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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用活联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时间:1997-04-20
网站编辑: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
来源:研究所

管好用活联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确保联社资产完整、增值,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不断加强联社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在管好、用活联社资产上大做文章,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联社资产从1986年的11,684万元,到1995年底增加到19,064万元,增长63.16%,与此同时,集体企业的资产也增长了37.88%,有力地促进了联社范围内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一、清产核资,划定归属,明确产权主体

    1987年,遵照全国总社第三届理事会决议提出的“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和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集体企业要清理资产、划分归属”的精神,我们分三个层次,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工作。在清资划属工作中,我们以理顺联社和集体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为目的,本着“实事求是、力求简化、尊重历史、藏富于企业”的原则,一是对占有联社资产的165户集体企业进行了清划,将70%的资产划归集体企业,使联社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61%,调整到26.50%。二是对专业联社占有市联社的资产进行清理,采取了剔除用于职工宿舍资产外,按3:7的比例划分标准,即将多数资产划交专业联社经营管理,支持各专业联社(公司)搞活经营,服务企业。三是对市联社及直属企业的资产采取了只清不划,全部归市联社所有。

    清资划属后,市联社拥有资产总额11,684万元,其中:集体企业占有5,0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3.48%,专业联社资产2,7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95%,市联社直属企业资产2,3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34%,市联社总部资产1,4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2.23%。最重要的是,在清资工作中,我们坚持法律公证,做到清一户,公证一户,户户公证,一户不漏。

    通过清资归属,理顺了市联社与专业联社、市联社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了产权主体,使市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都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联社与股份制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

    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我市二轻集体企业不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也开始发生变化,有的企业转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资产多元化。对这些改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如何处理,是改革过程中的新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关于集体企业“对其全部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以及集体企业有“向其它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它企业的股份”等规定,市联社积极支持、配合成员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近几年来,市联社以联社资产折股为发起人,主动参入股份制企业经营,先后组建了6户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我们将集体企业中的联社资产改为联社股本,明确了联社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按股分红逐渐取代收取资金占有费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中“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的规定。市联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修改和完善了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并成立了资产监管会,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向改制企业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改制企业的重大决策。

    截至1995年底,由市联社参股组建的6户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市联社共有2,341.65万股股本投入企业经营。既理顺了市联社与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又促进了成员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兴办经济实体,用活联社资产,增强联社经济实力,增强服务功能

    根据总社关于“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精神,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用活联社资产、增加联社收益这个中心,大力兴办经济实体。1993年,经市联社理事会决定,以联社资产为纽带,以联社直属企业为骨干,由53个企业参加组建了武汉龙威集团公司。联社是资产所有者,龙威集团是经营者。因此,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市联社将资产委托龙威集团经营和管理。

    龙威集团组建三年多来,按照“一级法人、委托经营、统一领导、分别对外、统一核算、各计盈亏、利润承包、工效挂钩”的基本原则,各项经营活动进展顺利,现已办成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资产多元化,经营多角化,集科、工、贸、工程、艺术品开发、金融于一体的产业现代化企业集团。

    为了进一步推动龙威集团的发展,1993年,龙威集团与香港仔专线小巴有限公司合资兴办了港龙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引入“三资”企业机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1995年,龙威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实现利税5,154万元,其中利润3008万元,比上年增长11.12%。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排名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第297位,湖北省最大工业企业第10位。

    龙威集团的组建,盘活了联社资产,加快了联社资金的积累,增强了联社经济实力。同时也增强了为成员单位服务的手段。近年来,市联社共拨款200余万元扶持成员单位恢复、发展生产,推进成员单位共同富裕。

    四、适时开展资产评估,保证联社资产增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集体企业的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破产、转让等,使集体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流动和重组,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同时,也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如果不及时对集体企业的产权主体发生变动时进行资产评估,就会造成联社资产大量流失。因此,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开展资产评估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1991年,市联社讨论通过了《集体资产评估试行办法》,并得到了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成为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的依据。

    几年来,我们为了保证联社资产的完整和增值,抓住有利时机,对集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按照《集体资产评估试行办法》规定的“凡是集体企业实行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兼并、合并、转让、破产、财产抵押及中外合资、合作等产权主体发生变动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中,我们坚持联社资产与企业资产按比例同步增值的

原则,相互协商,尊重历史,达成共识,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截至1995年,联社成员集体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和单项评估的共有29户,这些单位评估前的帐面资产总值为31,672万元,评估后的资产总值达到43,351万元,增值率为36.87%。通过开展资产评估,有效地防止了联社资产的流失,使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得到了较大的增值,从而壮大了集体经济。

    五、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的资产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深化改革的过程,从单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到完善,最终达到了联社资产的规范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以清资划属,明确联社资产所有权为基础,以确保联社资产的完整与增值为目的,先后制定了《联社资产管理办达》、《联社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联社资产评估办法》、《联社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1996年初,为进一步加强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成立了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了对联社和成员单位集体资产行使“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职能,依法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和流失,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由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不间断地实施,极大地维护了联社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了联社资产的保值和不断增值。

管好用活联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时间:1997-04-20
网站编辑: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
  
来源:研究所

管好用活联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确保联社资产完整、增值,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不断加强联社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在管好、用活联社资产上大做文章,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联社资产从1986年的11,684万元,到1995年底增加到19,064万元,增长63.16%,与此同时,集体企业的资产也增长了37.88%,有力地促进了联社范围内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一、清产核资,划定归属,明确产权主体

    1987年,遵照全国总社第三届理事会决议提出的“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和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集体企业要清理资产、划分归属”的精神,我们分三个层次,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清理资产、划分归属工作。在清资划属工作中,我们以理顺联社和集体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为目的,本着“实事求是、力求简化、尊重历史、藏富于企业”的原则,一是对占有联社资产的165户集体企业进行了清划,将70%的资产划归集体企业,使联社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61%,调整到26.50%。二是对专业联社占有市联社的资产进行清理,采取了剔除用于职工宿舍资产外,按3:7的比例划分标准,即将多数资产划交专业联社经营管理,支持各专业联社(公司)搞活经营,服务企业。三是对市联社及直属企业的资产采取了只清不划,全部归市联社所有。

    清资划属后,市联社拥有资产总额11,684万元,其中:集体企业占有5,0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3.48%,专业联社资产2,7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95%,市联社直属企业资产2,3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34%,市联社总部资产1,4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2.23%。最重要的是,在清资工作中,我们坚持法律公证,做到清一户,公证一户,户户公证,一户不漏。

    通过清资归属,理顺了市联社与专业联社、市联社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了产权主体,使市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都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联社与股份制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

    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我市二轻集体企业不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也开始发生变化,有的企业转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资产多元化。对这些改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如何处理,是改革过程中的新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关于集体企业“对其全部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以及集体企业有“向其它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它企业的股份”等规定,市联社积极支持、配合成员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近几年来,市联社以联社资产折股为发起人,主动参入股份制企业经营,先后组建了6户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我们将集体企业中的联社资产改为联社股本,明确了联社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按股分红逐渐取代收取资金占有费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中“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的规定。市联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修改和完善了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并成立了资产监管会,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向改制企业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改制企业的重大决策。

    截至1995年底,由市联社参股组建的6户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市联社共有2,341.65万股股本投入企业经营。既理顺了市联社与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又促进了成员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兴办经济实体,用活联社资产,增强联社经济实力,增强服务功能

    根据总社关于“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精神,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用活联社资产、增加联社收益这个中心,大力兴办经济实体。1993年,经市联社理事会决定,以联社资产为纽带,以联社直属企业为骨干,由53个企业参加组建了武汉龙威集团公司。联社是资产所有者,龙威集团是经营者。因此,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市联社将资产委托龙威集团经营和管理。

    龙威集团组建三年多来,按照“一级法人、委托经营、统一领导、分别对外、统一核算、各计盈亏、利润承包、工效挂钩”的基本原则,各项经营活动进展顺利,现已办成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资产多元化,经营多角化,集科、工、贸、工程、艺术品开发、金融于一体的产业现代化企业集团。

    为了进一步推动龙威集团的发展,1993年,龙威集团与香港仔专线小巴有限公司合资兴办了港龙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引入“三资”企业机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1995年,龙威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实现利税5,154万元,其中利润3008万元,比上年增长11.12%。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排名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第297位,湖北省最大工业企业第10位。

    龙威集团的组建,盘活了联社资产,加快了联社资金的积累,增强了联社经济实力。同时也增强了为成员单位服务的手段。近年来,市联社共拨款200余万元扶持成员单位恢复、发展生产,推进成员单位共同富裕。

    四、适时开展资产评估,保证联社资产增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集体企业的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破产、转让等,使集体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流动和重组,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同时,也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如果不及时对集体企业的产权主体发生变动时进行资产评估,就会造成联社资产大量流失。因此,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开展资产评估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1991年,市联社讨论通过了《集体资产评估试行办法》,并得到了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成为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的依据。

    几年来,我们为了保证联社资产的完整和增值,抓住有利时机,对集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按照《集体资产评估试行办法》规定的“凡是集体企业实行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兼并、合并、转让、破产、财产抵押及中外合资、合作等产权主体发生变动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中,我们坚持联社资产与企业资产按比例同步增值的

原则,相互协商,尊重历史,达成共识,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截至1995年,联社成员集体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和单项评估的共有29户,这些单位评估前的帐面资产总值为31,672万元,评估后的资产总值达到43,351万元,增值率为36.87%。通过开展资产评估,有效地防止了联社资产的流失,使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得到了较大的增值,从而壮大了集体经济。

    五、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

    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的资产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深化改革的过程,从单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到完善,最终达到了联社资产的规范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以清资划属,明确联社资产所有权为基础,以确保联社资产的完整与增值为目的,先后制定了《联社资产管理办达》、《联社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联社资产评估办法》、《联社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1996年初,为进一步加强联社和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成立了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了对联社和成员单位集体资产行使“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职能,依法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和流失,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由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不间断地实施,极大地维护了联社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了联社资产的保值和不断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