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企业改革 加快结构调整
促进轻工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
——张铁诚同志在轻工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一、轻工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1994年以来,在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各级轻工主管部门、联社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国轻工总会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作出新贡献”的工作主题,从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克服了许多困难,在深化企业敢革,促进轻工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轻工业生产持续增长,中小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有待提高
1994年,全国轻工业全行业总产值(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完成7,850亿元,比上年增长17%;轻工系统完成产值4,92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1%,其中集体企业2,01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8%。据财务年报对轻工系统所属39,910个工业企业统计,1994年完成销售收入3,716.28亿元,其中集体企业完成1,407.76亿元,按实施新税制前的口径调整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1.45%,集体企业比上年增长7.01%;利税总额为344.77亿元,其中集体企业为79.62亿元;利润总额为47.53亿元,其中集体企业为2.51亿元。在资金普遍紧缺,部分原材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过猛,部分行业税负增加的情况下,取得上述成绩是很不容易的,是各级轻工主管部门和企业从大局出发,以改革求发展,努力克服困难的结果。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轻工业经济总量有了较大增长,但经济运行质量还不高,中小企业、集体企业更为突出。全系统利税总额增长12.69%,而集体企业下降12.09%;利润总额下降14.94%,而集体企业下降87.35%;亏损面占1/3,上升3个百分点,亏损额增加20%以上,集体企业增加更多一些。从企业类型上看,大中型企业效益好于小型企业,在13,873个亏损企业中,小型企业占93%。在国有经济中,大中型企业占25.08%,而所创利税总额占73.39%;在轻工集体经济中,大中型企业仅占2.62%,其所创利税总额则占41.37%。1994年底对28,837个集体工业企业统计,其中亏损和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25,408个,占企业总数的88%;年利润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仅占企业总数的2.47%。从地区上看,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地区企业微亏面还大一些,沿海与内地、东部与西部差距拉大,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制约了轻工业经济的增长,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革逐步深化
各级轻工主管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城镇集体企业条例》,逐步落实企业自主权,积极进行以劳动、人事及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改革,一批企业已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机构和新型的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制度。通过这些改革,企业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增强了企业活力。
(三)企业制度改革形式多样
轻工业绝大多数企业直接面向市场,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市场调节比重就很大,因此企业改革一直走在前面,在改革的每个阶段都曾先后出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近些年来又进行积极地探索,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企业制度改革的创新。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适用范围广的特点。它适合我国现阶段相当多数集体企业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已成为轻工集体企业制度改革的一种主要形式,已由点到面推开,并在少数国营中小企业中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贯彻《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有条件的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较大、效益好的企业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但目前在中小企业中这还是少数。轻工系统有相当一批“小穷亏”企业,各地正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和结构调整的路子加以解决。有的集体企业恢复合作制企业或改为合伙企业,也有的企业采取兼并、联合、租赁、国有民营、公有民营、承包、嫁接改造、拍卖、解体、破产等多种形式,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求得了生存和发展。据1994年对全国39个轻工厅局所属30,799个企业调查统计,其中实行公司制的企业597个,占企业总数的1.9%;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2,013个,占企业总数的6.5%;实行国有民营的691个,租赁的929个,兼并的1,536个,拍卖的280个,破产的240余个。
从全国来看,轻工中小企业通过上述这些改革,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效果,增强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活力,为一些条件好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基础,也救活了一批“小穷亏”企业,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率,促进了生产发展。
(四)从企业单项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了结构的调整
北京一轻综合配套改革经验,不仅在轻工行业,而且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关注,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不少地区轻工主管部门和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并实施了本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如厦门二轻制定了“一增三转一分流”的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北京市二轻提出“优化结构、资产增值、转换机制、发展轻工”总体改革方案。武汉市二轻实行“八个一批’的改革方案,即引进引资嫁接一批,股份制改造一批,开辟第三产业转向一批,运用高科技发展一批,易地改造重新建设一批,组建企业集团壮大一批,实行公有民营出租转让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南京二轻局针对所属企业“老、小、散、低”的特点,采取种种解决办法,一是让厂区位置好、产品销路好的企业,利用地处闹市的优势发展三产,形成一业为主,多产并举的格局;二是对地势好的特困企业,实行“退二进三”,三是利用环保搬迁,转让土地,搞活存量资产;四是对困难亏损企业,先系统内后系统外的兼并,改变长期困窘局面。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了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实现了企业优势互补、生产要素优化、产品档次提高、生产规模扩大、经营领域拓宽、资产增值的目的。
(五)扭亏增盈工作力度加大
针对目前轻工企业亏损面大,亏损额有增无减的实际情况,各地轻工主管部门和企业加大了扭亏增盈的力度,采取多种方法治理“小穷亏”企业,并收到一定效果。如上海市二轻把扭亏增盈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持真抓实干,提出了“关、停、并、转、租、包、卖、破、救”的“十字药方”;要求各级领导认真做好落实扭亏增盈责任制、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盘活存量资产等三篇文章,采取了“三严三缓一完善”的严厉措施。经过努力,扭亏增盈初见成效。去年全局实现利税总额为87,385万元,比去年提高24%。亏损企业下降10.1%。这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还得持之以恒的抓下去。
二、搞好轻工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立足发展
轻工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改革开放十多年来,轻工业生产一直保持快速增长。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轻工业发展的趋势不会削弱,更不会逆转,对这一点我们必须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目前相当一部分轻工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遇到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不配套。但是应该看到在同样的大环境下,确有相当一部分轻工中小企业搞活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了脚跟,得到发展,有的地区也搞得比较好,轻工生产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和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其原因是这些企业和地区的干部和职工树立了市场经济观念,增强了竞争意识,从实际出发,锐意改革,克服困难,开拓进取,这些经验和作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转机建制,深化改革,增蛋活力
轻工中小企业点多面广,地区、行业跨度很大,基础、规模和情况大不相同,因此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转机建制,深化改革,增强活力。
规模较大,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企业,可按《公司法》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轻工中小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或以优势企业、优势产品为龙头,或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组建或参加企业集团,以发展优势产品,形成合理的经济规模,壮大企业实力。
中央《决定》明确提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实践证明,实行股份合作制,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发展。当前,各地要注意总结经验,解决处理好试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绝大多数集体企业可采用这种形式进行改制,国有小企业也可借鉴,这种办法,进行改组,资产让企业职工赎买,变国有为民有,实行公有民营。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具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中央《决定》把它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轨道,我们要把实行股份合作制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对目前为数众多的“小穷亏”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可以采取兼并,联合、租赁、公有民营、引资嫁接等形式进行改组。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还可以采取解体重组、拍卖、破产、分块搞活、产业转移等多种途径,促使企业整体或局部活起来。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国有、集体资财不被私分或流失,能把企业搞活的方法,都可以大胆地想、大胆地试、大胆地创。
(三)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管好资产
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管好资产,是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也是防止资产流失的关键。国家已经颁布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条例》,明确了要在“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企业经营”的原则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堵塞漏洞,要求从九五年开始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尚没有统一的规范,原轻工业部、总社曾制定了《轻工企业集体资产界定办法》,总会、总社也制定了《轻工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总社四届四次理事会对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工作做了部署,要求九五年基本完成。我们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好这项工作,搞好资产的全面清理、准确评估、依法界定、强化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在集体企业资产界定中,关于集体企业按国家政策税前还贷形成资产的归属问题,总会、总社已有文件明确按国家税务总局[1993]28号文进行界定。关于集体资产的管理,有的联社组建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有的联社成立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还有的联社设立了“联社资财管理中心”。在国家没有规定之前,对集体资产应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和管理办法。
(四)改组改造,调整结构,强化管理
如果说改革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那么改组改造、调整结构是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一个企业上一个新产品可以救活一个企业;一个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可以上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一个优势产品发展可以带动许多企业配套;一个优势企业,可以以强带弱,兼并劣势企业;一个企业集团的建立可使多个企业优势互补,发展规模经济;一个企业产业转移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分流人员。一些搞得好的企业和地区已经积累了这方面的丰富的经验,我们应当借鉴这些经验,加快调整步伐。在调整结构中要充分注意,企业规模要与产品生产的合理经济规模相适应,企业不是搞得越大越好,有许多轻工产品适合中小企业生产,就是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小企业也占相当大的比重,关键是把企业搞得“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灵”,不能搞成“小而全”。根据轻工产品的生产特点,轻工行业中小企业仍会大量存在,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
自取消企业管理升级评比后,不少企业放松了管理,管理水平普遍下降,这要引起重视,“向管理要效益”这句话还得重提,加强管理应成为企业自觉行为。去年年初中国轻工总会下发了《关于轻工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加强企业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轻工中小企业要认真抓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五)统筹规划,总体推进,协调服务
在结构调整中,有的改造项目或局部的调整工作是一个企业可以完成的,但是企业间的改组和调整是一个企业难以完成的,需要企业间的优势互补或优势企业带动劣势企业,因此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应发挥作用,从全局出发,搞好统筹规划,在实施中力争做到总体推进,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别是各级联社要充分利用资产纽带和发扬互助合作精神,使调整工作从联社整体动作起来。
当前正处在行政机构改革时期,总会领导多次提出“各级轻工行政管理机构不论怎么变动,行业管理不能丢,行业管理人员不能散”;“在当前各级行政部门机构改革时,联社是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不但不能撤,而且要加强。联社要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按照这些要求,既要搞好机构改革,又不能消弱和影响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