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颁布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决定
最近,国务院就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
干问题的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和试行企业
开业审查,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凡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不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企
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凡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无证生产的产品,禁止列入政府
采购目录。
二、在国家监督抽查中,企业主导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并自
免职之日起3年内任何企业不得再聘任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三、坚决遏制住制假售假猖獗的势头,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各自的打假工作责任:对
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一律封存、扣押、并予以没收;对为制假售假提供场地、设备、仓储、运输、物资、资金等手段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新闻媒体要重视对质量的宣传,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制假售假的
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