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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赵克俭
来源:研究所

对市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赵克俭

    上海市局属新办集体企业建立于1979年,企业类型繁多。以上海港为例,集体企业有以下几种类型:自1979年下半年始,以上山下乡、按政策回沪的“老三届”知青为主体组建的局办新集体企业;1980年之后,以各种原因形成的职工待业子女自愿组合的合作社集体企业;以征地农民工为主体组建的集体企业;以经济联合体组建的国集联营企业;以全民企业下岗富余人员组建的集体企业;以经济体制改革转制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以退休职工为主体组建的生产自救性质的集体企业等。这些集体企业,大多属于小型的劳动服务企业性质。1996年末,上海港局办集体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户数

  职工人数

  平均工资

   (元)

  收  入

 (万元)

  税  金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一、全民办集体

43

    1268

    11,681

  13,964.3l

    382.22

  3,053.70

二、国集联营

79

    1936

    12,708

    8,128.71

    180.3l

    184.47

三、股份合作制

22

    609

    16,959

  9,601.77

    146,12

    792.96

四、局办新集体

35

    1908

    1l,409

  6,031.90

    181.7l

    176.26

五、合作社集体

19

    468

    6,478

  l,679.6l

    42.60

    47.41

    合    计

138

    8175

    12,044

  39,407.30

932.96

    4,254.80

    另有退管会企业37户,从业人员1,986人,年平均工资2,538元,以补充退休工资之不足而维持生计。

    近几年来,上海港集体企业的户数和从业人员都有成倍增长,并形成了一定规模。1996年营业收入和年利润总额分别较1991年度翻了三番左右。事实证明,港口集体经济是有生命力的,集体经济在港口生产中是大有作为的。

    集体企业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它们以承担安置城镇失业和待业人员再就业为己任,肩负着生产自救的繁重任务,起着保持和稳定社会的作用,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而集体企业做出的这些贡献是在几乎没有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实现的,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扶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对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集体企业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并在全国蓬勃发展。据统计,本市局办集体、区办集体和乡镇集体企业拥有从业人员240万人,他们创造的产值已占相当比重,其中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32%左右,已经成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上海市对集体经济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实际是放弃了对集体经济的管理,从而使全市集体企业长期处于“群龙无首”自发的发展态势。长期以来,在上海没有专门机构替集体企业说话,集体企业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到位现象屡见不鲜,扶持集体经济的政策很少出台。因此,使上海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城镇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繁荣市场、安置就业及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集体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一是缺乏资金,势单力薄;二是技术设备落后,缺乏竞争能力,亟待给予扶持。因此,政府管理部门除对集体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与管理外,还应从维护集体企业权益出发,贯彻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制订地方对集体经济的优惠政策,以推动和促进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笔者认为,解决上海发展集体经济存在诸多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对集体经济的管理机构,建议市府设立集体经济专管部门。区、县、局也应相应设立管理机构。或者建立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成为集体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对集体企业起政策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

    通过建立对本市集体经济的管理体系,适应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因势利导、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本市集体经济的发展,使之为本市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

对市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发行时间:1997-10-20
网站编辑:赵克俭
  
来源:研究所

对市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赵克俭

    上海市局属新办集体企业建立于1979年,企业类型繁多。以上海港为例,集体企业有以下几种类型:自1979年下半年始,以上山下乡、按政策回沪的“老三届”知青为主体组建的局办新集体企业;1980年之后,以各种原因形成的职工待业子女自愿组合的合作社集体企业;以征地农民工为主体组建的集体企业;以经济联合体组建的国集联营企业;以全民企业下岗富余人员组建的集体企业;以经济体制改革转制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以退休职工为主体组建的生产自救性质的集体企业等。这些集体企业,大多属于小型的劳动服务企业性质。1996年末,上海港局办集体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户数

  职工人数

  平均工资

   (元)

  收  入

 (万元)

  税  金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一、全民办集体

43

    1268

    11,681

  13,964.3l

    382.22

  3,053.70

二、国集联营

79

    1936

    12,708

    8,128.71

    180.3l

    184.47

三、股份合作制

22

    609

    16,959

  9,601.77

    146,12

    792.96

四、局办新集体

35

    1908

    1l,409

  6,031.90

    181.7l

    176.26

五、合作社集体

19

    468

    6,478

  l,679.6l

    42.60

    47.41

    合    计

138

    8175

    12,044

  39,407.30

932.96

    4,254.80

    另有退管会企业37户,从业人员1,986人,年平均工资2,538元,以补充退休工资之不足而维持生计。

    近几年来,上海港集体企业的户数和从业人员都有成倍增长,并形成了一定规模。1996年营业收入和年利润总额分别较1991年度翻了三番左右。事实证明,港口集体经济是有生命力的,集体经济在港口生产中是大有作为的。

    集体企业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它们以承担安置城镇失业和待业人员再就业为己任,肩负着生产自救的繁重任务,起着保持和稳定社会的作用,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而集体企业做出的这些贡献是在几乎没有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实现的,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扶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对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集体企业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并在全国蓬勃发展。据统计,本市局办集体、区办集体和乡镇集体企业拥有从业人员240万人,他们创造的产值已占相当比重,其中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32%左右,已经成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上海市对集体经济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实际是放弃了对集体经济的管理,从而使全市集体企业长期处于“群龙无首”自发的发展态势。长期以来,在上海没有专门机构替集体企业说话,集体企业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到位现象屡见不鲜,扶持集体经济的政策很少出台。因此,使上海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城镇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繁荣市场、安置就业及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集体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集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一是缺乏资金,势单力薄;二是技术设备落后,缺乏竞争能力,亟待给予扶持。因此,政府管理部门除对集体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与管理外,还应从维护集体企业权益出发,贯彻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制订地方对集体经济的优惠政策,以推动和促进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笔者认为,解决上海发展集体经济存在诸多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对集体经济的管理机构,建议市府设立集体经济专管部门。区、县、局也应相应设立管理机构。或者建立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成为集体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对集体企业起政策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

    通过建立对本市集体经济的管理体系,适应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因势利导、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本市集体经济的发展,使之为本市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