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
—一轻工业部副部长徐荣凯在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新的形势下来研究一些大家感兴趣的问题。现在新的形势是什么?我们国家今年以来进入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集体经济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什么说我们集体经济现在进入新阶段,我想这个标志主要有两条。第一条,就是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在今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这个《条例》是我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结束了我们国家城镇集体企业无法可依的状况,为巩固和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提供了法律的保障。这是我们建国以来第一部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法规,《条例》对城镇集体经济的性质、特点、应该遵循的原则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联社的法律地位、性质、组织形式也进一步给予了明确,同时肯定了联社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是过去从来没有的。有了《条例》我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任何侵犯集体经济的行为,我们都可以以《条例》为武器进行维护和斗争,依据《条例》来争取我们集体经济应该有的地位和政策。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们进入新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是我们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更显著的标志。小平同志的谈话,在全国上下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从上到下都在研究如何把我们的经济发展得更快一些。小平同志谈话的核心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抓住机遇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尽快上一个新的台阶。在谈话中,对若干重大问题都作了很深刻的阐述,解决了我们思想上很多模糊认识,特别是讲了衡量姓“社”姓“资”的标准是“三个是否”,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用这三个是否来检验我们的政策是不是正确,工作是不是对。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来把握时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现在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又面临很大的困难,如果我们抓住这个时机,上一个新的台阶,那么我们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完全可以在新的形势下,开辟一个新的局面。现在我就股份合作制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股份合作制试点的基本情况
我国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开始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今已有十年历史。1983年重庆市曙光电镀厂、山西太谷玛钢厂等一批集体企业为了恢复集体经济的本来面目,继承我国五十年代职工集资入股办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并且结合新情况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试点,一些省市政府还制定了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试点工作未能推开,有的地区停止了试点。近一年来,特别是学习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以后,许多地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地进行试点。福建、江苏、浙江、江西、上海等地的轻工厅(局)、联社,这方面的工作走在前面。他们在试行股份合作制的内容、形式上都有新发展,有的县、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已经普遍推行股份合作制。总的说来,目前股份合作制这项工作,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但是股份合作制已经成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大家都在关心这个问题。各地轻工业主管部门和联社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厅(局)、联社领导亲自抓点,搞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组织理论研讨和论证,有的领导同志还亲自动手起草政策性文件,撰写宣传文章。福建、上海、江苏、江西等省市制定了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各地为股份合作制试点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在这项试点工作在逐步扩大,步伐明显的加快。在做法上不搞一个模式,而是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总的来看,试点情况是好的,发展也是健康的。
二、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比较好的经济制度和经营方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从股份合作制的试点情况看,效果普遍比较好,已经试点的企业,不仅效益明显提高,企业的面貌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各地反映,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条新路子,具有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1.股份合作制有利于恢复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在《条例》中规定了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叫做“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这四十个字本身就是股份合作制,也就是说集体企业本来就应该是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我们的一些企业,通过试点明确了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关系,消除了财产占有的模糊状况,打破了“二全民”的模式,归还了“三权”,即财产所有权、经营自主权、民主管理权,恢复了“四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报酬上的自主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
2.股份合作制有利于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来办好企业。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既有劳动联合又有资金的联合,是一种劳动和资金的紧密结合。坚持集体占有、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是集所有者与劳动者于一身,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从而把企业的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紧密地联系起来,使集体企业真正符合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
3.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从企业来说,有了“三权”、“四性”,股份合作制实行职工的劳动联合和资金联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因此使集体企业办得很活。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在劳动合作的基础上,直接占有、使用生产资料,把职工劳动好坏和收益多少直接挂钩,达到职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发展,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行为长期化。
4.有利于动员和集中职工及社会的闲散资金,促进资金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缓解集体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家控制消费基金的膨胀,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在国家不投资或少投资的情况下,继续发展集体经济,扩大消费品生产。
5.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企业走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按照市场的需要,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调整产品结构,适应社会需要,促进集体企业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转变,从而有利于企业摆脱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自觉保护集体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以上五条,至少说明股份合作制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比较好的经济制度和经营方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股份合作制的健康发展
目前,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理论和实践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1.关于股权的设置问题。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股权一般设置,有国家投资的设国家股,联社投资的设联社股,企业历年形成的公共积累设集体股,也有叫企业股,职工入股的设职工合作股或者个人股等。一般是这四种股。现在国家财政向集体企业投资或拨款的情况极少,主要是减免税和税前还贷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对这部分资产如何划分,一直存在着争议。我们一向认为,国家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不应归国有,因为三资企业、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甚至私营企业都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但他们所形成的资产并没有说是国有资产。集体企业有权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这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所以国家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应该归集体企业所有。要管好联社股份,应该认真维护联社资产的完整性,不使联社的资产受到侵犯。联社股一般为联社对企业的投资,这部分资产是明确的,应该作为股份台作制企业的联社股。
2.资产的量化问题。
现在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争论很大,我认为对“量化”问题要慎重对待,不匆忙做出结论。目前试点企业对“量化”问题有三种做法:一种是企业积累部分作为企业集体股份不量化到人,增殖部分做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或者公积金;第二种做法是部分量化到人,把它作为分红的依据,没有量化部分,及其增殖部分做为公积金或公益金;第三种全部量化到人,做为分红的依据,不准将其抽出来,随便拿走。这几种做法,我想在这里都不做出结论,对于已经这样做的企业可以通过试点,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再做定论。我们国家集体企业数量很多,情况比较复杂,企业的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差异很大,我们的出发点是按照小平同志所讲的标准,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在取得地方认可的情况下,都可以试。
3.领导体制的问题。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还是实行股东大会制,或者实行两会合二为一,两套管理体制有机结合。现在各地试点企业情况也不一样。按理说如果股份合作制,大家都入股,都是集体劳动的话,当然是股东大会制。但另一方面,《条例》中还有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所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要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各种形式的探索,不宜搞一种模式。但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应该考虑到合作经济的性质和特点,要有利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利于企业的灵活经营,减少决策层次,精简机构。
四、对下一步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的希望和要求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扩大股份合作制的试点。搞股份合作制就是在新的形势下走出一条新路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我们要认真按照小平同志的谈话精神,改革的胆子要大一些,要勇于创新,敢于试验。
股份制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来的。关于利用资本主义的遗产,列宁曾经讲过:“没有资本主义文化的遗产,我们就建不成社会主义,除了用资本主义遗留给我们的东西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建设共产主义”。他还说:“如果你们不能用资产阶级世界留给我们的材料来建设大厦,你们就根本建设不成它,你们也就不是共产党人,而是空谈家。”在集体企业搞股份合作制,包括今后在国营企业里搞股份制,都可能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探索一条自己道路的很好的办法,可能是非常重要的途径。有的试点企业把一部分集体积累量化到人,让职工真正感到在企业里有自己一份资产。既然已经做了,我个人看法也不妨试下去。因为这也仅仅是“量化"而已,不能买卖、转让,也没有揣兜拿走。现在一说起就是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结果谁也没有,谁也不负责,这个问题始终没有突破。我觉得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要大胆的闯,大胆的试,小平同志讲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是走不出一条好路的、干不出一番新的事业。要解放思想、解除顾虑,不要怕出乱子,我觉得也出不了什么乱子。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要傲到周密考虑,力求稳妥。总之,我们所试验的各种方法,都是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都是姓“社”,不存在姓”资“的问题。
2.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与试行股份合作制紧密结合起来。《条例》实施五个多月来,各地轻工业主管部门、联社和集体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实施,效果是好的。有的地方还认真组织实施《条例》的试点,同试行股份合作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条例》,试行股份合作制,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桉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的原则,真正恢复和确立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特点。
3.加强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股份合作制的推行需要广泛宣传,取得社会共识,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向集体企业的干部职工普及基础知识,使干部职工正确了解什么是股份合作制,应当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股份合作制。
4.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改革,必须对试点工作加强领导,既要大胆试验,又要稳步推进,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