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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造股权激励经营者的四种模式
发行时间:2000-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创造股权激励经营者的四种模式

    近两年来,上海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创造了多种模式,以上海服装集团、轻工关勒

铭、埃通电器和七百集团四家为代表。

    一、上海服装集团模式

    在经营者竞争上岗并出资入股的前提下,将国有独资改制成国有股控股、经营者群

体以自然人身份人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持股范围为正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正

副主席、部门经理和部分骨干。经营者持股分为现金人股和期股两部分。其中总经理现

金人股为10万元,期股为30万元,其他领导层的期股量为现金股的1—2倍,最高持股量

为24万元(其中现金股为8万元)。期股从国家股中以无息资本信贷的形式配给。期股

的偿还期与经营者任期相同,期股价格一般为企业改制时的每股净资产价。期股的偿还

资金来源主要是期股本身的年度分红,如任期内的分红不足以偿还全部资本时,其余部

分可以用现金或实股分红填充,也可作放弃处理。

  二、轻工关勒铭模式

  这种模式以主要经营者(公司总经理)持大股为特征。总经理持股共100万元,其中

现金入股为30万元,期股为70万元。期股从国有股中以低息资本信贷的形式配给。期

股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按比例平价摊付。偿还价值按企业改制时每股净

资产价(一般每股为1元)计算。期股的偿还资金的主要来源于期股的年度分红、现金股

的年度分红,如果这两部分不足以偿还每年必须摊付的本息,则必须拿现金来偿付。经

营者在任期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

    三、上海埃通电器股份公司模式

    期股的实施对象仅为公司的总经理,其持股分为现金人股、借款人股和期股三部分,

其比例为:1:1:8.8,总股份为108万元。借款人股和期股从国有股中以无息资本信贷配

给。期股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必须按比例平价摊付,价格也为上任时每

股的净资产价(每股1元)。期股的偿还资金的主要来源依次为期股的每年分红、现金入

股的分红、借款人股的分红、现金四个部分。经营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

    四、七百集团模式

    期股的实施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经营者持股分为三部

分:现金人股、岗位股、期股,其比例为6:1:3。以总经理为例,其现金人股为8.4万元,

岗位股为1.4万元,期股为4.2万元。期股从国有股中以低息资本信贷形式借给。期股

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必须按比例摊付。偿还价格一般为每股1元。期股

的本息偿还资金来源依次为期股的分红、岗位股分红、现金人股分红和现金四个部分。

经营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岗位股只有在经营者任期内才享有分红权,一旦离任就自动

取消;岗位股的分红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期股的本息。

上海创造股权激励经营者的四种模式
发行时间:2000-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创造股权激励经营者的四种模式

    近两年来,上海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创造了多种模式,以上海服装集团、轻工关勒

铭、埃通电器和七百集团四家为代表。

    一、上海服装集团模式

    在经营者竞争上岗并出资入股的前提下,将国有独资改制成国有股控股、经营者群

体以自然人身份人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持股范围为正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正

副主席、部门经理和部分骨干。经营者持股分为现金人股和期股两部分。其中总经理现

金人股为10万元,期股为30万元,其他领导层的期股量为现金股的1—2倍,最高持股量

为24万元(其中现金股为8万元)。期股从国家股中以无息资本信贷的形式配给。期股

的偿还期与经营者任期相同,期股价格一般为企业改制时的每股净资产价。期股的偿还

资金来源主要是期股本身的年度分红,如任期内的分红不足以偿还全部资本时,其余部

分可以用现金或实股分红填充,也可作放弃处理。

  二、轻工关勒铭模式

  这种模式以主要经营者(公司总经理)持大股为特征。总经理持股共100万元,其中

现金入股为30万元,期股为70万元。期股从国有股中以低息资本信贷的形式配给。期

股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按比例平价摊付。偿还价值按企业改制时每股净

资产价(一般每股为1元)计算。期股的偿还资金的主要来源于期股的年度分红、现金股

的年度分红,如果这两部分不足以偿还每年必须摊付的本息,则必须拿现金来偿付。经

营者在任期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

    三、上海埃通电器股份公司模式

    期股的实施对象仅为公司的总经理,其持股分为现金人股、借款人股和期股三部分,

其比例为:1:1:8.8,总股份为108万元。借款人股和期股从国有股中以无息资本信贷配

给。期股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必须按比例平价摊付,价格也为上任时每

股的净资产价(每股1元)。期股的偿还资金的主要来源依次为期股的每年分红、现金入

股的分红、借款人股的分红、现金四个部分。经营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

    四、七百集团模式

    期股的实施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经营者持股分为三部

分:现金人股、岗位股、期股,其比例为6:1:3。以总经理为例,其现金人股为8.4万元,

岗位股为1.4万元,期股为4.2万元。期股从国有股中以低息资本信贷形式借给。期股

的偿还期与经营者的任期相同,每年必须按比例摊付。偿还价格一般为每股1元。期股

的本息偿还资金来源依次为期股的分红、岗位股分红、现金人股分红和现金四个部分。

经营者不得无故放弃期股。岗位股只有在经营者任期内才享有分红权,一旦离任就自动

取消;岗位股的分红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期股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