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判断是否建成现代企业制度
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我国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如何检验这一目标是否实现,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最近在一
专题报告中提出了判断标志。这一标志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企业特征的变化、企业
行为的变化、经营业绩的变化及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等方面的一系列指标。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判定指标有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财产
权和民事责任权、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等3个。具体指标有7个:80%以上的改制企
业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除国家股本外,其它各种形式的股权比重应接近50%;国有独资
公司数量不超过10%;国有资产有具体明确的投资主体,明确国有资产的经营责任;企业
拥有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民事权利和责任下
80%的改制企业成立了“新三会”;“新三会”能正常履行其职能。
二、企业特征的变化就是看企业自主权是否得到落实,企业与出资者关系如何,具体
指标有5个:95%的企业能够自主制定生产经营决策;95%的企业能够自主作出重大投
资决策;80%的企业有权自主分流富余人员;80%的企业召开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80%
的企业能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企业行为的变化主要考察企业的管理是否更为科学,是否重视研究开发和科技
进步,具体指标有4个:95%的改制企业能够制定健全的科学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80%的企业家是严格按《公司法》的要求产生;经济增长中科技贡献率在50%以上;企
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四、企业经营业绩的变化主要考察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具体指标有6个:销售收益
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纯收益增长率;资产增值率。
五、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考察指标主要有:(1)在企业从业人员中,富余人员比例不
超过3%;(2)95%以上的企业内部的社会性服务机构与企业脱钩;(3)资产负债率在
35%至55%之间;(4)改制企业的亏损面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