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经济的基本属性
合作经济是世界经济中一个重要经济成份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作经济是商品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以小生产者、自由劳动者和普通消费者的大量存
在为前提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合作社属于非私有经济范畴。由于合作社内部消除了资本与劳
动之间的对立,马克思才把它称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突破口”。合作社的另一个
重要属性,就是它体现了小生产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之间的对立统一,以及没有组织、
缺乏自卫能力的普通消费者与实力强大的产业和商业资本家之间的对立统一。
各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合作社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它们把合作社当作维系小生产,
实现小生产专业化一体化、求得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工具加以利用,甚
至还利用合作社解决一些私人资本不愿解决,国家无力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资本主
义国家一直对合作社进行调整、变革、改造,丝毫不意味着要触动合作社的非私有经济性
质。调整、变革、改造的关键,在于使合作社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与迅速发展的国
际化进程更加适应。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将为合作经济的发展展现出广阔的前景。反过来,
合作经济的发展,又会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和完善。目前,我国在发展合作经
济方面存在着两大障碍。一是对合作社思想宣传不够,合作社思想还远未深入人心,二
是缺乏合作社立法。合作社立法反映着一个国家对合作经济的认识水平和态度。
《戎殿新;世界合作经济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H993年第12期第11页)(昕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