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天津市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哪些政策措施?
问:近期天津市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日前,天津市科委、教委联合下发了《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该《实施意见》共十七条,从增强服务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设立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突破制度性障碍、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为高校科技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比如,鼓励发明成果分配方式改革,允许和鼓励在津高校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支持高校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高校人员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两年,凡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两年内免交房屋租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可享受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的科技成果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其技术交易额或合同额1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引进国外科技成果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补贴;通过企业、银行、风险投资、担保、保险、租赁、信托和上市等方式,筹集50亿元以上资金,支持高校师生进行科技研发,创新创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及产学研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