部门不是集体企业的投资

者和资产所有者,它不能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不能直接管理集体资产,不能干预

集体资产的经营,也不宜设立直接管理集体资产的机构。

    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集体企业出资人所有,管理权也应归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在集

体企业中,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资产的所有者,企业设立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股东大

会,它既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又是代表所有者行使资产管理权的机构。集体资产首先

应由它进行监管,保证企业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集体企业的资产要由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来监管。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

织是由集体企业联合组建的,它既是集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机构,在有联社投资的情况

下,又是集体企业的投资者和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联合经济组织的基本职能之一是维护

集体企业所有者合法权益,监督集体资产规范运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再次,在没有建立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地区和行业中,可建立集体企业联合会。

它由集体经济组织参加,按照集体成员的意志办事,代表集体企业的要求,对集体企业的

资产进行监管,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

    误区之二,认为集体企业必须合并全部资产,必须废除劳动者个人所有权。

    过去一个时期,人们在“左”的错误影响下,强调“一大二公三纯”,流行一种观念:一

讲到集体经济就是财产归大堆,不容许保留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

下,退还职工个人股金,停止股金分红,使集体企业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在

经济上割断了职工同企业紧密联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在集体企业里,职工必

须放弃投人资金的所有权,否则,就不承认是集体企业。这种看法和规定,不适合当前改

革开放的经济形势。

    近几年来,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改革的实践突破了这种看法和规定。

我们不应硬把当前的改革实践纳入这种传统观念和规定,而应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赋

于集体经济新内涵。集体经济即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的共有经济。我国《民法通则》规

定,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

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集体企业资产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公共积累)实行共同共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

一部分实行按份共有,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由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集体企业资产实

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重大改革,是集体经济的新形式。今后,集

体企业在产权结构上,必将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发展。这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

趋势。

    多年来,人们把资产所有权作为判断企业性质的唯一标准,这是不够全面的:集体

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指的是资产归谁所有,经营权指的是资产的

占有、支配和使用权。而且两权是可以分离的。判断企业的性质,不仅要看所有权,而且

要看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经营权也决定企业的性质。例如,合作经济组织虽以劳动

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但资产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归劳动者联合体,实行个人所有,集

体经营,因而它屑于集体经济。

    误区之三,片面强调“谁投资、谁所有”,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

理及劳动积累对企业资产形成的作用,侵占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做法,导致产权

纠纷不断发生,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危害社会的安定。国家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关注。

    为了正确处理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必须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与劳动积累原

则相结合。在集体企业产权的界定和改革中,既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合理界

定产权,保障出贤人权益;又要体现集体企业的合作经济性质,承认职工的劳动积累所形

成的资产,维护集体企业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但是,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认

为,当时知识青年进入扶办厂,都是“光着屁股”进来的,一无资金,二无设备,三无技术,

给他们吃口饭就不错了,他们还要什么产权!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集体企业产权的界定涉及到资产原值和资产增值两部分的界定。资产原值的界定,

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界定为投资者所有。而资产增值的界定,则不能简单地

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加以界定。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一

切资产的增值都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而生产资料或资金只是劳动者的劳动得以创造

价值的必要条件。从资产增值来说,劳动和资金缺一不可。因此,在集体企业产权界定

和改革中,一要考虑初始投资的来源,二要顾及职工的劳动对资产增值的作用,两者必须

兼顾。当年知识青年进入扶办厂,虽然是“光着屁股”进来的,但他们多年的劳动对企业资

产增值已做出很大贡献,他们理所当然地享有企业的产权。如果片面强调“谁投资、谁所

有”,而否定职工的劳动对企业资产增值的贡献,而剥夺他们享有企业的产权,那就背离了

马克思主义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理,这是不充许的。至于资金和劳动对资产增值数量

的具体划分,可按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必一律。

    也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把扶持兴办集体企业提供的厂房、设备、资金看作

是投资,霸占集体资产。这完全是一种侵权行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兴办集体企业,

在开办时一般都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场房、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而这

种扶持和帮助一般都是有偿的:一种是对扶持的厂房、设备等,采取资产折价,一次或分

期偿还的办法,资产所有权由国有企事业单位转让给受扶办的集体企业;另一种是对扶

办的厂房、设备等采取租借的形式,产权仍归国有,由集体企业占有和使用,按月或按年交

付租金:这说明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集体企业是资产转让和资产租借关系,而不是投资

关系。所谓投资,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而投入的资金,它有两个前提:一是投资双方根据各

自的需要签定投资协议;二是投资者承担生产经营的盈亏责任。国有企事业单位扶持兴

办集体企业,既未同集体企业签定投资协议,又不承担集体企业盈亏责任,怎么能看作是

投资呢?集体企业利用购入或借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厂房、设备、资金等,同本企业职工

劳动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资产应归企业集体所有,任何人无权将这些集体

资产收归国有。

    误区之四,有些部门的领导人,以维护公有制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名,提出集体企

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就是搞“私有化”。这是被人们看作是难以逾越的误

区;

    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能不能量化给职工个人,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遇到的一个

难点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难以进行。

    我们认为,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记入职工个人名

下,使职工个人拥有企业的产权,这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可以改变企业产权

模糊不清的状况,使产权明晰化,而不是搞“私有化”。

    第一,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是纠正过去“左”的错

误,恢复过去职工被剥夺的股权,重新确定职工个人对企业资产享有所有权。

    我国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起初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制的基奉理论,

由手工业者和个体劳动者集资入股创办合作社,实行个人所有、集体经营、人股分红的制

度;后来在“左”的思想支配下,完全按照前苏联“全盘集体化”模式改造合作经济,搞“一

大二公”,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退还社员股金,废除社员个人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这

是对社员股权的剥夺。可能有人会提出:“我们把社员的股金己退还了,是有偿的,怎么能

说是剥夺呢”?我们认为,恩格斯说过,绝不能剥夺劳动者,“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

对社员无偿剥夺是不允许的,有偿剥夺也是不允许的,不能因为是有偿就改变对社员剥

夺的实质。还应提一下,当时还给社员的股金只是当初人股额,至于股金的增值则全部

无偿地留在企业里。

    今天,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将企业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就是重新实

行职工集资入股制度,恢复过去职工被剥夺的股权,确定职工个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自己的企业。但是,有人打着维护公有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的旗号,反对集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际上他们并不是维护公有制,

而是坚持过去对集体企业广大职工实行剥夺的错误,继续维护过去实行“全盘集体化”的

“左”的政策。

    第二,集体企业的资产归劳动群众共同所有,集体企业把共同所有的资产量化给职

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只是改变了集体共有资产的实现形式,并没有改变资产共有的性

质。

    第三,以股份形式划归职工个人的资产,其所有权虽属于职工个人,但经营权仍归集

体企业,企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仍然属于集体经济。

    第四,当前我国私有制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个体私有制;二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集

体企业将部分存量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份共有,既不是恢复个体私有制,更不是

搞资本主义私有制,怎么能说是搞“私有化”呢?

    上述这些误区,禁锢着人们的头脑,束缚着人们的手脚,使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迈

不开步子,闯不出新路子:因此,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必须走出这些误区,进一步

解放思想,要敢干敢闯,才能开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三、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江泽民同

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

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

制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

的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增强集体企业活力。所谓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企业的财

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从集体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来看,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主要有

以下几种:

    (一)合作制

    合作制即合作社所有制。人们通常称它为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商品经济

发展,由劳动群众为改善生产条件或生活条件,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

织起来的。合作经济这种组织形式历史很久,它的出现至今已超过了一个半世纪:在

资本主义社会里,合作经济组织是小生产者和消费者反对高利贷和中间商的剥削而建立

起来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合作经济是引导个体劳动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途

径,也是个体劳动者最容易接受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组织形式;

    关于合作经济的内涵,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作过很多深刻论述。马克思在《巴枯宁

“国家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曾经指出,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

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

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

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95页)。这是马克思

第一次提出集体所有制的概念。但是,如何促进农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而

又不“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没有具体论述。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对马克思这一思想作了具体论

述。他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

偿,都是一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

的生产和占有”。他举例说,一个村庄或教区的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

共同出力耕种,并按人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马克思恩格斯

选集》第4卷第281页)恩格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合作社占有制度,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

于农民合作社基本理论。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些论述,我们认为合作经济是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

集体经济。它的特征是:(1)在所有制上,保留劳动者个人所有权,而不是财产归大堆;

(2)在生产经营上,实行共同劳动,统一经营,具有合作性、联合性,不同于个体经济和私营

经济;(3)在分配上,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不完全是按劳分配。

    合作经济是劳动者自愿组合、互助合作、共同经营、共享成果的经济组织形式。在生

产经营上实行“五自”,即资金自己筹,企业自己管,厂长自己选,盈亏自己负,分配自己定。

合作经济组织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密切

相联,因而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合作经济具有活力的源泉。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合作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发展合作经济

符合我国的国情。现在我国经济还不很发达,国家每年能够集中使用的建设资金有限,

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发展合作经

济能够充分利用民间的财力和物力,广开生产门路,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推动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

    其次,发展合作经济是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所必需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公

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合作经济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特别是当前我国国有

经济正在进行战略性改组,国有资产从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集中,从

一般性竞争领域向需要由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集中。在改组中,国有经济将让

出一些空间。这些空间,应优先发展合作经济来填补,以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

济基础。

    再次,发展合作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第一,合作经济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企业主要从事日用消费晶生产,在广大人民群众的

生活必需晶中有相当数量是这些企业生产的。因此,合作企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二,合作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比较好的组织形

式。合作企业具有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它能够适应人民群众消费水平和消费结

构的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为繁荣市场经济,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做出贡献。

    (二)股份合作制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

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股份合

作制经济是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份制的某些做法,实行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

合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寻

求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直接结合,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的有效组织形式。马克思

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指出:“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

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马克思在

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

占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它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又建立新的个人所有

制,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的统一;对用什么方式实现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统一,马

克思没有具体论述,而是留给实践来回答。近些年来,我国城乡崛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

实践了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丰

富和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投资人股,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是属于个人所有制;

对联合起来的资产共同享有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并在分配中提留公共积累,又是共

同所有制,即公有制。因此,股份合作制经济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统一,

它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是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它具有明显的特征:(1)在联合上,实行劳

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2)对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与职工个人所有相结

合;(3)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4)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

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制经济这些特征,显示它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某些特点,是集体

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

动者联合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屑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

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人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可采

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

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人股多少,一般一人只有一票表决权;股份制企业的股

东表决权取决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分配为主;

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同股份制有本质的区别,那

种把两者混同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

合,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只是作为取

得社员资格的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人股则具有投资性质;(3)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

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主体则可以是多元化的;(4)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近几年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获得很大发展。至1997年底,城镇股份合

作制企业已达6000余户,注册资金33亿元。但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中,存在种种不

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股权设置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机制未根本转换;

股权难以流动。股份合作制这些不规范现象,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

    需要采取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共同治理。第一,通过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规,具体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建和行为。第二,通过经济政策进行指导,促使股份

合作制企业规范化。第三,通过行政监督的方法,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规范化。

    (三)股份制

    1.股份公司的类型

    股份制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之一。早在18世纪初,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出现了股

份制。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股份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各种股份公司纷纷建立。股份

公司可分为几种类型:(1)无限责任公司;(2)两合公司;(3)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我国股份制企业主要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这种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

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

    (2)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一定数量的股东组织发起、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股份有限公司

必须预先有确定的资本总额,然后才能着手公开募股,任何愿意出资的人都可以成为股

东,不受资格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它一般具有下列特征:①公司资本由若干等额股份构成,

即将公司的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每份金额的总合就构成公司的股本。②实行

有限责任制。当公司破产时,股东以其股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

务承担责任。③公司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④公司股东必须达到

法定人数,但没有上限。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⑤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

权利,承担义务。⑥公司帐目必须公开,以便股东掌握公司情况。⑦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

离。

    (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①公司不划分等额股份,股东以其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的

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书,不发行股票。③公司股份转让

有严格限制。当股东需要转让股份时,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④股东人数较

少,且不能超过一定限额。⑤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通常的情

况下,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⑥公司帐目不公开,便于公司在市场上开展竞争。

    3,集体所有制企业要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股份制形式

    集体所有制企业不论创办新股份制企业,还是改制为股份制企业,都必须从企业的

实际出发,选择适宜的股份制形式。一般说企业规模比较大,经济实力比较强,经营管理

水平比较高,希望通过社会融资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可选择上市的股份有

限公司形式。如果旨在推进企业的经济联合,股东数量有限,则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

式。如果想通过人股方式加强与本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合作,则可选择

定向募集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四)组建企业集团

    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协作的范围越来越广,各部门和企业相

互依存的程度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加强企业之间的经济联合,组建企业集团。有条件的

集体企业可组建企业集团。

    集体所有制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要以资产为纽带,使成员单位在经济利益上密切结合,

使集团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可采取四种办法:(1)核心企

业向成员企业投资,取得成员企业的股权,实行控股或参殷;(2)吸收成员企业投资入股,

加强资金的联结;(3)实行企业兼并,收购企业的资产;(4)成员企业相互持股,实行资金

联合。

    以资产为纽带发展企业集团有很多优越性;(1)有利于企业集团联合的巩固。以资产

为纽带,各企业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企业间可以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因

此,以资产为纽带发展企业集团,使企业的经济联合更为牢固;(2)有利于全面规划,实现

资产最佳配置,调整产品结构,实行专业化协作,发挥群体优势;(3)有利于联合开发新产

品,发展新技术,加速技术改造,提高竞争能力;(4)有利于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

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明晰产权主体,实行产权

人格化

    (一)明晰产权主体是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从上海城镇集体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五十年代对

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1958年

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安置社会闲散人员而组织的区街集体经济组织;三是1978年至1980

年,为安置回沪知识青年和职工子女就业而建立的集体企业;四是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

和老集体企业为安置下岗待业人员而创办的集体所有制的“三产”企业。这些类型的集体

企业,由于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资金来源不同,形成了比较复杂的产权关系。根据历史

和现状,集体企业资产的来源和构成大体分为四部分:(1)职工集资入股形成的资产;(2)

企业历年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3)各级联社投资形成的资产;(4)国家减免税和税前还贷

政策优惠所形成的资产。在改革集体企业产权制度过程中,要把产权主体明晰起来,必须

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历史和公平合理的原则;(2)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和劳动积累相

结合的原则;(3)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放不宜收的原则;(4)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

原则。根据这些原则,集体资产应界定为三个层次所有:

    其一,联合经济组织所有。联合经济组织是由所属范围内集体企业自愿加入,共同

组建的经济组织机构,对集体企业负有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对下属企业投

资及下属企业上缴的合作事业基金和利润等,行使产权主体职能。界定为联合经济组

织所有的包括:(1)联合经济组织历年来向集体企业收取的合作事业基金、管理费以及企

业上交利润而形成的资产;(2)联合经济组织用实物、资金等投资于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

位,所形成的资产;(3)集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

的资产,而联合经济组织提供担保井已履行连带责任的,其产权应归属联合经济组织所

有。

    其二,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是指集体企业

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资产。划归企业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资产包括:(1)集体企业

劳动群众自筹资金及其积累所形成的资产;(2)集体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资本金及所有

者权益;(3)集体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4)集体企业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部门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

种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5)集体企业在改制中,将部分存量资产界定为离退体职工共同

共有的资产;(6)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国外投资机构或个人对集体企业无偿

资助和捐赠等所形成的资产;(7)集体企业在安置回城知青、征地农民及残废人员就业,接

受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拨给的实物、安置费等形成的资产;(8)集体企业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取得的收益等。

    其三,职工个人所有。界定为职工个人所有的资产包括:(1)集体企业在创办初期,

职工个人以货币、实物或技术进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权益;(2)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

份合作制时,职工个人用货币参股形成的资产及权益;(3)集体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时,将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实行按分共有的资产。

    在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明晰产权主体,不仅对制止平调集体资产行为,防止集

体资产流失,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打下基础。

    (二)合理处置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

    在集体企业产资的中,很多企业有联合经济组织的资产,这是联合经济组织运用合

作事业基金和其他资金投入企业形成的。联合经济组织资产的产权属于联合经济组织范

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为了使联合经济组织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必须合理处

置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

    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的资产所占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企业高达70%,有些

企业也占20%以上,有的企业还是联合经济组织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因此,合理处置

联合经济组织资产应因企制宜,不能一刀切,采取一种模式。根据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的实践,合理处置联合经济组织在集体企业中的资产,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对生产

经营社会化程度较高,企业规模比较大的少数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可作为企业投资的一

方,把投入企业资产作为资本金进行控股或参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开,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2)有些集体企业发展有前途,经济效益较好,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产,可转为股金参股,按照约定比例分红。

(3)对生产不稳定的亏损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产,可转为借贷资金,在一定时

期内低息贷给企业使用。(4)对一些生产规模很小的企业,特别是适合分散经营的企业,

联合经济组织投入企业的资金,可有偿转让给职工或经营者,资金完全退出,让企业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

(三)集体企业产权实行人格化

    1.实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产权人格化的有效途径。长期来,在“左”的思想支

配下,强调“一大二公”,对集体企业多次进行改组、合并、升级,集体企业产权变为单一的

集体所有制,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职工个人所有权。这种集体所有制,在职工看来,只不

过是水中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不能促使职工关心企业的兴衰,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

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资产按股占有,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这样就使企业的产权人格化,

职工作为企业的股东,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但”,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关心企业资产

的增值,使企业的发展具有内在的动力。    集体产权人格化可采取职工个人资金投

入和适度量化存量资产的方式。一方面要鼓励职工投资人股,开辟企业资金的来源,增强

企业的经济力量,推动企业生产发展。另一方面,适度量化企业存量资产。目前集体企

业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时,对部分存量资产量化,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按照职工现金

入股数额进行量化。例如,一个职工现金八股额为1万元,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也是1

万元,人股数额多,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就增多,入股数额少,量化到他名下的数额也就减

少。另一种是根据职工工作岗位、工龄长短、技能高低等因素制定一定比例和系数,然后

按照比例和系数计算出量化到职工名下的数额。目前,由于职工收入还比较低,投资人股

的承担能力有限,单靠职工个人股金,所占比重在企业总股本中比较低,实行股份合作制

难以达到有效的数量,将企业部分存量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给职工个人,可以提高职工

个人股在企业总股体的比重,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兴衰和成败,使企业真正成为职工

“利益的共同体”。

    2.允许经营者多持股持大股,但要有所限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的

兴衰负有重大责任,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企业改制中,应允许经营者多持股持大股,但

要有所限制。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规定,个人持股

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人股金额的10倍”。但是,在实行股份合作制过

程中,有些部门偏离了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片面鼓吹经营者持大股,使少数几个经营

者控制了企业,把集体企业改变成私人合伙企业,把公有制经济改变为私营经济。这是

值得注意的倾向:

    (四)集体企业要保留一定的公共积累。    目前有人主张,集体企业存量资产要全

部量化给职工个人,以消灭“无主资产”。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不赞成将企业全

部资产量化给现有在职职工,理由是:(1)集体企业的资产,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减免税和

税前还贷形成的,由国家实施这些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应归企业集体所有,不应量化

给职工个人所有。(2)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历代职工创造的,把企业存量资产全部量化给

现有在职职工,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的税后

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该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这

一规定,集体企业必须提取公积金,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在集体企业中,提留一定的公

共积累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提留一定的公共积累,才能为企业

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当然,集体企业提留公共积累不宜太多,当公共积累已达到企业资

产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

    五、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

    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的重要途径。集体经济发

展,不仅需要增加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更需要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

合。只有在资产优化组合的基础上,集体经济才能获得更大发展。调整企业存量资产,

实行资产化化组合的主要途径是:

    (一)实行企业兼并,使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企业兼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企业为了在市

场上站住脚,并获得更多的利润,必然进行激烈竞争:在市场竞争中,由于企业的条件、机

遇和素质不同,就会出现先进和落后、盈利和亏损的差别。那些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

业,自身就要求兼并,以谋求新的出路,而那些拥有优势的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追求

规模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自然会产生兼并亏损企业的要求。可见,企业兼并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产生的现象。

    企业兼并是企业实行资产优化组合的有效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

企业的资产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各企业之间进行流动,实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生产

能力和经济效益。但是,我国传统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限制了集体资产的合理流动;

这种封闭式管理体制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为数很多的亏损企业,占用大量资产,利用率

很低,经济效益差;一方面经营好的企业,产品畅销,却因场地狭小,资金短缺,设备不足,

扩大生产受到限制,优势难以发挥;这就需要调整企业存量资产,实行资产优化组合,把

各个企业资产更有效地利用起来,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而企业兼并则是推动资产合理流

动,实行资产优化组合的有效形式。通过企业兼并,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以劣补优,

既可以充实和强化优势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物质条件,又可利用和发挥劣势企业的生产力,

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增加科技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当前,我们正面临知识不断创新,科技突飞猛进,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变化的时代,高新

技术产业已成为带动当代经济发展,最具有生机活力的主导产业。

    集体企业面对这种新形势,既要充分估量新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又要珍惜

它所带来的难得机遇,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大科技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

企业竞争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现在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正在兴起。近几年来,很多科技人员为了适应新科技发展

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筹资金,带着一批科研成果,创办了一批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据统计,至1997年,全市共兴办集体所有制(包括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3219户,共有职

工266574人,营销收入74.72亿元,人均劳动生产率超过10万元。这些科技企业进行高

知识投入,开拓高科技领域,加强科技创新,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有效地推动技术进步,促

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为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串先实现经济增长方

式的转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适应上海城市功能和城市生活的需要,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

    所谓都市型工业,主要是指依托大都市的特殊环境,能够在城区存在和发展的,并为

居民生活及城市运行和经济活动提供配套服务的工业。都市型工业不仅是劳动密集、无

污染的工业,更是体现大都市特色和水平的工业。发展都市型工业,可以发挥对高新技

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互补作用,在大工业体系中形成合理的层次结构;发挥中小企业作

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优势,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发展都市型工业,是上

海工业立足现有基础加快发展的战略选择。为了适应上海大都市发展的需要。市委和市

政府决定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包括服装服饰、食品加工制造、室内装潢装饰、包装印刷、

工艺美术及旅游品制造等产业。一般说都市型工业产品具有绿色、轻型、小批量、多品种、

高附加值等特色。都市型工业的组织形式,不宜搞规模化,而应提倡集约化;生产不宜搞

集中化,而应搞分散化。集体企业在都市型工业各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基础,都可依托自

己的优势大力发展。

    (四)“退二进三”,发展服务行业。

    有些集体企业发展工业已无前途,难以生存,则可“退二进三”,向第三产业进军,发

展服务行业。上海正在加速向现代化城市发展,社会服务需要越来越多。发展社会服务

业是把上海建成国际性大都市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社会服务业现已成为上海的一个新

的产业。而集体企业则是发展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经济形式。集体企业点多面广,贴近市

民生活,发展社会服务业,大有作为。集体企业发展社会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

旨,不断开拓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把群众需要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就能为上海促

进生产发展,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扩大劳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做出很大贡献:

    (五)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打破集体企业的封闭性。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国有资金一般不允许投入集体企业,也不允许职工集资人股,而

集体企业又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入股。过去集体企业的发展,

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投资。由于投资主体单一,企业资金普遍紧缺,缺乏自我改造和自

我发展能力,难以实现企业扩张和组织规模经营的需要。同时,企业管理不善,科学决策

能力差,经济效益低。为此,必须打破集体企业的封闭性,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

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具有诸多优势,有着较强的生命力。首先,扩大了资金来

源。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不仅集体企业自身可以投资,也可以吸收社会法人和自然人

投资,还可以吸收外商投资,扩大资金来源增强企业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其次,

由于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促使不同产权主体共同对投资负责,有利于投资决策的民主

化和科学化,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利用串和经济效益。再次,有利于吸收先进的

管理经验和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集体企业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进行科学管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科学决

策,使企业更能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活力。

课题组顾问  朱  鳞

课题组成员  刘  刚(执笔)

    宰春金  吴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