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情况及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刘仲藜
一、关于扩大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工作安排,我们在1996年共同组织1.3万户集体企业小范围
试点的基础上,1997年又进一步组织了扩大试点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扩大试点工
作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的主要成绩是,
(一)获得了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桉资工作的经验。根据扩大试点范围的要求,
1997年上海、江苏等10个地区已基本全面展开工作;其他地区都按要求选择10%以上
的集体企业进行了扩大试点,其中绝大多数地区组织了各市(地)、县和重点行业和全面
试点。据统计,1997年全面参加扩大试点的集体企业达18万户,其中工商企业为14万
户,事业单位1527户。在试点户数多、情况复杂、基础资料不全、组织难度大的情况下,参
加扩大试点的集体企业均完成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实、建章建制、产
权登记和报表汇总等各项工作任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1998年全面开展这项工
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摸清了参加扩大试点城镇集体企业的“家底”。参加1997年扩大试点的城镇集体
企业,共动员了近百万财务会计、设备管理、仓库保管等方面人员,组成了资产清查“大
军”,对厂内外、库内外、帐内外的各类资产和资金进行了全面盘点和清理核实,较为真实
地弄清了试点企业“家底”,为各级政府进行企业管理和研究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决
策依据。据统计,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资产总额为10055.7亿元,负债总额为7908.9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2146.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8.7%;3.9万户集体金融企业拥有
资产总额为12453.9亿元,负债总额为12045.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08.8亿元。在
初步摸清企业“家底”的同时,扩大试点也暴露了集体企业在基础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的问
题:一是集体企业损失挂帐问题十分严重。据统计,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清理出的损失挂
帐1357.8亿元,占其资产总额的13.5%,占其所有者权益的63.2%,分别比国有企业清
产核资数据高出孓8个百分点和44个百分点;二是许多集体企业债务负担沉重。据统
计,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帐面资产负债率为?8.?%,高于同期国有企业10.2个百分点。
若扣除清出的损失挂帐,实际资产负债率为91.1%;三是相当数量的集体企业经济效益
长期在低水平徘徊。据统计,在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中,盈利企业占44。9%,亏损面
;孓1%;四是集体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弛,帐实不符,帐外设帐现象普遍存在,大量帐外资产已被侵占、流失。据统计,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资产盘盈23.9
亿元,盘亏115.6亿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1.1%、l 4%;五是由于企业产权意识淡薄,
不同历史时期管理关系变化较大,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产权关系较为混乱。
(三)基本理顺了试点企业的产权关系。针对集体企业产权纠纷多、协调任务重和认
定难度大等问题,三部、委、局组织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通过下发“问题解答”,编写
“界定案例”,组织“专题座谈”等方法,认真研究产权界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明确政策
界线,推动了全国工作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把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作为促进集体
企业改制和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精心做好组织工作,细心解释有关政策,及时协调处理
纠纷矛盾,严格把好界定关;参加扩大试点的企业认真组织查找各种历史资料,对原始投
入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经营积累因素进行细化,对照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并积极做好申报
工作。据对18万户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情况统计,纳入界定范围的资产共计为4076.3
亿元,初步界定已形成一致意见的资产3607.9亿元,占88.5%。
(四)积极帮助集体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在资金核实工作中,试点地区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对企业问题分类排队,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和分工把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
会审、交叉审核工作方法,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以及清产核资政策和现行财务管理规
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困难。据对14万户集体工商企业的资金
核实申报结果统计,企业申报自行列损益处理损失挂帐227.2亿元,占全部损失挂帐的
16.5%;企业申报核销权益645.3亿元,占损失挂帐的46.9%;尚无法处理的503.3亿
元,占损失挂帐的36.6%。
(五)促进加强了集体企业的基础管理和改革工作。通过清产核资,使企业摸清了自身
基础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识到了加强基础管理对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的重要性。一是多数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项资产、财务、
供销等管理制度,使企业管理面貌有了一个较大的改观;二是企业主管部门针对集体企
业财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代岗、替岗问题突出等状况,组织进行长期的业务培训,并对企
业提出了财务人员上岗的条件和基本责任要求;三是许多地区把试点企业选择与企业改
制工作紧密结合,如上海市按照市政府调整和改制的要求,提出企业改制到哪里,清产核
资清到哪里,要求凡进行改制的集体企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 。
二、关于1998年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总体工作方案,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城镇集体企业清产
核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为保证工作全面彻底,凡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为集
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1996年和1997年纳入试点范围,或者自行
开展清产核资未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或补课工作的,包括各类“挂靠”集体企业,由集
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合资、股份制的企业,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
门或企业、单位,均纳入今年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摸清企业总体户数、
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甄别和筛选,把应参加清产核资工作
的集体企业全部纳入今年的工作范围,这也是保证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彻底的关键。
(二)工作任务。今年的工作,必须按照“充分准备、全面部署、集中力量、分步实施”
总体要求进行。一是1997年已全面铺开的地区和部门,要在做好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重
点抓好对“挂靠”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和未开展清产核资企业的补课工作;二是今年
全面铺开的地区要在去年清理户数的基础上和在保证不重不漏的前提下,全面组织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中央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按属地组织工作,对本部门、
单位及所属企业创办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
成。
(三)时间安排。今年的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要求于3月前完
成,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全面铺开的工作部署和动员,进一步加强力量,按国家统一要求制
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所属地区、部门及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业务培训工作;第二
阶段为组织实施,要求在u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完成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
界定、资金核实、产权登记等工作,层层收集、审核、汇总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报表,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衔接办法,对三年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合扰汇总上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
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对参加清产核资集体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验收,对
清产核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建立本地区、本部门集体经济数据资料
库,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暴露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认真做好建章健制和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研究集体企业改革和清产核资后续管理措施。
(四)工作组织。今年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面大户多,组织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需要强调的是:一是中央企业(单位)举办的各类集体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按照属地组织进行的前提下,由中央主管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
清产核资机构协作配合实施。中央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做好组织、动员、督促和清产
核资报表数据汇总工作;地方政府清产核资机构要将本地区中央企业(单位)举办的集体
企业纳入本地区工作范围,负责业务培训、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和有关工作结果的审批等工
作;经批准由中央部门集中组织所属企业(单位)举办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可继续
按系统组织实施;二是各地区在外埠举办的城镇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仍纳入属地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各级清产核资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外埠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有关
工作结果的审批;三是城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开展城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城市合作银行已明确为商业银行
的,其清产核资工作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另行安排。
三、关于全面铺开工作的有关要求
今年是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关键一年,范围广、工作任务重。为此,对今年工作提出
以下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中央部门要把城镇
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当成大事来抓,摆上政府或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
是在工作组织中要认真督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在工作安排中要
做到早准备、早布置、早实施”,争取主动;三是在工作实施中要做到“统一政策、加大力
度、加强督导”,保证工作质量,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四是在工作范围上要做到“全面
彻底、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严格工作纪律,以保证整个工作健康发展;五是要及时反映
和帮助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细致思想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政策性很强,具体工作内
容涉及企业财务、资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各级清产核资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
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调动集体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积极性;要做好开展清
产核资工作的政策宣传,要善于抓住当前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多做宣传工
作,以消除企业和职工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疑虑;要引导企业如实暴露问题,只有充分地发
现和暴露问题,才有可能摸清“家底”,有利于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管理;要在组织企业开展产权界定时,按照“尊重历史、宽严适度、依法办事、有利监
管”的原则积极而慎重地推进,将产权界定工作同企业的改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
起来,以推动集体企业转机建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管理体制。
(三)加强工作配合,切实方便基层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多部门共同组
织,各有关部门都应从促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协作、认真配合,共同
做好本地区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清产核资机构都应按照“五统一”的工作原
则,由财政(国资)、经贸、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多汇报、多沟
通、多解释,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措施抓好重点和难点。在清产核资各项审核或审
批过程中,各级清产核资机构应会同经贸、税务等部门采取集中会审或联合办公等方式进
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基层操作,积极为企业服好务。
(四)促进加强各项基础管理,与企业改革密切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在清产核资工作
中,一方面要严格各项工作要求,认真保证工作质量,以便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工作
措施,促进企业建立严格的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清管结合,促
使集体企业的基础管理和经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另一方面要与集体企业各项改革措施
结合起来,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集体企业认真进行分类排队,与集体企业
的各项改革措施统筹安排,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转换经营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