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集体经济理论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刘 刚
1979年,我从上海《解放日报》理论宣传部调到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理论研究工作。30多年来,我同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的领导范大政、工业合作联社合作指导处的邢逸初以及其他有关同志密切合作,依托1985年11月成立的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广阔平台,不断总结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加强集体经济理论研究,我们研究会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有所创新。
一、破除集体经济是斯大林创造出来的观点,提出创建集体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由列宁大力支持的观点
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从来没有怀疑过。但近些年来,有些学者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集体经济的理论,他们认为集体经济是斯大林创造出来的。这是一种误解。
早在1874年,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提出,凡是农民作为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出创建集体所有制。
1881年,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稿》中又提出:“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便于它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关系到共同利益的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经营了”。马克思在这里提出创建集体经济,实行集体经营,这是他倡导创建集体所有制思想的发展。
继马克思之后,列宁也十分重视发展集体企业。他在《论合作制》一书中说:“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列宁号召要大力扶持集体企业发展,他说,我们深知集体企业“都是新的创举,如果执政的工人阶级不支持这些创举,那它们就不会成长起来”。又说:“如果国家不帮助各种集体农业企业,那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是不拥护建立社会主义经济”。
综上所述,创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马克思倡导的,由列宁大力支持的。那种认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斯大林创造出来的观点,不符合历史事实。
二、破除集体企业的财产必须“归大堆”的传统观念,倡导集体企业必须建立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
长期以来,人们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强调“一大二公”,流行一种观念,即集体企业必须合并全部生产资料,财产“归大堆”,废除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国家有关部门也明文规定,在集体企业里,职工个人股的股金必须退出,否则就不承认是集体企业。这种废除职工个人所有权的集体企业,不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也无法使他们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导致集体经济发展丧失内在动力。
为克服集体企业财产“归大堆”的弊端,我们认为,必须对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明晰企业产权主体,确立职工个人所有权,使企业和职工结成利益的共同体。
从所有制来说,集体企业是本集体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经济。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集体企业产权结构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公共积累)实行共同共有,一部分实行按份共有,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建立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
集体企业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是对传统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实行按份共有,由职工集资入股,扩大企业资金来源,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推动企业生产发展。二是增强职工的责任心和企业的凝聚力。集体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制,广大职工参股,成为企业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结合在一起,更加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破除集体经济走向消亡论,提出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将长期存在
当前,在社会上出现了集体经济走向消亡论。有些人认为,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体经济“过时”了,必将走向“消亡”。有人甚至叫嚷:“集体经济的丧钟敲响了”。这种“集体经济消亡论”,严重干扰了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为消除“集体经济消亡论”及其影响,我们提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将长期存在。
(一)发展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一论断,指明了社会主义的目标及其实现的根本途径。而发展集体经济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1、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作了深刻阐述:“我们探索了中国怎样搞社会主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适应发展生产力的需要。一是发展集体经济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最大优势是劳动者与企业资产相结合,劳动者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联,因而能够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生产迅速发展。二是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创办的。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把民间的财力和物力组织起来,调动起来,广开生产门路,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迅速发展。
2、发展集体经济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创造了条件。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取消了任何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去统治和掠夺劳动者的特权,在经济上为劳动者创造了平等条件,使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劳动者不再为资本家去劳动,而是为自己、为社会去劳动,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归社会和劳动者共同享有,以按劳分配为主,可以防止两极分化,实行社会公平公正。
3、发展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实行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首先,集体企业拥有共同共有财产是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集体企业共同共有财产的主要功能,一是在市场经济中增加投入,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实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创建集体福利事业,提高企业职工福利水平。因此,集体企业拥有共同共有资产,是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提高职工福利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其次,集体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红的分配制度。职工参与企业分配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按照职工在企业的劳动贡献,实行按劳分配,取得工资收入;二是按照职工出资额实行按资分红,取得投资性收入。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和资本共享利益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增加职工收入,实行共同富裕。
(二)发展集体经济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
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区别。在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两个基本部分,即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者共同组成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发展集体经济可以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有经济分布过广,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必须在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随着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整,国有资本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它的“阵地”在缩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面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的趋势,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才能保持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巩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体地位。
(三)集体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保证,而集体经济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1、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在政治上实行民主,人人平等。集体企业实行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合作,民主管理,人人平等。集体企业实行这些基本原则,能够做到职工之间互惠互利,休戚与共,同舟共济,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集体经济为人民群众提供大量日用消费品,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我国人口众多,国内日用消费品市场非常巨大、前景广阔。为了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必须大力发展日用消费品生产。集体经济主要生产日用消费品,生产部门齐全,产品品种繁多,应有尽有。因此发展集体经济就成为繁荣城乡市场经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3、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实现社会安定团结。劳动就业是民生之本,安排好劳动就业,劳动者有固定工作岗位和稳定收入,生活才有保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发展集体经济是安置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集体经济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比较低,同样数量的资金能够安排更多的劳动就业。因此,发展集体经济能够扩大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四)发展集体经济是引导劳动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途径
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产权上,劳动者是投资主体,股权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在经营上,实行自主经营。企业自主决定领导者产生的方式和人选,自主决定企业的用工制度,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劳动者通过股东或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决定企业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参与企业管理。集体经济这些特点,使它成为劳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经济形式,也是引导劳动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途径。
以上论述充分说明,集体经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将长期存在,绝不会走向消亡。
四、倡导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为新时期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开辟正确道路
新世纪的前后几年中,在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的影响下,集体经济改革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就是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这种集体资本从企业退出的主张和措施,实际上是取消集体经济。另一种倾向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民营化”,提出“集退民进”。这种集体经济实行“民营化”的主张和措施,就是实行私有化。这两种倾向都是把集体经济改革引向邪路,使集体经济走向消亡。
集体经济面对这种极为困难的处境向何处去,关系到集体经济命运问题。我们认为集体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既不是“改掉”取消集体经济,也不是“改向”实行私有化,而是通过对集体经济改革,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集体经济。
新型集体经济是相对传统集体经济而言的,它是改革传统集体经济的产物。新型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经济,是集体经济新的经济形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组织形式。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政企分开,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实行自主经营,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转换经营机制,开拓广阔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有着广阔发展前途。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为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开辟了正确道路。
为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组织上海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2005年至2010年,我们同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民建等部门联合,先后举办了六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和大型研讨会。通过大家共同探讨,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和观点,主要有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必然性、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主要途径、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的发展等。这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观点,不仅在理论界逐步得到认同,而且也引起上海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2007年至2008年,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城乡集体经济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市政府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号召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动城乡集体经济发展,这对提高人们对新型集体经济认识,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集体经济是融合合作制与股份制优势的新的经济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制与股份制是社会经济运行的两个轮子,是支撑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既坚持合作制的原则,使劳动者对企业具有控制权,又灵活地向社会筹资,把股份制中最具有活力的资本联合引进企业。新型集体经济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的优势,具有旺盛生命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既是对集体企业经济制度的创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