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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谈股份合作制
发行时间:1996-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谈股份合作制

最近,国家体改委洪虎副主任在职工持股暨股份合作国际研讨会上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改革实践中产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也不同于已有的合作制,具有明显的特征。第一,企业职工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第二,企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三,实行有限责任和法人制度。第四,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五,在按劳分配为主的基础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劳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在谈到股份合作制的地位和作用时,洪虎说,股份合作制企业较好地解决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不顺等问题,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既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广大群众的觉悟程度,又适应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实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确立职工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筹集资金,将消费资金转变为生产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洪虎同志指出了发展股份合作制应注意和研究的几个问题。首先要研究如何保持合作经济的特点,坚持集体经济性质的问题。股份合作制具有合作经济的特点,本质上属于合作经济。合作经济在中国属于集体经济的范畴,而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在产权流动和重组中,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严禁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因此应研究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过程中,如何维护国家和集体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第三,改制的企业如何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改制中,要确保企业原有债务责任的落实,防止银行等单位债权的落空,增强企业和企业职工的风险意识。第四,要研究立法问题。对日益发展壮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迫切需要制定股份合作企业法律法规,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规范地发展。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谈股份合作制
发行时间:1996-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谈股份合作制

最近,国家体改委洪虎副主任在职工持股暨股份合作国际研讨会上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改革实践中产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股份制,也不同于已有的合作制,具有明显的特征。第一,企业职工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第二,企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三,实行有限责任和法人制度。第四,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五,在按劳分配为主的基础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劳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在谈到股份合作制的地位和作用时,洪虎说,股份合作制企业较好地解决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不顺等问题,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既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广大群众的觉悟程度,又适应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实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确立职工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筹集资金,将消费资金转变为生产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洪虎同志指出了发展股份合作制应注意和研究的几个问题。首先要研究如何保持合作经济的特点,坚持集体经济性质的问题。股份合作制具有合作经济的特点,本质上属于合作经济。合作经济在中国属于集体经济的范畴,而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在产权流动和重组中,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严禁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因此应研究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过程中,如何维护国家和集体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第三,改制的企业如何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改制中,要确保企业原有债务责任的落实,防止银行等单位债权的落空,增强企业和企业职工的风险意识。第四,要研究立法问题。对日益发展壮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迫切需要制定股份合作企业法律法规,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规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