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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提出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六条措施
发行时间:1996-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推动技术进步

国家经贸委提出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六条措施

最近,国家经贸委就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靠科技进步,切实转变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今后15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充分依靠科学技术。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使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八五”期间的不到30%,提高到‘九五”期间的50%左右,2010年要达到70%左右。

二、加速形成一批产品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抓住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技术进步机制的形成,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带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和技术进步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九五”期间,要大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1000家国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和技术进步体系,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提高。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和人才激励机制,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吸引独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继续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工作。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九五”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别要重视用现代适用技术武装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根据市场需要,重点发展一批特种、大型、高技术、新工艺装备与产品,提高社会的有效供给;二是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规模经济水平;三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积极扩大出口创汇能力。加强技术引进的宏观管理,抓好技术引进的重点导向,重视引进技术的论证和评估,着力做好消化、吸收、创新,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五、继续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发、共建技术开发机构与经济实体,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各种形式的合作。要切实组织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逐步建立以伞业为主体,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服务机构共同推进的技术进步机制。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技术来源,努力开发适销对路、节能降耗、成本低、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对仍有销售前景的产品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对相关生产致术进行大幅度改进,并加强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和生产。重点抓若干项具有国际水平、市场广阔、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大、销售收入能达到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并加速其产业化的进程。

六、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要实现《决定》中提出的到200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的目标。要抓紧研究“九五”期间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有效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重大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节能降耗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以及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科技活动等方面的政策及奖励办法。

国家经贸委提出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六条措施
发行时间:1996-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推动技术进步

国家经贸委提出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六条措施

最近,国家经贸委就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靠科技进步,切实转变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今后15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充分依靠科学技术。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使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八五”期间的不到30%,提高到‘九五”期间的50%左右,2010年要达到70%左右。

二、加速形成一批产品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抓住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技术进步机制的形成,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带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和技术进步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九五”期间,要大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1000家国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和技术进步体系,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提高。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和人才激励机制,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吸引独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继续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工作。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九五”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别要重视用现代适用技术武装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根据市场需要,重点发展一批特种、大型、高技术、新工艺装备与产品,提高社会的有效供给;二是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规模经济水平;三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积极扩大出口创汇能力。加强技术引进的宏观管理,抓好技术引进的重点导向,重视引进技术的论证和评估,着力做好消化、吸收、创新,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五、继续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发、共建技术开发机构与经济实体,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各种形式的合作。要切实组织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逐步建立以伞业为主体,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服务机构共同推进的技术进步机制。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技术来源,努力开发适销对路、节能降耗、成本低、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对仍有销售前景的产品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对相关生产致术进行大幅度改进,并加强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和生产。重点抓若干项具有国际水平、市场广阔、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大、销售收入能达到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并加速其产业化的进程。

六、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要实现《决定》中提出的到200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的目标。要抓紧研究“九五”期间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有效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重大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节能降耗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以及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科技活动等方面的政策及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