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调控新政策已拟定
从劳动部获悉,我国近期将实行失业调控新政策。国家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
立企业裁员申报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在新的调控政策中,对于企业一个时期内集中地、大规模地裁员,政府有关部门将要
求企业按人员缴纳安置费,用于安置失业人员。国家还将通过行政手段和颁布法令,不允
许企业裁减大令人员。对那些虽已资不抵债,但仍能救活的企业,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后,
可搞挂帐停息,以休养生息,减少破产和失业。
为缓和失业率的上升,政府有关部门将控制从农村招工,同时将通过失业保险金的
扶持作用引导企业首先从失业人员中招收。
根据失业调控新政策,国家将建立中央和省级保险基金调剂金。当特定地区失业超
过警戒线,保险金入不敷出时,可用中央和省级调剂金进行调剂。
对于破产、并闭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将要求企业在核定资产中专列失业保险金和扶
持就业经费,优先用于失业人员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