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推进轻工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
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 傅立民
一、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放开搞活中小型集体企业
在过去一年里,各地联社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和指导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有重点地壮大发展了一批优势骨干企业、企业集团,带动轻工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同时在放开搞活中小型集体企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少地区已经摸索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途径,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得到壮大发展,一部分“小、穷、亏”企业开始摆脱困境。
改革和发展搞得比较好的地区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就大胆实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要用市场经济的新思维、新观念、新方法去认识和处理面临的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才能走出放开搞活轻工集体企业的新路子。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轻工集体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各有特点,放开搞活的方法和路子有所不同,要因厂制宜,一厂一策,只有这样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三是着眼于搞好整个轻工集体经济,通过改革、改组、改造,扶优扶强,壮大发展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形成规模经济,带动一批劣势企业,共同发展。四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配套推进。轻工集体企业改革、改组必须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企业现状,搞好统筹规划,在实施中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配套推进。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抓好不同类型企业改革的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五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为搞好集体企业改革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今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年,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已有改革的成果,加大改革和调整的力度,务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为此,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集体企业改革方向,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要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通过改革产权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恢复集体企业本来面目,使适应市场竞争的固有活力充分发挥出来,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合作制在轻工系统已推行十多年,它体现了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特点,是集体企业制度创新的一种好形式,应进一步扩大推行,积极探索解决一些难点、疑点问题,已改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规范。轻工集体企业要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轻工总会在“九五”规划中提出在200家企业中试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争取更多的集体企业进入这一工程行列。对符合《公司法》条件的集体企业,要加快进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
第二,抓好大型企业,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发展轻工集体经济必须重点抓住一批有代表性、关系到全局并有发展前途的优势骨干企业,使其壮大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轻工集体经济中的骨干作用.为数众多的中小型集体企业底子薄、包袱重、困难多,一直是困扰轻工集体经济发展的难点,改革的步子更应加快,采取的形式更应灵活多样,对于暂时难以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引资嫁接、异地改造、“退二进三”、解体重组、转让出售、分块搞活、甚至破产等多种改革形式,推动资产流动和重组,盘活资产存量,放开搞活企业。企业改制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涉及资产问题都要搞好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出售资产要建立收缴使用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坚持“三改一加强”,提高企业的素质。中小型企业不是“一放就活”,还必须有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产品和好的管理。集体企业要切实贯彻执行城镇集体企业条例规定,民主选举厂长,搞好领导班子建设,要调动职工积极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要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从严治厂。要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遏制管理滑坡、效益下降的倾向。要把改革、改组、改造结合起来,通过结构调整上品种、上质量、上名牌、上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努力为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轻工集体企业都是地方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存在规模小、资金薄弱、设备技术条件差、信息不灵等弱点,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并采取法律保护、政策扶持、产业引导、提供服务等措施,为集体企业的放开搞活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各地轻工主管部门、联社要加强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争取政府和综合部门支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引导集体企业加快结构调整,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经济结构不合理是轻工集体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从企业组织结构看,大型企业过少、生产集中度低,小型企业多而散,生产能力过小,企业往往又是“大而全”、“小而全”,专业化协作程度低。从产品结构看,粗加工、初级产品比重很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档次产品比重过小。从产业结构看,趋同化现象非常严重,甚至一个地区多个企业重复生产一种产品,争上同一项目。当前轻工集体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增大,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优化经济结构,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轻工集体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一要立足于现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实现资产存量合理重组,按照合理规模和产业优势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为此,总会、总社拟选择200户企业,作为重点支持搞好的轻工集体大中型企业,争取地方政府、轻工主管部门在改革和发展上给以指导,在技改、基建、新产品开发项目上给以优先安排,其中100户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支持,享受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待遇。使这批企业发展规模经济,尽快实现两个转变,成为轻工集体企业的骨干。同时,结合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发挥小企业的优势,走“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灵”的路子。产品要专、技术要精、机制要灵,不能走“小而全”封闭式经济结构的路子,要搞好协作配套,为大企业生产配套,甘当配角。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中要很好发挥骨干企业、优势企业的作用,通过联合、兼并等形式带动劣势企业发展,从整体上搞活轻工集体企业。二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增加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在产品结构调整中,要大力扶持名牌产品、拳头产品、优势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形成一定生产规模,扩大经济批量和市场复盖率。三要解放思想,打破行业、产业、所有制界限,积极开拓新行业、新门类、新领域,实施行业转移、产业转移。结构调整工作复杂,并会遇到一些困难,对集体企业来说,人才和资金是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需牵线搭桥、协调关系、争取政策。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要做好引导、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联社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还要发挥资金纽带作用和发扬互助合作精神。
三、搞好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加强轻工集体资产的管理
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是集体企业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1991年、1992年原轻工业部、总社曾先后颁发了《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各地联社和集体企业开展了清理资财和界定产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摸清了家底。据1995年财务统计,轻工集体资产总额2366亿元,总负债1785亿元,所有者权益581亿元。这些资产是轻工集体企业劳动者共同创造和积累起来的,是轻工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清出历史被平调的集体资财10.2亿元,其中各级联社被平调7.2亿元,各地抓紧了对被平调资产的追索工作。上述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去年国家对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具体操作性文件《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试点方案》、《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也已发下来。在这次清产核资中,轻工系统列为试点单位.轻工总会和总社已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并对这项工作做了布置,选定了试点地区。为了搞好轻工集体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轻工总会、总社成立于轻工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作为轻工系统领导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在轻工集体企业、单位推进这项工作。各地轻工主管部门、联社对清产核资工作很重视,按照国务院的《通知》要求,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清产核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确定为试点的地区,认真组织企业进行试点。
集体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项工作中,总会、总社拟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根据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各级联社的清产核资工作,拟制定《全国各级轻工业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暂行方案》,以规范和指导全国各级联社的清产核资工作。二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三是加强对清产核资和界定产权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与有关部门协同解决;总结好试点经验,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准备;对清产核资中所出现的产权纠纷和集体资产平调等问题,抓典型事例,配合地方主管部门,争取较好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选择部分集体企业先行试点。要充分借鉴前几年清理资财、界定产权中积累的经验,注意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成果。
为了加强对轻工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去年总会、总社根据《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组建了“中国轻工总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轻工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承担对轻工集体资产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任务和职能,依法维护轻工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和流失,监督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各地轻工主管部门、联社在加强对集体资财的管理方面也做丁大量工作,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探索不同的管理形式,如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联社资财基金会”、“联社资财管理中心”、“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集体资产投资公司”等。今年各级联社应结合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探索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实践中创造有效的管理形式,以加强对轻工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联社建设,发挥联合经济组织的作用
去年,总社在开展社务活动、加强联社建设方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为稳定联社机构,加大对联社存在必要性的宣传,争取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保留联社,取得了一定效果。二是组织大中城市联社和中小城市联社研究会,研究联社自身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联社存在形式、联社法人资格、联社社会地位、联社同企业的关系,联社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等,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联社改革的路子。三是总结联社建设和开展工作好的典型,交流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四是加强总社同国际合作组织交流与合作。
各地联社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联社工作的路子,不少地区联社做出了成绩。湖南省联社在省二轻局成建制转体为二轻工业集团总公司后,对壮大联社实力、为企业搞好服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为城镇集体工业争取了地位,为搞活二轻中小型企业争取了政策,为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品办了实事,受到企业的欢迎。
长期以来,联社基本上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忽视或放松了联社建设和发挥联合经济组织的作用,造成联社实力不强、地位不高、机构不稳。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联社如果不适应这一转变深化自身改革,仍然不会有赖以生存的经济实力,机构就会更不稳定,甚至丧失生存能力。实践证明,改革起步早、搞得好的联社,在社会上的地位受到重视,凝聚力比较强,机构也比较稳定,联合经济组织的作用也发挥得比较好。1992年总社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作为各级联社的改革方向,按照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突出“经济性”和“服务性”。实践证明,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希望各级联社按照这个路子继续探索,克服困难,大胆创新,把联社建设好。
(这篇文章是傅立民同志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工作报告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