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的精神
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
李连仲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长期以来认为经
济改革主要改革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而不是改革所有制,所有制领域是禁区,党的
十五大将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探索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是十五大
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发展 在历史上空想社会主义者对私有制深恶痛绝,把资本主义私有制看成是万恶之源,是与社会主义绝对不相容的。但是他们的批判只是站在“公正"、“正义”等道德立场上,而不是以社会基本矛盾为出发点来认识私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它大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物质武器——社会化生产力,随着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不断发展和激化,资本主义私有制日益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必将由社会主义所代替。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是不存在私有制的,而实行的是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基本经济制度。所以,他们在《共产党员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在这个基本思想指导下,苏联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过程中,斯大林实行的是坚决彻底的消灭私有制,在农村搞“全盘集体化”,在工业方面执行全面国有化政策。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的苏联社会主
义制度,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发达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的未来社会主义,实行完全一样
的所有制政策,显然是脱离了苏联的具体国情,并给苏联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怎
样在中国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建国
以来我们经常碰到的并迫切需要很好解决的根本问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
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阶段没有完全搞清楚,因而搞了许多超越阶段的政策和做法,走了
不少弯路,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如受苏联模式影响,在执
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采取全面消灭私有制经济的方针政
策。在所有制结构上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割资本主义尾巴、消
灭小生产等,严重挫伤了各方面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它使我们找到了一
条能在中国这样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行的新路子。中国原来是
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口多,底于薄,生产力水千低下,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
代化程度都很低。虽然经过了40多年的建设,但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
本性变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快实现社会
主义现代化。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就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
展生产力。这就要求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是
完全对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以后
又提出是有益的补充,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没有到位,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大的提法更科学。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非公有
制经济都可以而且应当利用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因此,应当允许非公有制经济
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独资经济在国家政策引导下积极发展,以便动员更多的资金用于经
济建设,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生产更多的产品,提供更多的服务,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
要,从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新突破
为了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报告在总结
所有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做了新的概括,
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又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在公有制经济含义上的突破。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
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
和集体成分”。这是对传统理论的突破,又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发展。
第二,在公有制主体地位上的突破。传统观念认为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制
的产值和比重要占优势。十五大报告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论述有新的重大突破,公有制
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要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资产中除
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部分外,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二是国有经济要控制
国民经济命脉,要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强调国有经济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
高”,两者缺一不可。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不仅要有量的继续扩张,同时要有质
的明显提高。
第三,在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上的突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起主导作
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一科学论断,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标志着我们对如何发挥国
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认识上有了一个新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突破,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的
国情,体现了“抓大放小”原则。其中的重点是突出强调国有资产要有质的提高,只有“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才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这就要求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
济布局,改变原来国有经济面面俱到、无所不包的配置格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
产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牢牢控制和掌握。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
调整,重新优化配置国有资产,以加强国有经济的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素质。国有经济需要从过于广泛的服务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通过放开其他领域来增强国有
经济的控制力,集中力量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以便更好地发挥国
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我们有党的领导,有人民民主专政,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要积极探索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说明探索与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问
题。
现阶段公有制模式与传统公有制模式最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建立在与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还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后者是建立在社会主义
成熟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已不存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这就决定现阶段的公有制形式
和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与马克思当时的设想都有明显不同。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
献中,难以找到解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和其实现形式等问题的现
成答案。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必须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
本观点,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标准,在伟大实践中积极探索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
所有制形式即所有制属性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
系,又有区别。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全部经济活动赖以发生的基础,它反映丁人们对生产资
料占有关系的社会性质。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动态看,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必须有具体的
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这样才能在剽,余产品和生产资料收益等生产成果方面,能够切实
体现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所以,一定的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为具体所有制形式服务
的,通过这种实现形式来保证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如果具体所有制形式缺乏相应的实现
形式,那么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受到损失或难以实现。为实现所有者权益,一定的所有制
形式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实现形式。这就决定同一所有制在不同企业中可
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用同样的具体实现形式。
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一方面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由
于该阶段社会生产落后,它既包括生产力总体水平落后,还包括生产力的组织、管理和经
营方式的落后。为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国公有
制企业非常需要那些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但是由于公有制企业数量众
多,规模不一,类型各异,在所处的行业和地区中的地位不同,国家对它们经营目标具体
需要和预期也不同,这就决定了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也必然是多样化的。另一方面公
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由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单位,都是在市场上进行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和法
人实体,它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权,只能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依靠各自的产品质量优劣,
原材料的消耗高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在价格信号导向下通过市场竞争来优胜劣汰。
在这种情况下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的统
一,如果没有较好质量和较高的经济效益,那么一定规模的数量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根据
十五大的要求,公有制为主。体,既要有公有资产数量的优势,也要有质量的提高。提高质量就是要增强它们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淘汰其它劣势企业,这样才能切实巩固和坚
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必须尽快探索到能够增强公有制企业竞争能力的那些所
有制实现形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转自《经济日报》199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