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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之浅议
发行时间:1992-04-20
网站编辑:勾澄中
来源:研究所

【深化企业改革探讨】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之浅议

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

勾澄中

    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不少问题,需要发挥群体智慧,深入探讨,提出解决办法。为了抛砖引玉,仅就几个重要问题做些简要阐述。

    1、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必须及早准备对策。

    实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并已付诸实施,正在深化和完善。集体工业企业大多是加工业,其产品多是人民生活日用消费品,市场调节的比重很大,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越来越多。据了解,目前至少已有十六路大军同场较量。他们是:(1)村办企业;(2)县、乡、镇办企业;(3)个体劳动者加工业;(4)民政福利企业;(5)校办企业;(6)城市区、街企业,(7)城市生产服务社;(8)劳动服务公司;(9)劳改人员加工业;(10)退休职工经济实体;(11)私人企业;(12)中外合资企业;(13)外商独资企业;(14)国营加工企业;(15)军转民企业;(16)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等。将来,随着农业规摸经营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劳动力将分化出来转入加工业,城市企业实行高效率劳动组合以后,部分富裕劳动力也将转入加工业。其他各路大军也将进一步发展。因此,今后的竞争必然更加激烈。集体企业必须充分注意,及早研究对策。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认识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增强竞争意识。集体企业必须练好内功,打好基础。要面向市场,为顾客提供高质量、高性能、低消耗、低成本、适销对路的商品。要深刻领会竞争与淘汰之间的相互关系。企业要及时、主动淘汰陈旧、滞销、亏损的产品,这是适应竞争的需要,切不可恋恋不舍,否则企业自身就会被淘汰。

    二是强化销售意识,千方百计开拓市场。由于历史原因,过去许多企业重生产轻销售已习以为常。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销售意识有所增强,但总的来看,差距仍然不小。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必须在狠抓生产的同时,狠抓销售。为此,要加强领导,壮大销售队伍,开展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收集竞争情报,积极开拓市场。我们是十一亿人口的世界大国,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人民的消费水平不一样,市场容量、商品档次也不一样。因此,很可能出现某些商品东方不缺西方缺,南方滞销北方可销的现象。特别是某些商品在城市市场已经饱满,而九亿人口的农村也可能缺货,某些商品档次不适合农村的需要,但略加调整就可以进入广阔的农村。在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要把开拓国际市场做为一个战略问题来考虑。不仅面向发达国家,还要面向第三世界。我国由于人口多、市场商品容量大,但是,随着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各种商品的总供给量必将越来越大。国内市场难以全部容纳。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最多的国家,今后,除了向国内输出活劳动以外,必须更多输出物化劳动,即按照国际标准和要求生产出口商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是改进企业的组织结构,发挥群体优势。过去,集体企业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但又缺乏船大顶风浪的能力。在竞争中,如何发挥小船与大船的双重优势,已是当前的迫切任务。看来,开展规模生产联合经营,可能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至于具体组织形式,不必强求一个模式,也不必一步到位。比如组建企业集团的形式,有的集团是实体,有的可能是半实体,有的也可以是松散的互助合作联合体,当然,也可以组建兼有上述特点的企业集团。我认为各种联合经济组织都应考虑既发挥集团的群体优势,又要注意发挥成员企业的自主灵活性,力求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要把重点放在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来,多办实事,增加集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此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可组建中外合资企业,以发挥资金、技术和出口的优势作用。

    四是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首 先要争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其次,要尊重政府的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获得信息,从而端正企业的发展方向,避免企业误入歧途。

    2、硬件不硬,软件更软,是当前集体企业的一大弱点,必须加以改善。所谓硬件不硬,软件更软,主要是说许多企业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基础设施差,粗放经营,管理不善,从而造成企业的产品质量低、性能差、生产效率低、物资能源消耗大、成本高、效益低。这就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威协。因此,必须下决心采取措施加强硬件,改进软件,  软硬兼施,  互相促进。必须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并取得企业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识。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及时对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另一方面又要加强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好这些工作,除了需要解决资金问题以外,还必须把培育、吸收、稳定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及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等做为重要工作来抓,而且要常抓不懈。

    3、资金短缺,来源不畅,是集体企业的一大难题,又是必解之题。企业缺乏资金是因为:(1)原材料涨价,生产增加,流动资金的额度必然增加。(2)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更新改造设备和开发“四新”。除去允许进入成本者外,就要新增资金。(3)有的企业为了扩建、改造、需要基建专款。……等等。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各种税赋太重,企业留利很少,  自身的造血功能很弱,资金普遍短缺,当前仅靠企业自己来解决,是不现实的。

    多年来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有关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至今仍未根本解决,更没有规范化。过去,除了企业自己将有限制利润用于再投入以外,主要靠以下办法:一是合作社时期的集资入股,但是,这种制度早被取消了,退还股金。二是通过联社弄到一点合作事业基金,无偿占用(这不合理),后来,奉命停收合作事业基金,财源中断,渠道又不通了。三是近几年,一些联社收取资金占用费,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有偿使用,但由于金额有限对企业帮助不大。四是有些省、市、地区很重视集体经济,设置了扶持资金,为企业缓解困难。五是向银行贷款,负债经营。促审批不容易,而且利息负担沉重,若不能按期还贷,还要支付超期重息,企业难以承受。

    为了解决集体企业的资金困难,我认为,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承发挥,不合理的要改进。既要明确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又要争取多渠道。

    (1)集资入股应是一条主渠道。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历年来劳动积累形成的,属于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因此,有关劳动者共同再投资入股,解决企业的财源是顺理成章之事。而且,“七十条”中已明确规定集体企业有权吸收职工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人集资入股。这条长期受阻的渠道,终于疏通了。但是付诸实施还会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有关政策还有待明确和具体化;现在企业的许多职工并没有投资入股的经历和正确认识;企业的产权关系还不很明确,说是集体所有,实际上还未具体体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很好研究、妥善解决。改革后的集资入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增强集体企业的造血功能,  是另一条主渠道。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战略上考虑,进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希望政府下决心制定放水养鱼的税收政策。我认为从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都是利大于弊的。为此要明确税和利之间的关系,应下调集体企业的所得税率,同时又应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公有,但又不是国有。因此,做为企业向政府交纳公平合理的税金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做为政府,则不应收取集体企业的利润。如果过多收取集体企业的所得税,就等于拿走了企业的部分利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削弱了企业的造血功能,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是不利的。由此可见,把现行的集体企业过高的所得税率下调,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必须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以控制职工个人的过高分配。

    增强集体企业的造血功能,除了上述改革以外,企业自身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努力增收节支,同样非常重要。还要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越来越重的经济负担。要下决心对职工退休金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在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下,尽可能减轻企业的沉重负担。这样,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

    (3)改革合作事业基金制度和联社资金占用费的管理。今后的合作事业基金制度,应遵照互利互惠、互助合作、有偿使用的原则,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共同遵守,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严格按规章办事。企业使用联社的资金,同样实行有借有还,有偿使用,占用资金的付息率要适当,可略低于银行利率。企业付出的利息应按照银行贷款付息的办法实行税前列支,这样才公平合理。上述两项资金虽然额度有限,但严格管理,正常循环,也能部分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   

    (4)必要时,  可以向银行贷款,  负债经营。但事先要做好可行性科学论证,要控制贷款规模,千万不可负债累累。

    (5)可因地制宜,争取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但要明确资金的性质和界限,以免将来造成资产模糊不清。政府的资助、救济,扶贫等属于恩赐性质,可以无偿使用。有借有还的低息、无息、贴息贷款属于照顾性质。如果政府对集体企业投资,应按章程按程序办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二国营”的运行机制,限制了集体企业的发展必须进行改革。五十年代,集体企业根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我发展”的“四自方针”办企业,是行之有效的,后来“张冠李戴”戴上了“二国营”的帽子,使企业一方面同国营企业一样受到严格限制,卡的很死,另一方面又不能充分享受到国营企业的优惠政策。而且集体资产屡遭平调,无人保护。企业的造血功能日益缩小,困难则日益增大。但是,科学的运行机制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考验的。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继承和发扬了“四自方针”,使农村工业经济飞速发展。有些国营企业,在发展实践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首钢实行为期15年的企业全员承包责任制,每年上缴利润递增,实质上就是在承包期间,国家允许首钢的全体工作者共同占用国家资产,  允许他们运用“四自方针”,从而充分调动了全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科技兴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从而取得了丰硕成果,引起了国内外震惊。相比之下,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资产为职工共同所有的集体企业却无权运用“四自方针”?恐怕是既有历史原因又有认识上的问题。改革开放,对“四自方针”有了再认识,逐步受到重视。值得庆幸的是“七十条”中已有了明确规定,不但继承了“四自方针”而且有了发展。“七十条”中的第五条规定,“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因为有了“七十条”,改革集体企业的运行机制已经有法可依了,关键是如何实施。我认为还是要抓好三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其中两个落实前面已经提到,我只强调一下组织落实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有一个政治、技术、业务素质较好的团结一致的,受到广大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企业的厂长在经过党组织的考察推荐后,必须按“条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厂长负责制,负责指挥生产经营活动。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可考虑定名为类似董事会性质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权决策有关的重大问题和监督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既不防碍厂长行使职权,而且以可体现职工主人翁作用,并支持厂长做好工作。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之浅议
发行时间:1992-04-20
网站编辑:勾澄中
  
来源:研究所

【深化企业改革探讨】

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之浅议

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

勾澄中

    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不少问题,需要发挥群体智慧,深入探讨,提出解决办法。为了抛砖引玉,仅就几个重要问题做些简要阐述。

    1、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必须及早准备对策。

    实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并已付诸实施,正在深化和完善。集体工业企业大多是加工业,其产品多是人民生活日用消费品,市场调节的比重很大,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越来越多。据了解,目前至少已有十六路大军同场较量。他们是:(1)村办企业;(2)县、乡、镇办企业;(3)个体劳动者加工业;(4)民政福利企业;(5)校办企业;(6)城市区、街企业,(7)城市生产服务社;(8)劳动服务公司;(9)劳改人员加工业;(10)退休职工经济实体;(11)私人企业;(12)中外合资企业;(13)外商独资企业;(14)国营加工企业;(15)军转民企业;(16)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等。将来,随着农业规摸经营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劳动力将分化出来转入加工业,城市企业实行高效率劳动组合以后,部分富裕劳动力也将转入加工业。其他各路大军也将进一步发展。因此,今后的竞争必然更加激烈。集体企业必须充分注意,及早研究对策。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认识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增强竞争意识。集体企业必须练好内功,打好基础。要面向市场,为顾客提供高质量、高性能、低消耗、低成本、适销对路的商品。要深刻领会竞争与淘汰之间的相互关系。企业要及时、主动淘汰陈旧、滞销、亏损的产品,这是适应竞争的需要,切不可恋恋不舍,否则企业自身就会被淘汰。

    二是强化销售意识,千方百计开拓市场。由于历史原因,过去许多企业重生产轻销售已习以为常。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销售意识有所增强,但总的来看,差距仍然不小。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必须在狠抓生产的同时,狠抓销售。为此,要加强领导,壮大销售队伍,开展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收集竞争情报,积极开拓市场。我们是十一亿人口的世界大国,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人民的消费水平不一样,市场容量、商品档次也不一样。因此,很可能出现某些商品东方不缺西方缺,南方滞销北方可销的现象。特别是某些商品在城市市场已经饱满,而九亿人口的农村也可能缺货,某些商品档次不适合农村的需要,但略加调整就可以进入广阔的农村。在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要把开拓国际市场做为一个战略问题来考虑。不仅面向发达国家,还要面向第三世界。我国由于人口多、市场商品容量大,但是,随着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各种商品的总供给量必将越来越大。国内市场难以全部容纳。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最多的国家,今后,除了向国内输出活劳动以外,必须更多输出物化劳动,即按照国际标准和要求生产出口商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是改进企业的组织结构,发挥群体优势。过去,集体企业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但又缺乏船大顶风浪的能力。在竞争中,如何发挥小船与大船的双重优势,已是当前的迫切任务。看来,开展规模生产联合经营,可能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至于具体组织形式,不必强求一个模式,也不必一步到位。比如组建企业集团的形式,有的集团是实体,有的可能是半实体,有的也可以是松散的互助合作联合体,当然,也可以组建兼有上述特点的企业集团。我认为各种联合经济组织都应考虑既发挥集团的群体优势,又要注意发挥成员企业的自主灵活性,力求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要把重点放在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来,多办实事,增加集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此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可组建中外合资企业,以发挥资金、技术和出口的优势作用。

    四是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首 先要争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其次,要尊重政府的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获得信息,从而端正企业的发展方向,避免企业误入歧途。

    2、硬件不硬,软件更软,是当前集体企业的一大弱点,必须加以改善。所谓硬件不硬,软件更软,主要是说许多企业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基础设施差,粗放经营,管理不善,从而造成企业的产品质量低、性能差、生产效率低、物资能源消耗大、成本高、效益低。这就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威协。因此,必须下决心采取措施加强硬件,改进软件,  软硬兼施,  互相促进。必须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并取得企业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识。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及时对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另一方面又要加强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好这些工作,除了需要解决资金问题以外,还必须把培育、吸收、稳定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及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等做为重要工作来抓,而且要常抓不懈。

    3、资金短缺,来源不畅,是集体企业的一大难题,又是必解之题。企业缺乏资金是因为:(1)原材料涨价,生产增加,流动资金的额度必然增加。(2)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更新改造设备和开发“四新”。除去允许进入成本者外,就要新增资金。(3)有的企业为了扩建、改造、需要基建专款。……等等。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各种税赋太重,企业留利很少,  自身的造血功能很弱,资金普遍短缺,当前仅靠企业自己来解决,是不现实的。

    多年来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有关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至今仍未根本解决,更没有规范化。过去,除了企业自己将有限制利润用于再投入以外,主要靠以下办法:一是合作社时期的集资入股,但是,这种制度早被取消了,退还股金。二是通过联社弄到一点合作事业基金,无偿占用(这不合理),后来,奉命停收合作事业基金,财源中断,渠道又不通了。三是近几年,一些联社收取资金占用费,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有偿使用,但由于金额有限对企业帮助不大。四是有些省、市、地区很重视集体经济,设置了扶持资金,为企业缓解困难。五是向银行贷款,负债经营。促审批不容易,而且利息负担沉重,若不能按期还贷,还要支付超期重息,企业难以承受。

    为了解决集体企业的资金困难,我认为,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承发挥,不合理的要改进。既要明确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又要争取多渠道。

    (1)集资入股应是一条主渠道。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是历年来劳动积累形成的,属于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因此,有关劳动者共同再投资入股,解决企业的财源是顺理成章之事。而且,“七十条”中已明确规定集体企业有权吸收职工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人集资入股。这条长期受阻的渠道,终于疏通了。但是付诸实施还会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有关政策还有待明确和具体化;现在企业的许多职工并没有投资入股的经历和正确认识;企业的产权关系还不很明确,说是集体所有,实际上还未具体体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很好研究、妥善解决。改革后的集资入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增强集体企业的造血功能,  是另一条主渠道。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战略上考虑,进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希望政府下决心制定放水养鱼的税收政策。我认为从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都是利大于弊的。为此要明确税和利之间的关系,应下调集体企业的所得税率,同时又应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公有,但又不是国有。因此,做为企业向政府交纳公平合理的税金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做为政府,则不应收取集体企业的利润。如果过多收取集体企业的所得税,就等于拿走了企业的部分利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削弱了企业的造血功能,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是不利的。由此可见,把现行的集体企业过高的所得税率下调,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必须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以控制职工个人的过高分配。

    增强集体企业的造血功能,除了上述改革以外,企业自身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努力增收节支,同样非常重要。还要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越来越重的经济负担。要下决心对职工退休金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在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下,尽可能减轻企业的沉重负担。这样,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

    (3)改革合作事业基金制度和联社资金占用费的管理。今后的合作事业基金制度,应遵照互利互惠、互助合作、有偿使用的原则,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共同遵守,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严格按规章办事。企业使用联社的资金,同样实行有借有还,有偿使用,占用资金的付息率要适当,可略低于银行利率。企业付出的利息应按照银行贷款付息的办法实行税前列支,这样才公平合理。上述两项资金虽然额度有限,但严格管理,正常循环,也能部分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   

    (4)必要时,  可以向银行贷款,  负债经营。但事先要做好可行性科学论证,要控制贷款规模,千万不可负债累累。

    (5)可因地制宜,争取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但要明确资金的性质和界限,以免将来造成资产模糊不清。政府的资助、救济,扶贫等属于恩赐性质,可以无偿使用。有借有还的低息、无息、贴息贷款属于照顾性质。如果政府对集体企业投资,应按章程按程序办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二国营”的运行机制,限制了集体企业的发展必须进行改革。五十年代,集体企业根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我发展”的“四自方针”办企业,是行之有效的,后来“张冠李戴”戴上了“二国营”的帽子,使企业一方面同国营企业一样受到严格限制,卡的很死,另一方面又不能充分享受到国营企业的优惠政策。而且集体资产屡遭平调,无人保护。企业的造血功能日益缩小,困难则日益增大。但是,科学的运行机制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考验的。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继承和发扬了“四自方针”,使农村工业经济飞速发展。有些国营企业,在发展实践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首钢实行为期15年的企业全员承包责任制,每年上缴利润递增,实质上就是在承包期间,国家允许首钢的全体工作者共同占用国家资产,  允许他们运用“四自方针”,从而充分调动了全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科技兴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从而取得了丰硕成果,引起了国内外震惊。相比之下,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资产为职工共同所有的集体企业却无权运用“四自方针”?恐怕是既有历史原因又有认识上的问题。改革开放,对“四自方针”有了再认识,逐步受到重视。值得庆幸的是“七十条”中已有了明确规定,不但继承了“四自方针”而且有了发展。“七十条”中的第五条规定,“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因为有了“七十条”,改革集体企业的运行机制已经有法可依了,关键是如何实施。我认为还是要抓好三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其中两个落实前面已经提到,我只强调一下组织落实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有一个政治、技术、业务素质较好的团结一致的,受到广大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企业的厂长在经过党组织的考察推荐后,必须按“条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厂长负责制,负责指挥生产经营活动。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可考虑定名为类似董事会性质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权决策有关的重大问题和监督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既不防碍厂长行使职权,而且以可体现职工主人翁作用,并支持厂长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