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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发行时间:1999-10-20
网站编辑:李茂生
来源:研究所

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征文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原江西省轻工业厅副厅长  李茂生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已半个多世纪了,特别是建国后的近

50年,由于老一辈革命家的关怀,合作经济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发展道路,尽管在

组织形式和企业规模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但它的基本特征没有变。当今,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合作经济能否继续存在,如何发展是一个重大问题。·对此,江泽民

同志作了明确的回答,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讲话强调:“以公有制为

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

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再次指出:“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

多种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主体作用意义重大。”这些论述,不仅说明合

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继续发展,而且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其理由:一是与社

会主义制度和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二是对巩固和发挥公有制经济主体作用意义重

大。因此,发展合作(集体)经济是党的长期方针。

    实践是基础,理论是先导。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经济工作的

方针和论述真正为多数人接受,并见之于行动,推动新时期合作(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

展,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经济理论,并从理论与实际结合上,不断

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这对于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合作制理论,坚持实现十五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

    早在19世纪20年代,西欧的合作运动刚刚兴起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就以极大的

热情关注这一新事物,对合作经济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作出了许多深刻的论述:不仅丰

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而且为世界合作经济的实践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南:列宁

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发展到一个

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是极为丰富的理论宝库,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  ,

    (一)合作运动用事实证明资本主义制度被劳动者自由,平等的联合制度代替的可能

性。马克思说:“我们认为,合作运动是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之

一。这个运动的重大功绩在于:它用事实证明了那种专制的、产生赤贫现象的、使劳动附

属于资本的现代制度将被共和的、带来繁荣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

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19页)

    (二)合作工厂的伟大社会实验具有重大意义。马克思指出:“我们所说的是合作运

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实验的意

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且是用事实证明:大

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

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

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

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的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2—133页)

     (三)合作工厂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是向新的生产方式转化的“过渡形

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合作工厂作了全面的理论分

析。他认为,合作工厂与资本家的股份公司,都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

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在股份公司里实现的私人资本向社会的转化,并没有消除资本的

属性。因此,在股份公司里并没有克服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所以是一种“消极地扬弃”。

而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里,由于“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

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不仅私人资本被扬弃了,而且“资本和劳动之间

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这是一种“积极地扬弃”。马克思指出,合作工厂是

“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它是把资本家私人占有的财产转化为劳动者

共同占有社会财产的“过渡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7—498页)

    (四)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期,必须大规模地组织合作生产。恩格斯指

出:“至于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

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并提出:“把合作社推行到现存的生产中去。”

“我们一旦掌握政权,我们自己就一定要付诸实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416

页)

    (五)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社占有制。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

认真总结了这次无产阶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其中重要的一条教训,就是“巴黎公社”

没有取得农民的支持。他们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要取得胜利,必须把广大农民吸引到革命

中来。为此,他们着重研究农民问题和农业合作社问题。1874年,马克思在《巴枯宁{国

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说,为了把农民吸引到革命中来,我们将以政府的身

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

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

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35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

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怎样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说,在我们夺取

国家权力后,“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

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0页)恩格斯在这里第

一次提出实行合作社占有制。这是对马克思讲的“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

过渡”,但不能“废除农民所有权”的进一步具体化。

    (六)合作制是引导广大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1864年,马克思就指出:“要

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43

页)到了90年代,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

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靠自力耕种为主的小农既非牢靠地

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使农民明白地看到,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

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第274、282页)列宁也指出:“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

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这种合作社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列宁选集》第4卷第682页)他

又说:“合作制政策施行成功,就会使我们把小经济发展起来,并使小经济易于在相当期

间内,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列宁选集》第4卷第523页)

    (七)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必须采取正确原则。(1)自愿原则,恩格斯指出,如果

农民“下决心的话,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

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282页)。(2)不能剥夺小农的原则。恩格斯说:“当我们掌握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

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

281页)(3)示范教育原则:恩格斯指出,要使小农过渡到合作社,“不是采用暴力,而是

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81页)(4)国家帮助原则:

恩格斯说,我们“为了农民的利益而必须牺牲一些社会资金,这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来

看,好象是白费金钱,然而,这却是善于投资。因为这种物质牺牲可能使花在整个社会改造

上的费用节省十分之九。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我们可以慷慨地对待农民。”(《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3页)列宁也指出:“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段的财政

支持下才会产生。不待说,‘自由’资本主义的诞生曾花了许多万万卢布:目前我们应该

特别加以支持的社会制度就是合作制度:(《列宁选集》第4卷第683页)

    (八)组织全体公民加入消费合作社。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十分重视消费合作社。

他曾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列宁

选集》第4卷第356页)他还说,合作社是商店。“但是,如果合作社普及到土地社会化和

工厂国有化的整个社会,那它就是社会主义了:”“苏维埃政权的任务显然(主要)在于把

合作社机构普及到整个社会。(《列宁选集》第3卷第506页)

    (九)合作社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性质。列宁指出,“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

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

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列宁选集》第4卷685、684页)

    (十)合作制对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列宁说:“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

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

有居民的合作化了:”“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他又

说,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特别聪明的办法,合作制就是“所必需而且足

够的一切”(《列宁选集》第4卷第681、682、687页)

    上述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我国工业和农业合作化实践中证明具有普遍指导

意义。

    二、合作经济理论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

    我国的合作(集体)经济从“五四”运动后就产生发展起来了。它是世界合作运动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是近代合作制思潮在中国传播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在中国

实践的产物:“五四”运动使各种近代思潮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思想是其中

一种。一些人士把合作制经济作为解除劳苦大众的痛苦,救国救民之道。当时的代表人

物是被誉为“中国合作导师”的薛先舟,1919年10月他在复旦大学发起创办了上海国民

合作储蓄银行,是我国最早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集股性的信用合作社。在他的影响下,全

国一些省份陆续成立了旨在宣传合作思想理论的组织和团体。当时比较有名的有:上海

平民学社、上海合作同志社、上海职工俱乐部、成都普益协社、无锡合作研究社,以及中

国合作运动协会等:与合作思想理论相适应,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开始在中国建立和发

展,1918年7月中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1920年12月成立的长

沙笔业工人合作社是我国第一个工业生产合作社;同年6月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

我党直接组织和领导下的合作社;9月汕头米业消费合作社成立。到1936年底,各类合

作社遍及全国26个省市,共有合作社37318个、社员164363人。从此,合作制经济就同

中华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同呼吸共命运。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大片国土沦丧,工业大多毁于战火。全国80%的工业设备遭受

破坏,工人失业,工业产品严重匮乏。为了重建战区和后方工业,支援抗日战争,当时任上

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工业科工厂督察长的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和美国友人埃德加、斯诺夫

妇提出了组织合作社发展工业,支援抗战的构思。接着组织了中国工业合作设计委员

会,起草了中国工业合作发展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合作运动,发展工业合作经济-·“工

合”在筹建初期得到中共中央长江局负责人周恩来的热情支持。周恩来指出:“工会”的

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促进蒋介石抗战,发展合作经济,支援抗日,同时,尽可能争取国际援

助,1938年5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在武汉成立,宋庆龄任名誉会长,路易·艾黎任技术

顾问负责协会组织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林伯渠、董必武、邓颖超参加了理事会:“工

会”先后在全国各地成立了7个办事处,从此,工业合作经济开始艰苦创业,迅速发展;

据1943年12月统计,全国共建工业合作社1274个,社员17281人,产品达100多种,对

巩固抗日根据地,保障军民需要,支援抗日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合作经济一方面为恢复国民经济而努

力,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方式。1952年12月党中央按照毛主席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

总路线,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合作经济的发展i从1953年开始按照总路线

的要求,全面对个体手工业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了大规模的合作运动。由于实行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正确方针,到1956年合作化运动形成高潮,

工业合作经济空前发展,到年底全国有工业合作社(组)9.41万个,社员达509.1万人,占

归口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手工业合作社生产值比上年增长15.61%,

    1957—1966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十年,我国的工业合作经济进一步发

展,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也遭受挫折,主要是来自“左”

的错误影响,在大跃进的驱使下,追求“一大二公”、“急于求成”、“盲目升级过渡”,到

1959年6月全国10万个手工业合作社的500万社员中,过渡到地方国营工厂的占

37.8%,转为合作工厂(即大集体)的占13.6%,转为公社办的占35.3%,保留的合作

社仅占13.3%。绝大多数改自负盈亏为统负盈亏,严重的破坏了合作经济的基础,导致

合作经济萎缩,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1966—1976年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合作(集体)经济遭受更为严重摧残和破坏

的十年:“四人帮”把合作(集体)经济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温床,全面

予以否定,要彻底消灭,结果合作经济的机构被撤消,人员被下放,资产被平调。据26个

省(市)不完全统计,到1978年划给人民公社的集体(合作)企业10415个,带走资产5.89

亿元,严重的制约了合作(集体)经济的生存环境和发展速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这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的伟大转折。党中央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决定,纠正了“左”的错误路线,提出了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为了推动经济改革和发展,党中央还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

革的决定》,合作(集体)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3年国

务院颁布了《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决定》,对合作(集体)经济采

取了扶持、放开、搞活的政策,从管理体制到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恢复合

作(集体)企业的性质,还权于企业,改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改固定用工为合作用工,改固

定工资制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改干部委派制为推荐选举制等,在管理体

制上贯彻民主管理原则;通过这些改革,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增强了企

业发展的活力。

    党的十三大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进一步提出“一个中心、两

个基本点”的路线。十三大后的五年是我国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五年。

按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调整、治理、整顿、发展国民经济。合作(集体)企业在

治理整顿中,坚持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行业结构,搞活经营

和管理机制,许多企业摆脱困境,逐步走上新的发展轨道: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J顷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

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

可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为此,集体企业进行了以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新的

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的改革。一是清理资产,明确产权归属,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改制建制,完善资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二是推

行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的改革,结合各地实际实行公有民营、联合合作经营、股份有

限公司;有的还采取兼并改组、破产重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模式。三是放开搞

活、让企业独立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企业灵活性和多样性的传统优势,提高企业

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经过近五十年的艰难曲折发展,我国的合作(集体)企业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

不仅能生存,而且不断发展,再次证明它具有旺盛生命力。合作(集体)经济在中国革命和

建设事业中,不仅功不可没,而且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集体)经济形式,这是马克

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中国的伟大胜利。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发行时间:1999-10-20
网站编辑:李茂生
  
来源:研究所

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征文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原江西省轻工业厅副厅长  李茂生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已半个多世纪了,特别是建国后的近

50年,由于老一辈革命家的关怀,合作经济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发展道路,尽管在

组织形式和企业规模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但它的基本特征没有变。当今,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合作经济能否继续存在,如何发展是一个重大问题。·对此,江泽民

同志作了明确的回答,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讲话强调:“以公有制为

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

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再次指出:“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

多种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主体作用意义重大。”这些论述,不仅说明合

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继续发展,而且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其理由:一是与社

会主义制度和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二是对巩固和发挥公有制经济主体作用意义重

大。因此,发展合作(集体)经济是党的长期方针。

    实践是基础,理论是先导。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经济工作的

方针和论述真正为多数人接受,并见之于行动,推动新时期合作(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

展,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经济理论,并从理论与实际结合上,不断

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这对于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合作制理论,坚持实现十五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

    早在19世纪20年代,西欧的合作运动刚刚兴起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就以极大的

热情关注这一新事物,对合作经济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作出了许多深刻的论述:不仅丰

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而且为世界合作经济的实践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南:列宁

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发展到一个

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是极为丰富的理论宝库,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  ,

    (一)合作运动用事实证明资本主义制度被劳动者自由,平等的联合制度代替的可能

性。马克思说:“我们认为,合作运动是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之

一。这个运动的重大功绩在于:它用事实证明了那种专制的、产生赤贫现象的、使劳动附

属于资本的现代制度将被共和的、带来繁荣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

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19页)

    (二)合作工厂的伟大社会实验具有重大意义。马克思指出:“我们所说的是合作运

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实验的意

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且是用事实证明:大

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

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

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

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的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2—133页)

     (三)合作工厂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是向新的生产方式转化的“过渡形

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合作工厂作了全面的理论分

析。他认为,合作工厂与资本家的股份公司,都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

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在股份公司里实现的私人资本向社会的转化,并没有消除资本的

属性。因此,在股份公司里并没有克服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所以是一种“消极地扬弃”。

而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里,由于“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

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不仅私人资本被扬弃了,而且“资本和劳动之间

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这是一种“积极地扬弃”。马克思指出,合作工厂是

“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它是把资本家私人占有的财产转化为劳动者

共同占有社会财产的“过渡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7—498页)

    (四)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期,必须大规模地组织合作生产。恩格斯指

出:“至于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

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并提出:“把合作社推行到现存的生产中去。”

“我们一旦掌握政权,我们自己就一定要付诸实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416

页)

    (五)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社占有制。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

认真总结了这次无产阶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其中重要的一条教训,就是“巴黎公社”

没有取得农民的支持。他们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要取得胜利,必须把广大农民吸引到革命

中来。为此,他们着重研究农民问题和农业合作社问题。1874年,马克思在《巴枯宁{国

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说,为了把农民吸引到革命中来,我们将以政府的身

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

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

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35页)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

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怎样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说,在我们夺取

国家权力后,“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

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0页)恩格斯在这里第

一次提出实行合作社占有制。这是对马克思讲的“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

过渡”,但不能“废除农民所有权”的进一步具体化。

    (六)合作制是引导广大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1864年,马克思就指出:“要

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43

页)到了90年代,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

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靠自力耕种为主的小农既非牢靠地

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使农民明白地看到,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

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第274、282页)列宁也指出:“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

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这种合作社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列宁选集》第4卷第682页)他

又说:“合作制政策施行成功,就会使我们把小经济发展起来,并使小经济易于在相当期

间内,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列宁选集》第4卷第523页)

    (七)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必须采取正确原则。(1)自愿原则,恩格斯指出,如果

农民“下决心的话,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

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282页)。(2)不能剥夺小农的原则。恩格斯说:“当我们掌握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

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

281页)(3)示范教育原则:恩格斯指出,要使小农过渡到合作社,“不是采用暴力,而是

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81页)(4)国家帮助原则:

恩格斯说,我们“为了农民的利益而必须牺牲一些社会资金,这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来

看,好象是白费金钱,然而,这却是善于投资。因为这种物质牺牲可能使花在整个社会改造

上的费用节省十分之九。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我们可以慷慨地对待农民。”(《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3页)列宁也指出:“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段的财政

支持下才会产生。不待说,‘自由’资本主义的诞生曾花了许多万万卢布:目前我们应该

特别加以支持的社会制度就是合作制度:(《列宁选集》第4卷第683页)

    (八)组织全体公民加入消费合作社。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十分重视消费合作社。

他曾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列宁

选集》第4卷第356页)他还说,合作社是商店。“但是,如果合作社普及到土地社会化和

工厂国有化的整个社会,那它就是社会主义了:”“苏维埃政权的任务显然(主要)在于把

合作社机构普及到整个社会。(《列宁选集》第3卷第506页)

    (九)合作社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性质。列宁指出,“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

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

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列宁选集》第4卷685、684页)

    (十)合作制对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列宁说:“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

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

有居民的合作化了:”“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他又

说,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特别聪明的办法,合作制就是“所必需而且足

够的一切”(《列宁选集》第4卷第681、682、687页)

    上述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我国工业和农业合作化实践中证明具有普遍指导

意义。

    二、合作经济理论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

    我国的合作(集体)经济从“五四”运动后就产生发展起来了。它是世界合作运动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是近代合作制思潮在中国传播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在中国

实践的产物:“五四”运动使各种近代思潮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思想是其中

一种。一些人士把合作制经济作为解除劳苦大众的痛苦,救国救民之道。当时的代表人

物是被誉为“中国合作导师”的薛先舟,1919年10月他在复旦大学发起创办了上海国民

合作储蓄银行,是我国最早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集股性的信用合作社。在他的影响下,全

国一些省份陆续成立了旨在宣传合作思想理论的组织和团体。当时比较有名的有:上海

平民学社、上海合作同志社、上海职工俱乐部、成都普益协社、无锡合作研究社,以及中

国合作运动协会等:与合作思想理论相适应,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开始在中国建立和发

展,1918年7月中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1920年12月成立的长

沙笔业工人合作社是我国第一个工业生产合作社;同年6月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

我党直接组织和领导下的合作社;9月汕头米业消费合作社成立。到1936年底,各类合

作社遍及全国26个省市,共有合作社37318个、社员164363人。从此,合作制经济就同

中华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同呼吸共命运。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大片国土沦丧,工业大多毁于战火。全国80%的工业设备遭受

破坏,工人失业,工业产品严重匮乏。为了重建战区和后方工业,支援抗日战争,当时任上

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工业科工厂督察长的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和美国友人埃德加、斯诺夫

妇提出了组织合作社发展工业,支援抗战的构思。接着组织了中国工业合作设计委员

会,起草了中国工业合作发展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合作运动,发展工业合作经济-·“工

合”在筹建初期得到中共中央长江局负责人周恩来的热情支持。周恩来指出:“工会”的

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促进蒋介石抗战,发展合作经济,支援抗日,同时,尽可能争取国际援

助,1938年5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在武汉成立,宋庆龄任名誉会长,路易·艾黎任技术

顾问负责协会组织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林伯渠、董必武、邓颖超参加了理事会:“工

会”先后在全国各地成立了7个办事处,从此,工业合作经济开始艰苦创业,迅速发展;

据1943年12月统计,全国共建工业合作社1274个,社员17281人,产品达100多种,对

巩固抗日根据地,保障军民需要,支援抗日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合作经济一方面为恢复国民经济而努

力,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方式。1952年12月党中央按照毛主席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

总路线,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合作经济的发展i从1953年开始按照总路线

的要求,全面对个体手工业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了大规模的合作运动。由于实行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正确方针,到1956年合作化运动形成高潮,

工业合作经济空前发展,到年底全国有工业合作社(组)9.41万个,社员达509.1万人,占

归口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手工业合作社生产值比上年增长15.61%,

    1957—1966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十年,我国的工业合作经济进一步发

展,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也遭受挫折,主要是来自“左”

的错误影响,在大跃进的驱使下,追求“一大二公”、“急于求成”、“盲目升级过渡”,到

1959年6月全国10万个手工业合作社的500万社员中,过渡到地方国营工厂的占

37.8%,转为合作工厂(即大集体)的占13.6%,转为公社办的占35.3%,保留的合作

社仅占13.3%。绝大多数改自负盈亏为统负盈亏,严重的破坏了合作经济的基础,导致

合作经济萎缩,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1966—1976年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合作(集体)经济遭受更为严重摧残和破坏

的十年:“四人帮”把合作(集体)经济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温床,全面

予以否定,要彻底消灭,结果合作经济的机构被撤消,人员被下放,资产被平调。据26个

省(市)不完全统计,到1978年划给人民公社的集体(合作)企业10415个,带走资产5.89

亿元,严重的制约了合作(集体)经济的生存环境和发展速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这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的伟大转折。党中央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决定,纠正了“左”的错误路线,提出了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为了推动经济改革和发展,党中央还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

革的决定》,合作(集体)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3年国

务院颁布了《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决定》,对合作(集体)经济采

取了扶持、放开、搞活的政策,从管理体制到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恢复合

作(集体)企业的性质,还权于企业,改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改固定用工为合作用工,改固

定工资制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改干部委派制为推荐选举制等,在管理体

制上贯彻民主管理原则;通过这些改革,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增强了企

业发展的活力。

    党的十三大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进一步提出“一个中心、两

个基本点”的路线。十三大后的五年是我国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五年。

按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调整、治理、整顿、发展国民经济。合作(集体)企业在

治理整顿中,坚持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行业结构,搞活经营

和管理机制,许多企业摆脱困境,逐步走上新的发展轨道: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指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J顷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

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

可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为此,集体企业进行了以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新的

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的改革。一是清理资产,明确产权归属,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改制建制,完善资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二是推

行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形式的改革,结合各地实际实行公有民营、联合合作经营、股份有

限公司;有的还采取兼并改组、破产重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模式。三是放开搞

活、让企业独立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企业灵活性和多样性的传统优势,提高企业

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经过近五十年的艰难曲折发展,我国的合作(集体)企业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

不仅能生存,而且不断发展,再次证明它具有旺盛生命力。合作(集体)经济在中国革命和

建设事业中,不仅功不可没,而且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集体)经济形式,这是马克

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在中国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