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兴中小企业事关国家改革与发展大局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一)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
高速发展的活力基础和重要力量,而且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的市场化,扩大就
业和保持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促进力量
中小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人员较少,但其机制灵活,富于创新,能够适应市场的需要,
从而快速发展。改革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到1995年底,全国注册的制造
业企业达498万个,中小企业占99.8%;全国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达91894亿元,其产
值已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3。如果没有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很难想象我国经济能
够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第二,中小企业是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基本场所和主要渠道
我国人口众多,安置劳动力就业的压力极大。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面临着资
金短缺、效率低下与失业增多等一系列棘手问题。企业规模越大,资本有机构成越高,吸
纳每一个劳动力就业所需资本额越多。而中小企业投资额较少,可以最大限度地以劳动
代替资本,使它提供的就业机会远远高于大企业。改革以来,创造我国“经济奇迹”的乡镇
企业,从业人员在1995年达到12862万人,比1978年增加l亿人,已经消化了农村剩余
劳动力的一半。同期城镇新增加的近8000万个就业岗位中,75%以上是中小企业提供的。
近年来从国营、集体企业下岗的职工,也主要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中寻找再就业的机
会。可以说,不论是经济发展迅速还是迟缓,增加就业机会最多、安置城乡劳动力就业的
基本场所和主渠道都是中小企业。
第三,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
市场竞争是保持经济活力的关键。与大企业相比,数量众多、市场份额很小的中小企
业为了生存,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市场竞争,并与大企
业的垄断地位相抗衡。同时,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开辟市场方面,也具有大企业难以比
拟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中小企业的竞争性,使它成为促进我国市场发育、推动经济体制向
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生力军。“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体制和大量富余人员的存在,是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改革这种生产体制和分流富余人员,都离不开
中小企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够先易后难、步步推进,在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
保持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在改革过程中发展起了一大批充满
生机活力的中小企业。
第四,中小企业是扩大出口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生力军
在出口创汇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中小企业也大有可为。它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向
大企业提供零部件的方式间接出口;另一方面,积极开发产品直接出口。中小企业出口的
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和民族特色产品,如工艺品、服装、玩具;瓷器。装饰品等,不仅创造了
可观的外汇收入,而且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改革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出口创汇方面
增长迅速。“七五”和“八五,。期间,我国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45%
和63.5%,1995年达到5395亿元,已占全国出口总值的1/3。轻工系统是城镇经济中的
出口大户,其中城镇集体企业1994年的出口占轻工系统交货值的72.4%。从出口量上
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生力军乃至主力军。
第五,中小企业是市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支援农业的重要力量
市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上看,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县域经
济的主体力量。因为无论是实现的工业产值、商业批发零售额,还是安置的城镇就业人员,
中小企业都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多数地方,市县属企业还是当地财政的支柱。由于县
域经济处于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市县属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改善城乡关系,支援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六,中小企业是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摇篮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支数量庞大而且不断发展壮大的企业家队伍。而数
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成为培养企业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经理的场所。许多大中型企业
都是由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而其创始人往往在小企业的环境中得到了培养和锻炼。中小
企业生存发展的压力和自身的独立性、竞争性,不断淘汰不适应市场的失败者,也从中培
养和锻炼了众多的人才,壮大了企业家队伍。
(二)振兴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振兴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
的意义。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影响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
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能不能搞好搞活,关系到公有制主体地位能不
能巩固和提高,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真正建立和完善,关系到能不能继续吸
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安置城镇失业职工,并保证职工的收入不断提高,关系到能不能在
经济增长过程中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公平、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问题。
搞好搞活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的
今天,已经变得十分紧迫。“九五”至2010年前后,我国将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在实现两个转
变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其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自8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
和改革的深化,市场竞争加剧,国内消费品市场在总体上由短缺向供大于求转化,中小企
业的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这些困难不解决,不仅不能搞好搞活国有集体中小企业,而且
将贻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局。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在搞好搞活城乡集体经济的同时,放开
放活国有小企业,可以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并将有力地促进搞活整个国有经济。
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地方企业和一般行业,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改革的震动较小。同
时,中小企业规模小,负担相对较轻,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难度较小,对市场的适
应性强,有条件先行一步进入市场。我国的“渐进式改革”,一般从容易突破的方面入手,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选择国有小企业作
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有可能在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也符合
我国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改革战略安排。小企业放开搞活了,既有利于为整体上突破改
革难点积累经验,也可以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
当前,中小企业具备了加快和深化改革的政策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中小
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采取了更加灵活和宽松的政策,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企业
改革不断深入。早在80年代,国家就提出,小企业可以实行承包、租赁、出售、兼并等多种
形式。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
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可
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拍卖或折股出售,允许购买者分期偿付资产价款。”1988年,国务院
发布了《企业承包暂行条例》和叫、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1989年,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发
布了《企业兼并暂行办法》和《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办法》。1990年,农业部发布了《农
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1991年,为了保护集体企业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国务
院发布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企业条例》,对集体企业实行了多种扶
持政策。十四大以后,国家对中小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入、具体和明确。十四届三
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
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制定了“抓大
放小”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决策,再次提出,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
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了国有小企业改革步伐。中央有关小企
业改革这一系列政策和指示,保证了中小企业改革的蓬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