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规定乡镇企业自营进出口必备条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最近作出规定,乡镇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自营进出口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要的设施、资金等物质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与经营进出口业务相应的外贸、技术等专业人员。 ,
四、有自己的出口产品和出口市场。
五;经营进出口业务能自负盈亏。
六;产品符合出口质量标准。
七、技术密集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连续两年年均出口供货额(含代理出口,下同)一搬为100万美元以上。
八、一般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连续两年年均出口供货额一般在200万美元以上。
九、非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连续两年年均出口供货额一般在400万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