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摘】
拓宽城镇集体经济就业渠道
陕西省省长 白清才
80年代,陕西城镇集体经济吸纳了60%左右的城镇新增劳动力,为国家提供14亿元的财政收入,今后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经济成分在安置就业、兴陕富民中的作用,这是研究10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时,我反复琢磨的一个问题。
从陕西的情况看,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既需要改造现有企业,也需要新办一批企业,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灵活的企业经营机制。我跑了10多个县区,看了20多个厂子,与企业,基层和部门的同志交换意见,研究探讨,理出一些大的思路。
其一是以长制短。目前城镇集体企业处境困难,普遍缺乏再投入能力。但这些企业从历史上看,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手工业者通过互助合作,集资入股创办的。我们以其机制“先天”之长,克其投入不足之短,坚持走“城镇居民集资、社会各方扶持,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路子,主要创办新型合作企业和“一厂两制”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扶持他们发展适销对路产品,名优新特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
其二是以包促活。从近两年的实践看,凡是能够因厂制宜确定承包形式的地方,都收到了国家增收,企业增盈、资产增值的效果。因此,在进行第二轮承包时,我们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及特点,改进和完善承包办法,把企业进一步推向自主经营。厂长可由职工自聘,自选,不坐‘铁交椅”;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可按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从全社会包括离退休人员中招收、聘用,不端“铁饭碗”,积极组织企业投入‘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眼睛向内,挖掘潜力,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促进经济效益上台阶。注意克服企业内部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现象,把更多的资金用到结构调整,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上,增强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其三是以大带小。陕西大中型企业多,科技和军工力量强,城镇集体企业可以背靠“大树”,“荫”及自身。我们以大中型企业为“龙头’,在全省组织起21条龙的配套协作,促进大厂,大院,大所把科研成果,部分产品,配套零件向城镇集体企业推广、扩散、转移,并组织大厂定点扶持小厂。同时,引导城镇集体企业‘攀龙附凤”,向大中型企业靠拢,向军工企业靠拢,向科研单位靠拢,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嫁接过来,实现优势互补、双向受益。
(摘自《经济日报》199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