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信息
制止向企业摊派办法将出台
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共同起草的《制止向企业摊派管理办法》不久
将出台。《办法》对治理近几年出现的新的摊派作了具体规定:
一、各地举办各种文艺灯节、花会、瓜果节等以及各种形式的大奖赛,凡是与宣传企
业或产品无关的项目,不得到企业强行征集财力、人力。
二、严格限制向企业征集各种赞助费,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拍摄电影,电视剧在
内的各种赞助,捐赠。
三、严禁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巧立名目,向企业变相摊派财力或征集各种费用。
如向企业“借款”、收取服务费、信息费、宣传费、测试费等。
四,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社会团体,不准以行政手段强行向企
业征订各种报刊、杂志、书籍。
五、严格控制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的收费,各职能部门不能强制企业参加自身有能
力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有偿培训。
六、除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检查活动外,要停止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社会团体对企业进
行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对企业进行的检查等,除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收费的项目外,一律不得收费。
《办法》还对如何严肃查处向企业摊派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