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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对我们的启示
发行时间:1998-06-20
网站编辑: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政研室
来源:研究所

外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简介

日本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对我们的启示

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政研室

  一、日本中小企业的概况

  在日本经济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长并跃居世界经济强国的发展过程中,日本中小企

业已成为支撑日本经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中占居重要地位。关于中

小企业的定义,每个国家都不相同,在日本,按照《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在工矿业中,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在批发业中,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在零售业与服务业中,从业

人数5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目前,日

本企业数合计为600多万个,其中大企业仅占o.9%,而中小企业要占全部企业数的

99%以上;在日本全国的5000多万就业人员中,中小企业从业人数占80%以上;在日本

制造业的工业产值中,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5l%左右。然而中小企业

在发展过程中,因其规模和实力有限,通常会遇到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一系列的困难,

面临市场竞争中更多更大的挑战,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

扶植政策和管理措施,使中小企业得以发展壮大。

    二、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1.法律保障体系

    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充当了扶持者和保护者角色,为中小企业发展创

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日本政府针对本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因势利导,采取了

一系列扶植措施和政策,并大多以法律形式来实施和保证。如《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

(1954年)、《中小企业基本法》(1963年)、《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1963年)、《中小企业

振兴事业团法>>(1967年)、《中小企业承包振兴法》(1970年)等法律,在中小企业发展的

各个阶段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特别是196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将中小企业首次

置于国家法律支持的地位,该法要求政府采用一切必要手段,使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

提高技术水平,实现经营合理化,使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趋向高层次。日本政府这些法律的

制定和实施,保证了中小企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组织保证体系

    中小企业的组织机构在日本由来已久,日本建立了国家和地区四级行政管理机构,

负责全国或区划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监督。1948年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

“中小企业厅”,这是日本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中小企业厅在扶植

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具有多方面的职能,但它对企业并不直接进行领导和管理,而是根据

有关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植和引导。为把中小企业的管理工作

推向全国,在通商产业省下九个地方派出机构的通商企业局内,设中小企业课,分别统辖

地方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厅的工作相对口;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政府经济局内,设立中

小企业专管;在全国3200个市町村政府内设中小企业主管,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机

构。另外,在政府支持和帮助下,建立了许多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民间机构,如中小企

业事业团、贸易振兴会等。

    3.金融财税扶持体系

    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贷款的担保能力的局限一般很难从金融单位筹集其发展资金,资金短缺和筹资困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日本政府出资建立于专门为中小企业优惠贷款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

金库等,向中小企业发放大量贷款,这是中小企业筹措外部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中小企

业金融公库向中小企业提供设备和长期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

投资扶植株式会社向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和经营的投资等。此外中小企业事业团运用政府

财政拨款,以无息或低息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同时,日本政府对有关中小企业的政

策都规定了减免税收、给予补助金等优惠措施,如对新建小企业几年内减免所得税,对投

资者减税以鼓励其投资创办小企业等。这些优惠措施的实施,使中小企业在政府宏观调

控下得以健康发展。

    4.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对中小企业来说,获得及时可靠的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在帮助中小企业收集和传播信息方面具有优势,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这一优势,并成立了许多民间组织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如中小企业事业团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服务及人才培训;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则对中小企业进行运营指导和服务,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全国商工会议所和联合会,负责对中小企业的调查分析、信息服务、技能考核以及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税务、劳务等方面的指导;日本贸易振兴会,为广大中小企业搜集和提供大量的各国经济、贸易信息和资料;中小企业地区服务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这些团体和机构还利用信息网络和企业数据库为中小企业提供情报,诊断和改善中小企业经营,举办展览交流会,促进国内外工商业者成交,向政府有关机关提出有益建议等,他们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得以实现。

    5.人才和技术支持体系

    人才和科技是企业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人才和科

技,并且这种需要显得特别强烈。日本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在全国各地共

建办了九所中小企业综合院校,主要培养各地中小企业指导员和管理人才,并在院校下

分设了几百家职业训练班,分布在全国务郡、道、府、县,其中企业指导员免费培养,其他管理人才也只收同等教育的三分之一学费。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去中小企业工作,政府采取

倾斜政策,给在中小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予以补助。为促使中小企业大量接受科技人员

和大学毕业生,政府规定,对到中小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工资和大学生费用,政府给企业

一定的补贴。在政府人才支持政策的作用下,中小企业的职工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也有

力促进了劳动力综合技能的不断提高。此外,日本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技术开发,建立了

各种咨询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日本每个都、道、府、县均设有中小企

业综合指导所、工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试验场,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分析和

实验,培训人才,因此,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政府重视人才和科技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三、启示与建议

。·  我国中小企业广泛分布在工业、商业、建墓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许多领域,是一个庞

大的企业群体。据统计,目前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

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占到60%和40%左右,中小企

业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上海中小企业的经济比重也与全国基本相

同。这不难看出,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是我们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重

要生长点,是增加就业的基本场所,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要力量,是大企业改革与发展

的重要依托,也是区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支柱,是反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通过改革,逐步理顺产权关系,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改变了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改善了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

初步基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中小企业存在的渠道不畅,信息不

灵,技术、设备落后,人才资金缺乏等矛盾日益突出,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

峻挑战,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日本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和成功经验,

为我国一些理论研究人员、专家和领导提供了很好的比较性素材,同时对于我们从事具

体实际工作的人员,也感到有很大启示。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我国

中小企业长期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束缚和影响,加上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时间不长,缺乏完整配套的政策,所以,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还存在

很多问题,如管理上行业、部门、地区分割,形不成全国统一的市场行为,造成投资分散、结构趋同、重复建设;企业总体水平不高,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低,生产浪费严重,安全环保负面作用大;企业竞争行为不当,造成假冒伪劣产品增多和月巴水外流的现象;企业信息不灵,融资渠道不畅,人才缺乏,技术改造和自我开发能力差;国有中小企业机制不

活,集体中小企业还存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的现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乏有效分工与协作等等,这些问题常常干扰我们对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的正确认识,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应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大胆地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推动中小企业迅速发展。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理分工、互为补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中小企业是繁荣经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是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中小企业是保持经济活力的基本力量。中小企业迅速和健康发展,不仅仅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繁荣稳定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经济始终保持后劲和活力的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2.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加快政策配套。根据上海中小企业改革的现状,我们要加大

改革力度,在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转换方面要有所突破,要积极采用公司化改造、股

份合作制、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兼并破产等多种形式,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提高职工收入、有利于搞活企业,就应该大胆地去试,大胆去闯,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求得发展。

同时要注重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资分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市场

体系和财税金融体系,为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应加快制定的配

套政策措施主要有:国有中小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城镇集体

企业产权界定办法,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法,中小企业转制职工安置补偿办法,中小

企业职工再就业扶持办法,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扶持办法等。

    3.建立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证。改革开放以

来,我国为中小企业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广泛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一定法律

保障,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立法很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单纯按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分类

立法,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导致各种所有制和不同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在法律地

位和权利上的不平衡发展;有关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导

致中小企业的许多行为缺乏法律约束,从而成为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

金融信贷、科学技术、教育培训以及限制行业垄断等方面,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和保护法规,致使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今后,国家应加快中小企

业立法步伐,改变只按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分类立法的做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小企业基

本法律,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管理、扶持原则;同时,制定一系列配套法

规,为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经营行为提供严格的法律规范,为其长期稳定和健康

发展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

    4.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保证中小企业法律和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我国目前是按经

济成分和行业部门分别管理中小企业,分部门管理导致上面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下面政

策交叉、管理矛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应逐步创造条件,设立

或确定国家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各种经济成分、各行业、各部门的中小

企业,其职能不是对中小企业实施直接领导和管理,而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及

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和扶持。目前国家经贸委已成立中小企业司,中小企业

司应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政策和管理问题,研究提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政策

法规和管理体制方案。在我们上海,可根据目前管理体制现状,确定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

局为中小工业企业专门管理机构,今后以其为基础,发展成为统领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

的上海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

    l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和财税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竞争与发展。国家应采取扶持性

的金融财税政策,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等,

并将其纳入国家银行体系;发展合作金融事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信贷支持;商业银

行要公平信贷,对中小企业采取非歧视性待遇;各个行业可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

风险基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贴息、担保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

地方政府领导下,尝试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于中小企业,支持其开发

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同时,对于安置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

产人民生活必需晶的微利型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减免税优惠。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

应事先也应有条件实施新的扶持中小企业的金融财税政策,目前,应加快建立“上海中小

工业企业发展基金”、“上海中小企业转制基金”、“上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6.建立和发展社会团体组织的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政府应帮助中小企业组建各种中小企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事务所等团体组织,从信息、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诊断、人才培训、技术开发、营销对策以及境内外投资合作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上海应重新组建中小企业协会和研究会,这些团体和机构,要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协助政府组织、推动、协调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在政府与企业、企业

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开展培训和研究,促进国内外经济技

术合作和贸易往来;要广开信息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采用现代化的方式建立为中

小企业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为企

业开展服务的有效方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要建立培训基地和

交流中心,组织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赴国外研修、培训和考察,邀请国外专家和

企业家来沪讲学,开展合作。

    7.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生产技术现代化。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厂长经

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传授新的管理知识和生产技术;我国应创办一所中小企业大

学,在各地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形成职前职后教育网络。中小企业还要广开门路引进

人才,大量吸纳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政府

要从政策上给予倾斜。上海应建立中小企业人才技术市场,以充分利用上海人才、技术的

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

日本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对我们的启示
发行时间:1998-06-20
网站编辑: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政研室
  
来源:研究所

外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简介

日本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对我们的启示

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政研室

  一、日本中小企业的概况

  在日本经济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长并跃居世界经济强国的发展过程中,日本中小企

业已成为支撑日本经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中占居重要地位。关于中

小企业的定义,每个国家都不相同,在日本,按照《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在工矿业中,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在批发业中,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在零售业与服务业中,从业

人数50人以下或是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目前,日

本企业数合计为600多万个,其中大企业仅占o.9%,而中小企业要占全部企业数的

99%以上;在日本全国的5000多万就业人员中,中小企业从业人数占80%以上;在日本

制造业的工业产值中,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5l%左右。然而中小企业

在发展过程中,因其规模和实力有限,通常会遇到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一系列的困难,

面临市场竞争中更多更大的挑战,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

扶植政策和管理措施,使中小企业得以发展壮大。

    二、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1.法律保障体系

    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充当了扶持者和保护者角色,为中小企业发展创

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日本政府针对本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因势利导,采取了

一系列扶植措施和政策,并大多以法律形式来实施和保证。如《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

(1954年)、《中小企业基本法》(1963年)、《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1963年)、《中小企业

振兴事业团法>>(1967年)、《中小企业承包振兴法》(1970年)等法律,在中小企业发展的

各个阶段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特别是196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将中小企业首次

置于国家法律支持的地位,该法要求政府采用一切必要手段,使中小企业的设备现代化,

提高技术水平,实现经营合理化,使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趋向高层次。日本政府这些法律的

制定和实施,保证了中小企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组织保证体系

    中小企业的组织机构在日本由来已久,日本建立了国家和地区四级行政管理机构,

负责全国或区划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监督。1948年日本在通产省设置了

“中小企业厅”,这是日本对中小企业进行宏观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中小企业厅在扶植

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具有多方面的职能,但它对企业并不直接进行领导和管理,而是根据

有关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植和引导。为把中小企业的管理工作

推向全国,在通商产业省下九个地方派出机构的通商企业局内,设中小企业课,分别统辖

地方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厅的工作相对口;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政府经济局内,设立中

小企业专管;在全国3200个市町村政府内设中小企业主管,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机

构。另外,在政府支持和帮助下,建立了许多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民间机构,如中小企

业事业团、贸易振兴会等。

    3.金融财税扶持体系

    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贷款的担保能力的局限一般很难从金融单位筹集其发展资金,资金短缺和筹资困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日本政府出资建立于专门为中小企业优惠贷款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

金库等,向中小企业发放大量贷款,这是中小企业筹措外部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中小企

业金融公库向中小企业提供设备和长期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

投资扶植株式会社向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和经营的投资等。此外中小企业事业团运用政府

财政拨款,以无息或低息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同时,日本政府对有关中小企业的政

策都规定了减免税收、给予补助金等优惠措施,如对新建小企业几年内减免所得税,对投

资者减税以鼓励其投资创办小企业等。这些优惠措施的实施,使中小企业在政府宏观调

控下得以健康发展。

    4.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对中小企业来说,获得及时可靠的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在帮助中小企业收集和传播信息方面具有优势,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这一优势,并成立了许多民间组织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如中小企业事业团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服务及人才培训;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则对中小企业进行运营指导和服务,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全国商工会议所和联合会,负责对中小企业的调查分析、信息服务、技能考核以及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税务、劳务等方面的指导;日本贸易振兴会,为广大中小企业搜集和提供大量的各国经济、贸易信息和资料;中小企业地区服务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这些团体和机构还利用信息网络和企业数据库为中小企业提供情报,诊断和改善中小企业经营,举办展览交流会,促进国内外工商业者成交,向政府有关机关提出有益建议等,他们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得以实现。

    5.人才和技术支持体系

    人才和科技是企业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人才和科

技,并且这种需要显得特别强烈。日本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在全国各地共

建办了九所中小企业综合院校,主要培养各地中小企业指导员和管理人才,并在院校下

分设了几百家职业训练班,分布在全国务郡、道、府、县,其中企业指导员免费培养,其他管理人才也只收同等教育的三分之一学费。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去中小企业工作,政府采取

倾斜政策,给在中小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予以补助。为促使中小企业大量接受科技人员

和大学毕业生,政府规定,对到中小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工资和大学生费用,政府给企业

一定的补贴。在政府人才支持政策的作用下,中小企业的职工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也有

力促进了劳动力综合技能的不断提高。此外,日本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技术开发,建立了

各种咨询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日本每个都、道、府、县均设有中小企

业综合指导所、工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试验场,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分析和

实验,培训人才,因此,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政府重视人才和科技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三、启示与建议

。·  我国中小企业广泛分布在工业、商业、建墓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许多领域,是一个庞

大的企业群体。据统计,目前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

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占到60%和40%左右,中小企

业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上海中小企业的经济比重也与全国基本相

同。这不难看出,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是我们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重

要生长点,是增加就业的基本场所,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要力量,是大企业改革与发展

的重要依托,也是区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支柱,是反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通过改革,逐步理顺产权关系,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改变了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改善了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

初步基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中小企业存在的渠道不畅,信息不

灵,技术、设备落后,人才资金缺乏等矛盾日益突出,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

峻挑战,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日本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和成功经验,

为我国一些理论研究人员、专家和领导提供了很好的比较性素材,同时对于我们从事具

体实际工作的人员,也感到有很大启示。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我国

中小企业长期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束缚和影响,加上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时间不长,缺乏完整配套的政策,所以,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还存在

很多问题,如管理上行业、部门、地区分割,形不成全国统一的市场行为,造成投资分散、结构趋同、重复建设;企业总体水平不高,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低,生产浪费严重,安全环保负面作用大;企业竞争行为不当,造成假冒伪劣产品增多和月巴水外流的现象;企业信息不灵,融资渠道不畅,人才缺乏,技术改造和自我开发能力差;国有中小企业机制不

活,集体中小企业还存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的现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缺乏有效分工与协作等等,这些问题常常干扰我们对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的正确认识,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应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大胆地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推动中小企业迅速发展。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理分工、互为补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中小企业是繁荣经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是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中小企业是保持经济活力的基本力量。中小企业迅速和健康发展,不仅仅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繁荣稳定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经济始终保持后劲和活力的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2.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加快政策配套。根据上海中小企业改革的现状,我们要加大

改革力度,在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转换方面要有所突破,要积极采用公司化改造、股

份合作制、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兼并破产等多种形式,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提高职工收入、有利于搞活企业,就应该大胆地去试,大胆去闯,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求得发展。

同时要注重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资分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市场

体系和财税金融体系,为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应加快制定的配

套政策措施主要有:国有中小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城镇集体

企业产权界定办法,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法,中小企业转制职工安置补偿办法,中小

企业职工再就业扶持办法,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扶持办法等。

    3.建立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证。改革开放以

来,我国为中小企业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广泛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一定法律

保障,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立法很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单纯按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分类

立法,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导致各种所有制和不同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在法律地

位和权利上的不平衡发展;有关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导

致中小企业的许多行为缺乏法律约束,从而成为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

金融信贷、科学技术、教育培训以及限制行业垄断等方面,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和保护法规,致使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今后,国家应加快中小企

业立法步伐,改变只按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分类立法的做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小企业基

本法律,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管理、扶持原则;同时,制定一系列配套法

规,为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经营行为提供严格的法律规范,为其长期稳定和健康

发展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

    4.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保证中小企业法律和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我国目前是按经

济成分和行业部门分别管理中小企业,分部门管理导致上面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下面政

策交叉、管理矛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应逐步创造条件,设立

或确定国家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各种经济成分、各行业、各部门的中小

企业,其职能不是对中小企业实施直接领导和管理,而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及

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和扶持。目前国家经贸委已成立中小企业司,中小企业

司应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政策和管理问题,研究提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政策

法规和管理体制方案。在我们上海,可根据目前管理体制现状,确定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

局为中小工业企业专门管理机构,今后以其为基础,发展成为统领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

的上海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

    l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和财税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竞争与发展。国家应采取扶持性

的金融财税政策,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等,

并将其纳入国家银行体系;发展合作金融事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信贷支持;商业银

行要公平信贷,对中小企业采取非歧视性待遇;各个行业可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

风险基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贴息、担保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

地方政府领导下,尝试组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于中小企业,支持其开发

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同时,对于安置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

产人民生活必需晶的微利型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减免税优惠。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

应事先也应有条件实施新的扶持中小企业的金融财税政策,目前,应加快建立“上海中小

工业企业发展基金”、“上海中小企业转制基金”、“上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6.建立和发展社会团体组织的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政府应帮助中小企业组建各种中小企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事务所等团体组织,从信息、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诊断、人才培训、技术开发、营销对策以及境内外投资合作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上海应重新组建中小企业协会和研究会,这些团体和机构,要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协助政府组织、推动、协调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在政府与企业、企业

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开展培训和研究,促进国内外经济技

术合作和贸易往来;要广开信息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采用现代化的方式建立为中

小企业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为企

业开展服务的有效方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要建立培训基地和

交流中心,组织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赴国外研修、培训和考察,邀请国外专家和

企业家来沪讲学,开展合作。

    7.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生产技术现代化。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厂长经

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传授新的管理知识和生产技术;我国应创办一所中小企业大

学,在各地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形成职前职后教育网络。中小企业还要广开门路引进

人才,大量吸纳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政府

要从政策上给予倾斜。上海应建立中小企业人才技术市场,以充分利用上海人才、技术的

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