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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纪要
发行时间:1986-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纪要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八日至十三日在杭州举行。参加讨论会的有华东六省一市的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畀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其它省市的代表共120人。讨论会共收到论文八十三篇。

    浙江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吴敏达同志到会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同志出席了会议,就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作了重要的学术报告。原轻工部副部长杨玉山同志参加了讨论会,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讨论会是在贯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深入发展,继续搞活微观的同时,加强宏观控制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是;城镇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战略问题。与会同志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对当前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和有益的建议。现将会上讨论的主要问题和论点纪要如下:

    一、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1.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性质

    这个问题的讨论,是围绕生产资料联社所有的企业性质展开的。

    多数同志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不以人数多少、企业多少为限,可以是一个企业范围内职工集体所有,也可以是超过一个企业范围的集体所有。联社所有的企业可以称之为超过企业范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的同志认为集体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联合劳动与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二是联合劳动与企业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三是联合劳动与联社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样三个发展阶段。

    有的同志则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超过一个企业范围就会丧失集体企业的特点。集体所有制概念扩大到企业范围以外,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在理论上会造成所有制性质的混乱,二是在实践上可能使主管部门干预基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化。他们认为,生产资料归联社所有的企业,可以定名为一群集体企业的联合所有制,或叫集体企业集团所有制。

    2.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讨论中,不少同志提出要进一步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

    不少同志认为,集体经济将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有的同志说,从江、浙等省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看,它在地方工业经济中的比重都超过了50%,已经成为主要的或基本的经济形式,集体企业发展速度快于全民企业,多层次的集体经济形式更能适应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更能体现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有的同志认为,全民和集体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它们可以共同起主导作用。

    比较多的同志认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它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具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是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代表全民利益。这些作用都是集体经济不能代替的。因此,集体经济虽然是主要的经济形式,但并不等于起主导作用.

    少数同志认为,现有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都不是理想的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看,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公有制将是多样化的,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合作经济,随着公有制形式多样化发展,联合经济的公有制,或叫联合所有制将逐渐代替全民经济发挥主导作用。

    此外,会上有的同志还就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以及联合经济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具体阐述。

    二,关于所有制的改革问题 

    城镇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深入,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深入改革集体工业经济体制的关键是改革所有制问题。前一时期,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分配制度的改革,并未涉及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不改革所有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不能真正恢复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征,也不能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好集体企业.改革集体所有制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实行集资入股制度。集体企业要由参加企业的劳动者集资入股兴办,这是集体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

    有的同志提出,原有的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化,可通过清产核资把企业的资产分为股份,以股票形式划分给企业和职工,使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股份化有四大好处:(1)职工成为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主人翁地位得到切实保障。(2)职工关心企业的发展,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3)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落到实处,可以解决实行经营承包向谁承包的问题。(4)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发行股票,  自筹资金,既可以解决资金短缺的困难,又可减,轻国家负担.

    有的同志对集体企业资产股份化,持有不同看法。认为集体企业资产股份化,把资产划归职工个人所有,这是倒退。实行资产股份化,要保息分红,不仅好处不大,还会增加企业,负担。

    比较多的同志认为,企业股份制度,可在一部分新建企业和小型企业有引导地试行,但不能普遍推广搞“股份化”。如果普遍推行,可能会遇到三个问题:一是职工在经济上承受不了,二是会产生招工困难,三是会挤了银行存款.而且由于每个职工股金的总额不可能太高,因此股息和分红占工资、奖金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可能太大,对于调动生产者积极性的作用很有限。

    (二)要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企业成为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归集体公有,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就决定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必须统一。多年来由于“左”思想的影响,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逐步变为主管部门所有制或地.方所有制,使企业实际上丧失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丧失了完全独立的商晶生产者的

地位。为了恢复集体企业的特征,主管部门或地区,必须把所有权归还给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集体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实现“二权”统一,可以采用‘清产还权’等方法,把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一部分同志持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集体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一致,也可以是相对分离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或分离,并不是区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根本标志,只是一种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同时,有些同志认为,由于历史原因,‘清产还权”,技术上很困难,政策上很复杂,实际上是很难办到的。

    第二种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搞活企业,是当前改革的中心环节。    有些同志提出,合作经济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按照这些原则改革城镇集体企业,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管理体制,使集体工业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组织。当前,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正在进行,按照城镇集体经济的性质,企业应拥有十项自主权:(1)财产所有权,(2)经营自主权,(3)人事任免权,(4)职工招聘权,(5)积累支配权,(6)工资分配权,(7)物资采购权,(8)产品自销权,(9)福利自定权,  (10)开发联合权。实践表明,管理体制不改革、不简政放权,不扩大企业自主权,维护城镇集体经济性质是不可能韵。

    三、关于领导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改革城镇集体工业领导管理体制,是进一步改革的重要方面。有些同志提出,当前迫切要求解决政企职责不分的问题。目前有不少地方的二轻厅(局)(或二轻总公司)和联社,大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有的集行政,事业于一身,有的集行政,事业和企业于一身。针对这种情况,在加强行政和行业管理的同时应恢复联社活动,以维护和加强集体企业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

    要减少和简化中间管理层次。有的同志认为,当下属企业超过一定数量时,需要设若干中间管理层次,它们不一定是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科室或其它形式。但当前主要问题是,中间层次过多,职能不清,领导跨度太小。因此,对现有的各级二轻专业公司,应调整,撤并和明确职能。一部分专业公司可转为企业性经营实体,有的可转为经营性的专业供销公司;政企要分开,属行政职能,应归二轻行政主管部门,属企业的自主权,应全部下放给企业。    要解决联社的性质和职能。多数同志认为,集体工业合作联社是集体工业企业组成的群众性联合经济组织,是下级联社和企业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具有领导和管理的双重职能,联社要以自身的经济力量,吸引基层企业,为基层企业服务。

    也有一些同志认为,联社与企业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服务关系。企业是联社存在的基础,联社是集体企业利益的维护者,为企业搞好服务工作,企业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联社。

    对联社是不是经济实体,也存在争论。有些同志认为,联社既是集体企业联合组织,又是一个经济组织。它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还领导一批专业公司,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个层次,应该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有的同志主张联社主要是管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联社不应是经济实体。

    有些同志还提出,处理好联社和企业的关系,是改革集体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重要课题。解决联社和企业的关系,要实行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还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联社还权或放权于企业,使企业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二是改变和完善现行合作事业基金收缴或使用办法,实行有偿上交、有偿使用,改变目前层层上缴、分散使用的状况,适当降低上交比例,帐目公开,民主管理,企业有权随时提出质询。

    四、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管理问题

    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管理,对于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合  同志就企业内部管理形式,厂长负责制,民主管理以及完善承包经济责任制等进行了讨论。

    1.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代表谁?有的同志认为,厂长代表国家,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有的同志认为代表职工,有的同志认为厂长既代表国家,又代表企业职工。多数同志认为厂长只能代表企业,集体企业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法人地位,厂长是法人的代表,厂长代表企业,但同时对国家、职工和消费者负责。

    2.把厂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与会同志认为,集体企业一个显著特点是民主管理,厂长必须由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实行聘任制,—‘切重大问题要由职代会讨论决定。

有的同志还设想成立厂务委员会来研究处理企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工会来行使原来监事会职权。

、    3.企业向谁承包?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企业向主管局(公司)承包,理由是企业是受主管局管理的,二是向联社承包,理由是主管局是政府行政部门,向主管局承包是违反政企分开原则的,作为集体企业不能向政府部门承包。联社是经济实体,它具有管理企业的经济职能,企业向联社承包是颗理成章的。三是向职工大会承包,理由是本企业职工是企业的所有者,只有职工大会有权签订承包合同。与会同志,还交流了企业管理经验,有的介绍了“目标承包”、“新产值分成”工资制等具体做法和设想。

    五、发展战略问题  

    会土,比较集中地讨论了如何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实现战略思想转变,以及采取相应  的对策,进一步发挥城镇集体工业的优势。   

    1.关于战略思想的转变。大家一致认为,城镇集体工业面临新技术革命和国营企业搞活、乡镇企业发展的挑战,国营企业将与集体企业处在相同的条件下竞争,特别是加强宏观控制后,城镇集体工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竣。因此,在战略思想上要实现四个转变,从重发展速度转为重经济效益,从重产值转为重质量,从重外延扩大再生产转为重内涵扩大再生产,从封闭型发展转为外向型发展。

    2.正确认识和发挥城镇集体工业的优势。大家认为,正确认识和发挥集体工业的优势,是制订正确的城镇集体工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依据。城镇集体工业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自主权大,经营灵活,能较好地适应市场机制,企业活力大,二是在扫用消费品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一定行业优势,三是中小企业多,投资省,见效快,拾遗补缺,易于发展.

   3.关于联合协作问题。大家认为,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广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协作,是加快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会上,还讨论了有关联合的形式,原则和政策问题。

    4.建立合理的企业规模结构。主要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在城镇集体工业中出现了集中化的趋势。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势,优先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骨干企业和行业,改变集体企业技术、经济落后面貌,带动整个集体工业发展,并逐步形成和发展各地具有特色的企业群体。另一种意见认为,集体工业发展的趋势是分散化,要保持集体企业规模小,点多面广、船小好掉头的特点。第三种意见认为,企业规模大小,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5.要注意地区协调发展。多数同志认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落后地区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缓慢,为了使生产力的地区布局逐步趋向合理,应该加快落后地区的发展。有的同志认为,在生产力地区布局上,不应采取均衡分布的办法。这不符合工业发展规律。落后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人才、资金和技术缺乏,这些地区首先要积极创造发展工业的条付。

    在讨论中,还有不少同志探讨了一个市,县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战略模式以及战略目标

等等。

    六.关于城镇集体经济立法问题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城镇集体经济的立法问题是关系到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和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法制不健全,“权大于法’等做法仍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城镇集体经济法规的研究,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尤为重要。

    大家认为,由于城镇集体经济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规上,除了所有企业共同适

用的法规外,还需要研究、制订适应于城镇集体企业的有关法规。目前迫切需要研究制订的有;

    1.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保护法。碗保城镇集体企业的正当权益,如不得任意平调集体企业的资财等。

    2.劳动保护法。针对城镇集体企业在劳动保护及职工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新老企业差距悬殊,负担不合理等等情况急需研究解决办法,尽快制订相应的法规。

    3.集体企业破产法。可制订一个符合城镇集体经济特点的企业破产法,如财产处置、职工安排等,都要有特殊的规定。

    建议全国总社积极支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与各方面进行充分的协商。提出方案,提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

    与会同志商定,第五次华东六省一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在福建省举行。经初步协商,会议时间定在一九八七年上半年。参加会议的福建省经济研究中心、省二轻厅等单位代表步示热烈欢迎。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秘书组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纪要
发行时间:1986-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纪要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八日至十三日在杭州举行。参加讨论会的有华东六省一市的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畀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其它省市的代表共120人。讨论会共收到论文八十三篇。

    浙江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吴敏达同志到会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同志出席了会议,就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作了重要的学术报告。原轻工部副部长杨玉山同志参加了讨论会,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讨论会是在贯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深入发展,继续搞活微观的同时,加强宏观控制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是;城镇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战略问题。与会同志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对当前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和有益的建议。现将会上讨论的主要问题和论点纪要如下:

    一、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1.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性质

    这个问题的讨论,是围绕生产资料联社所有的企业性质展开的。

    多数同志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不以人数多少、企业多少为限,可以是一个企业范围内职工集体所有,也可以是超过一个企业范围的集体所有。联社所有的企业可以称之为超过企业范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的同志认为集体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联合劳动与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二是联合劳动与企业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三是联合劳动与联社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样三个发展阶段。

    有的同志则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超过一个企业范围就会丧失集体企业的特点。集体所有制概念扩大到企业范围以外,可能带来一些问题,一是在理论上会造成所有制性质的混乱,二是在实践上可能使主管部门干预基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化。他们认为,生产资料归联社所有的企业,可以定名为一群集体企业的联合所有制,或叫集体企业集团所有制。

    2.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讨论中,不少同志提出要进一步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

    不少同志认为,集体经济将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有的同志说,从江、浙等省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看,它在地方工业经济中的比重都超过了50%,已经成为主要的或基本的经济形式,集体企业发展速度快于全民企业,多层次的集体经济形式更能适应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更能体现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有的同志认为,全民和集体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它们可以共同起主导作用。

    比较多的同志认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它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具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是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代表全民利益。这些作用都是集体经济不能代替的。因此,集体经济虽然是主要的经济形式,但并不等于起主导作用.

    少数同志认为,现有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都不是理想的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看,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公有制将是多样化的,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合作经济,随着公有制形式多样化发展,联合经济的公有制,或叫联合所有制将逐渐代替全民经济发挥主导作用。

    此外,会上有的同志还就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以及联合经济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具体阐述。

    二,关于所有制的改革问题 

    城镇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深入,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深入改革集体工业经济体制的关键是改革所有制问题。前一时期,集体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分配制度的改革,并未涉及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不改革所有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不能真正恢复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征,也不能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好集体企业.改革集体所有制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实行集资入股制度。集体企业要由参加企业的劳动者集资入股兴办,这是集体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

    有的同志提出,原有的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化,可通过清产核资把企业的资产分为股份,以股票形式划分给企业和职工,使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股份化有四大好处:(1)职工成为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主人翁地位得到切实保障。(2)职工关心企业的发展,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3)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落到实处,可以解决实行经营承包向谁承包的问题。(4)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发行股票,  自筹资金,既可以解决资金短缺的困难,又可减,轻国家负担.

    有的同志对集体企业资产股份化,持有不同看法。认为集体企业资产股份化,把资产划归职工个人所有,这是倒退。实行资产股份化,要保息分红,不仅好处不大,还会增加企业,负担。

    比较多的同志认为,企业股份制度,可在一部分新建企业和小型企业有引导地试行,但不能普遍推广搞“股份化”。如果普遍推行,可能会遇到三个问题:一是职工在经济上承受不了,二是会产生招工困难,三是会挤了银行存款.而且由于每个职工股金的总额不可能太高,因此股息和分红占工资、奖金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可能太大,对于调动生产者积极性的作用很有限。

    (二)要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企业成为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归集体公有,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就决定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必须统一。多年来由于“左”思想的影响,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逐步变为主管部门所有制或地.方所有制,使企业实际上丧失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丧失了完全独立的商晶生产者的

地位。为了恢复集体企业的特征,主管部门或地区,必须把所有权归还给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集体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实现“二权”统一,可以采用‘清产还权’等方法,把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一部分同志持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集体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一致,也可以是相对分离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或分离,并不是区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根本标志,只是一种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同时,有些同志认为,由于历史原因,‘清产还权”,技术上很困难,政策上很复杂,实际上是很难办到的。

    第二种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搞活企业,是当前改革的中心环节。    有些同志提出,合作经济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按照这些原则改革城镇集体企业,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管理体制,使集体工业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组织。当前,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正在进行,按照城镇集体经济的性质,企业应拥有十项自主权:(1)财产所有权,(2)经营自主权,(3)人事任免权,(4)职工招聘权,(5)积累支配权,(6)工资分配权,(7)物资采购权,(8)产品自销权,(9)福利自定权,  (10)开发联合权。实践表明,管理体制不改革、不简政放权,不扩大企业自主权,维护城镇集体经济性质是不可能韵。

    三、关于领导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改革城镇集体工业领导管理体制,是进一步改革的重要方面。有些同志提出,当前迫切要求解决政企职责不分的问题。目前有不少地方的二轻厅(局)(或二轻总公司)和联社,大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有的集行政,事业于一身,有的集行政,事业和企业于一身。针对这种情况,在加强行政和行业管理的同时应恢复联社活动,以维护和加强集体企业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

    要减少和简化中间管理层次。有的同志认为,当下属企业超过一定数量时,需要设若干中间管理层次,它们不一定是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科室或其它形式。但当前主要问题是,中间层次过多,职能不清,领导跨度太小。因此,对现有的各级二轻专业公司,应调整,撤并和明确职能。一部分专业公司可转为企业性经营实体,有的可转为经营性的专业供销公司;政企要分开,属行政职能,应归二轻行政主管部门,属企业的自主权,应全部下放给企业。    要解决联社的性质和职能。多数同志认为,集体工业合作联社是集体工业企业组成的群众性联合经济组织,是下级联社和企业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具有领导和管理的双重职能,联社要以自身的经济力量,吸引基层企业,为基层企业服务。

    也有一些同志认为,联社与企业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服务关系。企业是联社存在的基础,联社是集体企业利益的维护者,为企业搞好服务工作,企业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联社。

    对联社是不是经济实体,也存在争论。有些同志认为,联社既是集体企业联合组织,又是一个经济组织。它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还领导一批专业公司,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个层次,应该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有的同志主张联社主要是管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联社不应是经济实体。

    有些同志还提出,处理好联社和企业的关系,是改革集体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重要课题。解决联社和企业的关系,要实行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还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联社还权或放权于企业,使企业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二是改变和完善现行合作事业基金收缴或使用办法,实行有偿上交、有偿使用,改变目前层层上缴、分散使用的状况,适当降低上交比例,帐目公开,民主管理,企业有权随时提出质询。

    四、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管理问题

    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管理,对于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合  同志就企业内部管理形式,厂长负责制,民主管理以及完善承包经济责任制等进行了讨论。

    1.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代表谁?有的同志认为,厂长代表国家,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有的同志认为代表职工,有的同志认为厂长既代表国家,又代表企业职工。多数同志认为厂长只能代表企业,集体企业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法人地位,厂长是法人的代表,厂长代表企业,但同时对国家、职工和消费者负责。

    2.把厂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与会同志认为,集体企业一个显著特点是民主管理,厂长必须由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实行聘任制,—‘切重大问题要由职代会讨论决定。

有的同志还设想成立厂务委员会来研究处理企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工会来行使原来监事会职权。

、    3.企业向谁承包?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企业向主管局(公司)承包,理由是企业是受主管局管理的,二是向联社承包,理由是主管局是政府行政部门,向主管局承包是违反政企分开原则的,作为集体企业不能向政府部门承包。联社是经济实体,它具有管理企业的经济职能,企业向联社承包是颗理成章的。三是向职工大会承包,理由是本企业职工是企业的所有者,只有职工大会有权签订承包合同。与会同志,还交流了企业管理经验,有的介绍了“目标承包”、“新产值分成”工资制等具体做法和设想。

    五、发展战略问题  

    会土,比较集中地讨论了如何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实现战略思想转变,以及采取相应  的对策,进一步发挥城镇集体工业的优势。   

    1.关于战略思想的转变。大家一致认为,城镇集体工业面临新技术革命和国营企业搞活、乡镇企业发展的挑战,国营企业将与集体企业处在相同的条件下竞争,特别是加强宏观控制后,城镇集体工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竣。因此,在战略思想上要实现四个转变,从重发展速度转为重经济效益,从重产值转为重质量,从重外延扩大再生产转为重内涵扩大再生产,从封闭型发展转为外向型发展。

    2.正确认识和发挥城镇集体工业的优势。大家认为,正确认识和发挥集体工业的优势,是制订正确的城镇集体工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依据。城镇集体工业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自主权大,经营灵活,能较好地适应市场机制,企业活力大,二是在扫用消费品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一定行业优势,三是中小企业多,投资省,见效快,拾遗补缺,易于发展.

   3.关于联合协作问题。大家认为,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广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协作,是加快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会上,还讨论了有关联合的形式,原则和政策问题。

    4.建立合理的企业规模结构。主要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在城镇集体工业中出现了集中化的趋势。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势,优先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骨干企业和行业,改变集体企业技术、经济落后面貌,带动整个集体工业发展,并逐步形成和发展各地具有特色的企业群体。另一种意见认为,集体工业发展的趋势是分散化,要保持集体企业规模小,点多面广、船小好掉头的特点。第三种意见认为,企业规模大小,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5.要注意地区协调发展。多数同志认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落后地区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缓慢,为了使生产力的地区布局逐步趋向合理,应该加快落后地区的发展。有的同志认为,在生产力地区布局上,不应采取均衡分布的办法。这不符合工业发展规律。落后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人才、资金和技术缺乏,这些地区首先要积极创造发展工业的条付。

    在讨论中,还有不少同志探讨了一个市,县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战略模式以及战略目标

等等。

    六.关于城镇集体经济立法问题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城镇集体经济的立法问题是关系到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和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法制不健全,“权大于法’等做法仍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城镇集体经济法规的研究,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尤为重要。

    大家认为,由于城镇集体经济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规上,除了所有企业共同适

用的法规外,还需要研究、制订适应于城镇集体企业的有关法规。目前迫切需要研究制订的有;

    1.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保护法。碗保城镇集体企业的正当权益,如不得任意平调集体企业的资财等。

    2.劳动保护法。针对城镇集体企业在劳动保护及职工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新老企业差距悬殊,负担不合理等等情况急需研究解决办法,尽快制订相应的法规。

    3.集体企业破产法。可制订一个符合城镇集体经济特点的企业破产法,如财产处置、职工安排等,都要有特殊的规定。

    建议全国总社积极支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与各方面进行充分的协商。提出方案,提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

    与会同志商定,第五次华东六省一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在福建省举行。经初步协商,会议时间定在一九八七年上半年。参加会议的福建省经济研究中心、省二轻厅等单位代表步示热烈欢迎。

    华东地区第四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秘书组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