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国中小企业的情况与政策
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司长 卫 东
一、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小企业的现状和特点
首先,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
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实现
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
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近几年来,在每年15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
额中,中小企业均占到约60%。
其次,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方针,依法鼓励和保护各类
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1995年)显示,在小型企业的数量上,个体和私营企业占77.7%,集体占20.1%,国有占1.4%,三资企业占0.5%;而在产值方面,
集体占51%,个体私营占23.3%,国有和三资企业各占13.1%。从总体上讲,公有制的
国有和集体企业占数量的五分之一,产值则占三分之二。
第三,中小企业的地区分布特点。按经济地带划分,小企业的数量东部和中部各占
全国的42%、西部占15%,而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东部占66%、中部占26%、西部占
8%。这说明东部小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比较大,大约是中部的2.5倍、西部的3倍。小
企业占各地区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东部为66%、中部为67%、西部为55%,西部比重明
显偏低。
(二)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在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是由小企业创造的。1997年,
在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有近50万户,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数的98.5%,实现工业产值4131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0%;产品销售收入36200亿元,占产品销售总收入的57%;实现利润509亿元,占利润总额的30%。
目前,食品、造纸和印刷行业产值的70%以上,服装、皮草、文体用品、塑料制品和
金属制品行业产值的80%以上,木材和家具行业产值的90%以上,都是由中小企业创造
的。我国出口的许多大宗商品,如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一些高新
技术产品等,大都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
(三)中小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
中小企业主要生存和发展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
增加的劳动力要明显高于大型企业,在多数领域要高出1倍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在中
国工业化进程中,没有出现严重的社会就业问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迅速发展
是一个最重要因素,1978至1996年,我国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的2.3亿劳动力,绝大多
数在小型企业就业。目前全国工业部门就业人数为1.5亿人左右,其中在小型企业就业
的就有1.1亿人左右,占73%。
由于中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全国县、乡级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稳定
了中小企业,就稳定了全国就业,就稳定了地方的财政基础,全社会的稳定也就有了保障:
(四)中小企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推动者
中小企业贴近市场,贴近用户,活跃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领域,促进着市场的发育
和市场竞争的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的这些特性,有利于打破市场垄断,开展市场竞争。
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证明,哪些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哪些地区的市场也就相对
活跃,反之,中小企业较少,市场也相对呆滞。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改革的成本较低,操作较为容易,社会震动较小,新体
制的进入也较为容易。在改革进程中,小企业往往是试验区,是改革重点、难点的突破
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和体制创新的成功经验,大多来自中小企业,承包、租
赁、兼并、破产等方面的改革措施,都是在国有小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中
率先试验和推广的。中小企业的各项改革,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有益的
尝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小企业在各项改革中的积极探索,对于创造出公有制的多
种实现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我国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一)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早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就对部分中小企业实施过一些优惠政策,鼓励
它们的发展。例如50年代中期提出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并举的方针;肋年代末鼓励街
道和企业办“五七”工厂,解决城市职工家属的就业问题;70年代中后期支持许多企业办
了大量的“劳动服务公司”,安置从农村返回城市的知识青年。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度重视经济法制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和规
章制度。在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上,加大了法律法规建设的力度,先后颁布实
施了《公司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
导意见》等一些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获得了必要的保证。
在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上,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是依据中小企业的经
济成分和行业部门实行“多头管理”,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负责中小企业的政策制定、宏
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的机构,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1998年,在中国政府进
行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这一问题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在国家经贸委内单独设立了
中小企业司,把过去由各部门、各行业分头管理中小企业的有关职能集中起来,由中小企
业司负责全国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协调工作。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行政策
目前,我国实施的一些优惠政策,虽然大部分并不是专门为中小企业制定的,但从受
益主体来看,基本上或相当大的部分是中小企业。
1.乡镇企业政策
乡镇企业的所得税,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而不再执
行过去税前提取10%的办法。另外,国家在信贷上重点支持乡镇企业的出口创汇、东西
部合作和农村适用技术转让(星火计划项目)三个方面。
2.鼓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就业
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
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
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
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
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4.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政策
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
行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政策
(1)对农村及城镇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
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承包索取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济单位,在开业
之日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济单位,自开业之
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
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
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6.福利企业政策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
和肢体残疾)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
总数的比例超过10%但不足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7.小型企业的所得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
的税收负担能力,对年利润在3万元以下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利润在3
至10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现在。另外,
1998年7月1日国务院决定,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率由过
去的6%调减为4%。
从1998年初起,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问题给以极大
的关注,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专业银行所属
的分支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5月,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
的发展;7月,国家经贸委设立中小企业司;10月,建立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推动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小组”。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贯彻“抓
大放小”的方针,在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高度重视发展小企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
施,为各种所有制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朱镕基总理在今
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从信贷、技术、信息和培训等方面,
扶持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发展。这些举措表明,我国开始加大对中
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协调统一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将更为系统、更加全面地研
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法规。
三、近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设想
1998年,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在人员大量压缩的情况下,在国家经贸委
内增设了中小企业司,这是自建国以来第一次在政府部门中单独设立专司中小企业事务
的机构,可见当前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视。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国
务院批准的职能,重点在“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建
立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对外合作”等方面开展工作,近一段时间,重点在
以下的几个方面加大工作的力度。
(一)继续积极规范地推进中小企业的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能再延续过去计划经济时期
一切都由政府包下来的做法,而是要在政府为中小企业创造必要条件的情况下,把重点
放在培育广大中小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因此,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自身的
改革,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是提高中小企业参与
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在总结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
积极规范地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推进中
小企业的改革。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
本经济制度,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也应该用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二)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分工
加大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发展专业化,有利于解决重复建设,“大而全”、“小而
全”的不合理企业结构,可以使中小企业获取规模经济并促进技术进步。在工业化过程
中,往往会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企业群和金字塔形的企业结构,在塔顶上的是大企业,
而塔的基础则是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世界经济表明,大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
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比较固定的配套协作关系,一方面可以维
护自身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还可以得到大企业的技术支持,并通过大企业的帮助获得
信贷支持,从而加快中小企业自身的技术进步,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鼓励生产“精、尖、
特、优”产品,进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方向发展是近一个时期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取向。
(三)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科教兴国,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内容有很
多,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从靠
简单量的扩张,生产一些档次不高、重复建设的产品,转变为依靠科技,搞深加工,提高附
加值,生产出适应市场需求、消费者满意、物美价廉的产品,对于中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
能力,获得长远发展意义重大。要鼓励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节约资源
和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生产新产品,提供新的服务项目。国际经验表明,在技术开发、发
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中小企业能够起到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经过多年来的探索,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由小到大,已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力量,如联想集团、四通集团等。
(四)帮助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创办和发展中小企业
就业压力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主要源于我国巨大的人口总规模。1979年到
1997年,中国的GDP年均增长率达到9.8%,对中国就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
用。在这19年间,中国非农产业共创造了2.48亿个就业岗位,这一巨大成绩主要取决
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从1997年的情况来看,城镇共新增就业人员710万,其中226万人,
约占32%,是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而其他484万人,占68%,主要是在中小企业获得就
业岗位,其中城镇集体经济单位128万人,其他经济单位192万人,个体经济164万人。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主要途径。目前,在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
调整和深化改革过程中,下岗人员增多。为此,在政府支持下,全国各地创办了许多再就
业服务中心,但关键的问题还是人员能够从再就业中心流动出去。所以,要通过多种政
策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城镇下岗人员创办和发展中小企业,实现再就业和再创业,从而
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获得经济结构的顺利调整和持续发展。
(五)改善中小企业的外部政策环境
中小企业的发展除了要依靠自身增强竞争力和加强企业间的互助之外,政府为中小
企业创造一定的政策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显得十分重要。当前,要着手在以下几方面
完善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1.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体系
(1)在部分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初步缓解中小企业
获得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2)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各商业银行现
已设立的中小企业信贷部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
(3)研究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中
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特别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问题。
(4)研究探索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多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力争使中小
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始得到初步解决。
2.改善针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
(1)清理现有针对不同性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归纳和调整,明确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
(2)从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角度出发,各级财政应适当增加对建立和完善中小
企业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以加快中小企业的改革步伐。同时,要有一定的办法,解决一
些企业的历史债务负担和改革中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
(3)在逐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
度,如总结推广一些地方财政参与提供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措施。
3.建立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设立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中介服务的组织,构造包括政府指导的机构和民间组
织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开办费用上,政府给以必要的支持,以使对中小企业的
服务做到收费合理,尽量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结合我国目前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
革,鼓励和支持转岗人员创办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政府在税收、信贷和
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逐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在管理诊断和咨询、法律顾
问、人才培养、信息采集与交流、技术开发、融通资金、市场开拓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必
要的帮助。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