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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发行时间:2012-06-20
网站编辑:褚贤祥 黄礼
来源: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编者按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然而发展中的问题也在不断显现。其中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是一定要出资的问题,曾引起多方的争论。有人认为只有农民自己出资组建合作社,才可能珍惜合作社的存在,才可能把合作社的发展看成是自己事业的发展;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不用农民出资,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入合作社,合作社的规模就会很大。只要农民与合作社形成一股力量,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他们就可以从中受益,出不出资是一样的。本期《调研》中的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作者甚至提出了“是不是真正的合作社”的疑问。其实,这种对不同标准的把握,还是应该从合作社的现实实践中寻找适合本土的评价标准。从今天的现实而言,给合作社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更为重要,在实践中摸索标准,在发展中提升规范,这一点,对城镇集体企业同样重要。

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褚贤祥  黄礼

    一、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概况

    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思潜村。思潜村地处青岩西南部,距贵阳三十余公里。全村共有607户、3627人,12村民小组;耕地有三千多亩,人均有1亩左右。思潜村以种植蔬菜为主,种菜史可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已有近三十年历史,形成了“蔬菜—蔬菜—水稻”的种植模式。

    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11月,现有合作社社员120人,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没有监事。发起成员共7人,其中有5个种菜大户,两个非农人员。合作社内部设置技术指导、机耕服务、农资购销等技术服务小组,为社员开展优良品种引进、技术培训推广、机耕、农资供应、产品订单销售等服务。合作社现有2500多亩从事无农残留订单蔬菜生产,以生产鲜蔬菜为主。合作社仍保持原来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变,社员按合作社统一标准进行生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运作方式

    1、合作社主要从事购买服务、运销服务及技术信息服务。购买服务主要是合作社统一向外购买蔬菜生产资料,然后再以优惠价格卖给社员,目前为止合作社为成员统一采购农业投入品的比重达80%。运销服务是合作社核心成员用自己的车辆免费为社员向外运送蔬菜,在所有的蔬菜销售中,合作社为成员销售产品的比重达50%。技术信息服务则主要是合作社核心成员为其他农户提供种菜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合作社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核心成员。

    2、合作社按市场价收购社员产品。合作社没有固定资产,唯一的办公场地是理事长向合作社无偿提供的自己家的一个房间。合作社没有集资,在目前合作社的运营中,全部由理事长一人在支撑。合作社提供的向外运送蔬菜等服务的花费全由理事长承担,向外销售蔬菜的渠道由理事长联系。合作社没有跟社员签订稳定的购销合同,也没有注册商标。

    销售模式是合作社核心成员每天早上在村里的蔬菜批发市场收购社员的新鲜蔬菜,并当场以现金结算,然后再提供给超市。合作社向社员承诺,合作社向社员的收购价就是给超市的批发价,合作社会给社员一个保护价,但社员是否将蔬菜卖给合作社是自由的。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社员可以卖给其他商贩,也可以市场价卖给合作社;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合作社承诺将以保护价收购社员的蔬菜。

    3、合作社实行工资制。合作社实行工资制度,即理事长向参与运输蔬菜的合作社成员支付工资,工资为每20003000。据合作社理事长介绍,合作社至今已投资达20万,但还属于亏损的起步阶段,亏损全由他一个人承担。但他强调,合作社运营后的利润将由合作社七个核心成员平均分配,为了能让核心成员有积极性参加这个合作社,他必须从外面挣钱来维持合作社的运转。

    4、合作社实行章程管理,加强与各方的技术指导和合作。在管理方面,合作社有共同制定的合作社章程,社员有入社自由,在入社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但不必缴纳会费和集资;社员也有退社自由,但要给理事会写申请,一旦退社就不能再入社。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全体社员没有附加表决权。合作社共召开过理事会会20次、成员大会5次,合作社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在技术方面,合作社除了靠自己多年积累的种菜经验外,还获得贵州大学农学院相关教授、博士及花溪农业局提供的技术支持。在与外界的合作方面,合作社定点向合力超市供应蔬菜,名义上被认为是合力超市的蔬菜供应基地。同时合作社还和花溪湖潮乡建立利益协作关系,即只要湖潮当地的蔬菜难卖,合作社就会去收购,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从中赚取收购批发的差价,获得利润。

    三、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社不集资,理事长独自承担运营成本,合作社性质真假难辨。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周勇胡一再强调,为了能让村民积极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并不向社员集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以前村里曾有个蔬菜协会,每年村民都要向蔬菜协会交会费,但是蔬菜协会收了钱并没有给村民做多少事,还把会费及政府下拨的扶助资金存起来,后来蔬菜协会撤销,钱就直接被政府拿走,村干部也非常无奈。因而只要是谈到要交钱,村民们就非常不乐意,所以村民现在加入合作社不用交会费也不集资。

    但合作社不集资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合作社运营没有资产,合作社的各项目标便无法实现,最终合作社将会流于形式。就理论而言,合作社是一个服务社员的组织,它有追求利润的一个方面,因此也可以称它为农民的公司,试想一个公司没有资产怎么运营?如果让理事长一个人出资,都是个人承担费用,必然会为他的长期投入寻求回报。现实中不管是从合作社利润还是对合作社的占有上,都将会强烈的显示着出资人的影响力,长此以往合作社就会有发生变质的可能。第二,没有社员的集资,则社员对合作社很难产生归属感。合作社的向心力来自于组织优势,而能使组织优势发挥最大效益的制约条件是社员对合作社的投入和收益。调查中发现,合作社的收益范围主要集中在七个核心成员上,其他普通社员只是名义上属于合作社。理事长介绍说合作社社员已涵盖了全部村民,可是在此后的随机访问中却得到村民“不知道的”答案。在对一个核心成员的采访中发现,他对合作社的概念也是非常模糊,只是说“这样做菜生意能赚钱,好!”,而据调查合作社所收购的蔬菜多是核心成员的。

    2、合作社蔬菜销售渠道单一,销售量小。合作社在其简介中这样提到:合作社保持原来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变,主要是起桥梁作用,把社员组织起来,建立连片的生产基地,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由合作社和涉农公司签订购销合约,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形成“合作社+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社员按合作社标准进行生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对比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是现在理事长以合作社的名义向合力超市供应蔬菜,一天也就500斤。除了向合力超市提供新鲜蔬菜外,合作社也没有将菜批发给事业单位及大型批发商。在思潜村的蔬菜批发市场里,来批发蔬菜的有村外的也有村里的,但形式基本都是小批量数百斤的批发。菜农卖菜分散、自家管自家,并且蔬菜品种各家并不相同,蔬菜质量也参差不齐。

    3、合作社理念宣传不够,多数人不理解合作社。在调研中了解到,村民有着极强的将蔬菜运出去卖的愿望,也有合作的愿望,但他们对合作社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菜贩子大批量批发蔬菜倒卖赚钱的层次上。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百信合作社现在的运营模式确实也只是停留在这个层面上。尽管合作社在村里的批发市场上经常担当着提价的角色,但村民认为这是正常的市场反应,并不是合作社的功劳。调研中还发现,全村大多数人基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合作社的存在。有知道的却也只是说合作社在此之前向他们说过些什么,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采取什么行动。

    四、对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思考

    1、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不是真的合作社。通过对整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调研使笔者很惊讶,因为完全和当初第一次听说它时的感觉不一样。我们发现在农村合作社呈现的形态,与标准的合作社是那么的不一样,因此我们会想它是不是真的合作社呢?很多学者在理论文章中对现在我国合作社的真假问题进行过讨论,著名三农学者刘湘波认为,“很多人谈真假,但更多指的是规范的问题,我们就经常说80%合作社是假的,其实就是指80%的合作社是不规范的。”有人可能会问,国家不是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了么,怎么规范不了呢?就实地调查的事实而言,笔者非常赞同刘湘波的观点:我们不能用一个缺乏实践考验的专业合作社法来匡死我们国家层次丰富多彩的合作实践,具体而言我们的合作社法还需要不断修正,从而提出适合本土的,适用于我国各个地方的合作社法规。

    我们的农民需要合作,因为从微观而言,它能壮大我们农民的实力,改变乡村的面貌,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从宏观而言,它是农村衰败的今天,农民再组织的一种非常好的形式。当前我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新农村建设,问题是我们怎样去建设新农村?笔者想,农民建立起自己的组织,重建自己的文化和自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正如调查中所了解到的,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很多问题,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资金的问题。我们该怎么样去使它规范起来,同时又能怎样实现理事长周勇胡所希望的让农民过上好生活的理想呢?首先,政府力量应该给予农民以资金和智力上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如支农补贴、农民培训等。鼓励农民创新,用宽容的胸怀去容纳农民的各种合作实践,并给予政策上的保护。同时政府可以和相关支农社会团体合作,引入社会力量,靠有多年基层实践经验的志愿者来帮助农民建立起高效且符合实际的合作社。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组织意识,开拓农民眼界,以使他们能理解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形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农民合作有着非常大的经济意义,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意味着农业商品化的实现,怎样在普遍小农的现实下提高小农在市场中谈判地位低下的现实?怎样降低资本进入农业的交易成本?怎样使附加值极低的农业产生既能满足资本需求又能使农民利益不受损的效益?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交易成本高的外部问题内部化,这就是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微观和宏观意义。而笔者认为,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改善,也包含于以上的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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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发行时间:2012-06-20
网站编辑:褚贤祥 黄礼
  
来源: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编者按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然而发展中的问题也在不断显现。其中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是一定要出资的问题,曾引起多方的争论。有人认为只有农民自己出资组建合作社,才可能珍惜合作社的存在,才可能把合作社的发展看成是自己事业的发展;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不用农民出资,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入合作社,合作社的规模就会很大。只要农民与合作社形成一股力量,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他们就可以从中受益,出不出资是一样的。本期《调研》中的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作者甚至提出了“是不是真正的合作社”的疑问。其实,这种对不同标准的把握,还是应该从合作社的现实实践中寻找适合本土的评价标准。从今天的现实而言,给合作社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更为重要,在实践中摸索标准,在发展中提升规范,这一点,对城镇集体企业同样重要。

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褚贤祥  黄礼

    一、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概况

    花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思潜村。思潜村地处青岩西南部,距贵阳三十余公里。全村共有607户、3627人,12村民小组;耕地有三千多亩,人均有1亩左右。思潜村以种植蔬菜为主,种菜史可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已有近三十年历史,形成了“蔬菜—蔬菜—水稻”的种植模式。

    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11月,现有合作社社员120人,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没有监事。发起成员共7人,其中有5个种菜大户,两个非农人员。合作社内部设置技术指导、机耕服务、农资购销等技术服务小组,为社员开展优良品种引进、技术培训推广、机耕、农资供应、产品订单销售等服务。合作社现有2500多亩从事无农残留订单蔬菜生产,以生产鲜蔬菜为主。合作社仍保持原来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变,社员按合作社统一标准进行生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运作方式

    1、合作社主要从事购买服务、运销服务及技术信息服务。购买服务主要是合作社统一向外购买蔬菜生产资料,然后再以优惠价格卖给社员,目前为止合作社为成员统一采购农业投入品的比重达80%。运销服务是合作社核心成员用自己的车辆免费为社员向外运送蔬菜,在所有的蔬菜销售中,合作社为成员销售产品的比重达50%。技术信息服务则主要是合作社核心成员为其他农户提供种菜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合作社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核心成员。

    2、合作社按市场价收购社员产品。合作社没有固定资产,唯一的办公场地是理事长向合作社无偿提供的自己家的一个房间。合作社没有集资,在目前合作社的运营中,全部由理事长一人在支撑。合作社提供的向外运送蔬菜等服务的花费全由理事长承担,向外销售蔬菜的渠道由理事长联系。合作社没有跟社员签订稳定的购销合同,也没有注册商标。

    销售模式是合作社核心成员每天早上在村里的蔬菜批发市场收购社员的新鲜蔬菜,并当场以现金结算,然后再提供给超市。合作社向社员承诺,合作社向社员的收购价就是给超市的批发价,合作社会给社员一个保护价,但社员是否将蔬菜卖给合作社是自由的。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社员可以卖给其他商贩,也可以市场价卖给合作社;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合作社承诺将以保护价收购社员的蔬菜。

    3、合作社实行工资制。合作社实行工资制度,即理事长向参与运输蔬菜的合作社成员支付工资,工资为每20003000。据合作社理事长介绍,合作社至今已投资达20万,但还属于亏损的起步阶段,亏损全由他一个人承担。但他强调,合作社运营后的利润将由合作社七个核心成员平均分配,为了能让核心成员有积极性参加这个合作社,他必须从外面挣钱来维持合作社的运转。

    4、合作社实行章程管理,加强与各方的技术指导和合作。在管理方面,合作社有共同制定的合作社章程,社员有入社自由,在入社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但不必缴纳会费和集资;社员也有退社自由,但要给理事会写申请,一旦退社就不能再入社。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全体社员没有附加表决权。合作社共召开过理事会会20次、成员大会5次,合作社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在技术方面,合作社除了靠自己多年积累的种菜经验外,还获得贵州大学农学院相关教授、博士及花溪农业局提供的技术支持。在与外界的合作方面,合作社定点向合力超市供应蔬菜,名义上被认为是合力超市的蔬菜供应基地。同时合作社还和花溪湖潮乡建立利益协作关系,即只要湖潮当地的蔬菜难卖,合作社就会去收购,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从中赚取收购批发的差价,获得利润。

    三、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社不集资,理事长独自承担运营成本,合作社性质真假难辨。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周勇胡一再强调,为了能让村民积极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并不向社员集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以前村里曾有个蔬菜协会,每年村民都要向蔬菜协会交会费,但是蔬菜协会收了钱并没有给村民做多少事,还把会费及政府下拨的扶助资金存起来,后来蔬菜协会撤销,钱就直接被政府拿走,村干部也非常无奈。因而只要是谈到要交钱,村民们就非常不乐意,所以村民现在加入合作社不用交会费也不集资。

    但合作社不集资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合作社运营没有资产,合作社的各项目标便无法实现,最终合作社将会流于形式。就理论而言,合作社是一个服务社员的组织,它有追求利润的一个方面,因此也可以称它为农民的公司,试想一个公司没有资产怎么运营?如果让理事长一个人出资,都是个人承担费用,必然会为他的长期投入寻求回报。现实中不管是从合作社利润还是对合作社的占有上,都将会强烈的显示着出资人的影响力,长此以往合作社就会有发生变质的可能。第二,没有社员的集资,则社员对合作社很难产生归属感。合作社的向心力来自于组织优势,而能使组织优势发挥最大效益的制约条件是社员对合作社的投入和收益。调查中发现,合作社的收益范围主要集中在七个核心成员上,其他普通社员只是名义上属于合作社。理事长介绍说合作社社员已涵盖了全部村民,可是在此后的随机访问中却得到村民“不知道的”答案。在对一个核心成员的采访中发现,他对合作社的概念也是非常模糊,只是说“这样做菜生意能赚钱,好!”,而据调查合作社所收购的蔬菜多是核心成员的。

    2、合作社蔬菜销售渠道单一,销售量小。合作社在其简介中这样提到:合作社保持原来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变,主要是起桥梁作用,把社员组织起来,建立连片的生产基地,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由合作社和涉农公司签订购销合约,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形成“合作社+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社员按合作社标准进行生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对比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是现在理事长以合作社的名义向合力超市供应蔬菜,一天也就500斤。除了向合力超市提供新鲜蔬菜外,合作社也没有将菜批发给事业单位及大型批发商。在思潜村的蔬菜批发市场里,来批发蔬菜的有村外的也有村里的,但形式基本都是小批量数百斤的批发。菜农卖菜分散、自家管自家,并且蔬菜品种各家并不相同,蔬菜质量也参差不齐。

    3、合作社理念宣传不够,多数人不理解合作社。在调研中了解到,村民有着极强的将蔬菜运出去卖的愿望,也有合作的愿望,但他们对合作社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菜贩子大批量批发蔬菜倒卖赚钱的层次上。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百信合作社现在的运营模式确实也只是停留在这个层面上。尽管合作社在村里的批发市场上经常担当着提价的角色,但村民认为这是正常的市场反应,并不是合作社的功劳。调研中还发现,全村大多数人基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合作社的存在。有知道的却也只是说合作社在此之前向他们说过些什么,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采取什么行动。

    四、对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思考

    1、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不是真的合作社。通过对整个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调研使笔者很惊讶,因为完全和当初第一次听说它时的感觉不一样。我们发现在农村合作社呈现的形态,与标准的合作社是那么的不一样,因此我们会想它是不是真的合作社呢?很多学者在理论文章中对现在我国合作社的真假问题进行过讨论,著名三农学者刘湘波认为,“很多人谈真假,但更多指的是规范的问题,我们就经常说80%合作社是假的,其实就是指80%的合作社是不规范的。”有人可能会问,国家不是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了么,怎么规范不了呢?就实地调查的事实而言,笔者非常赞同刘湘波的观点:我们不能用一个缺乏实践考验的专业合作社法来匡死我们国家层次丰富多彩的合作实践,具体而言我们的合作社法还需要不断修正,从而提出适合本土的,适用于我国各个地方的合作社法规。

    我们的农民需要合作,因为从微观而言,它能壮大我们农民的实力,改变乡村的面貌,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从宏观而言,它是农村衰败的今天,农民再组织的一种非常好的形式。当前我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新农村建设,问题是我们怎样去建设新农村?笔者想,农民建立起自己的组织,重建自己的文化和自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正如调查中所了解到的,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很多问题,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资金的问题。我们该怎么样去使它规范起来,同时又能怎样实现理事长周勇胡所希望的让农民过上好生活的理想呢?首先,政府力量应该给予农民以资金和智力上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如支农补贴、农民培训等。鼓励农民创新,用宽容的胸怀去容纳农民的各种合作实践,并给予政策上的保护。同时政府可以和相关支农社会团体合作,引入社会力量,靠有多年基层实践经验的志愿者来帮助农民建立起高效且符合实际的合作社。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组织意识,开拓农民眼界,以使他们能理解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形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农民合作有着非常大的经济意义,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意味着农业商品化的实现,怎样在普遍小农的现实下提高小农在市场中谈判地位低下的现实?怎样降低资本进入农业的交易成本?怎样使附加值极低的农业产生既能满足资本需求又能使农民利益不受损的效益?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交易成本高的外部问题内部化,这就是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微观和宏观意义。而笔者认为,百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改善,也包含于以上的思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