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将进一步为自营进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国家经贸委最近提出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进出口权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集中批准一批国有大型企业、纺织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二、放宽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进出口权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三、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自营企业,适当放宽经营范围,允许设立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对两纱两布、茶叶等国家统一经营的商品,搞好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试点。
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同样要给予进出口权,也同样要给予扶持。目前要从三个方面解决企业出口中遇到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出口退税;二是在解决自营企业出口所需配额、许可证方面,将基本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对目前的分配与招标办法再作改进,对自营企业与专业外贸公司一视同仁;三是支持自营企业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