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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问题的探讨
发行时间:1986-12-20
网站编辑:李悌来
来源:研究所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问题的探讨

李  悌  来

    1985年,泉州市二轻集体企业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有18家,经批准并已投产的有15家,引进外资、侨资373万美元,主要生产经营塑料加工制品、针织服装,包袋手套,电子玩具、家用电器、涤纶花、家私等。几年来,在引进外资,引进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促进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和其他种种原因,在涉外经济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建立科学的审批决策程序。

    兴办合资合作企业是件新的工作,在审批决策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一是确定项目的经营范围时,意向不明确,审批程序复杂繁琐,部门林立,相互牵制,贻误良机,甚至有些项目投向不当和盲目重复布点。二是注册资本不足,有的项目总投资额很大,注册资本却很小,协议外资额很多,实际使用额很少,尤其是合作企业,客商的投资比例一般占30~50%,但创资不足额和不能按期投入资本,造成大量的占用我方和银行的资金,以及场地使用费率偏低等,三是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确,造成合营过程中,扯皮和纠纷。

    因此,必须迅速地建立科学的审批决策机构。合资合作企业的洽谈,签约,合同审批和对外履约方面的业务,由经贸委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让有经验的专家参与,从宏观上加强对合资合作项目的规划和综合平衡。要慎重确定项目,提高项目的成功率,注意项目的科学性、适应性和经济性,着重兴办一些有利于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和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技术水平有特殊作用的合资合作企业,要搞好资金、物资和外汇的综合平衡,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审批合同,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使我们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扭转被动的局面。

    二、制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有关经济法规。

    由于涉外经济政策和法规未臻完善,在中外合作经营中产生了种种问题;一是实物和工业产权投资的作价不实,如我方的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双方议定的价格或帐面折余价值作为投入资本,而客商引进设备和技术,往往由客商选型,甚至以旧漆新,购进陈旧的设备和落后的技术,有的随意加价,据初步统计,双方固定资产的作价,我方低于客商50%以上,二是多数合作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都投有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三是工资福利待遇存在着差距,多数企业的外方人员待遇高于我方人员1~3倍,  没有明确职工退休经费的提取标准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必须参照国外的涉外经济法规及早地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地制定和完善我国的涉外经济政策和法规。

    1.制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规模,以兴办小型企业为主,投资形式,以引进侨资为主,包括国内侨资等的股份经济形式等,利润分配要确定双方受益的幅度,按税后利润12~15%提取各项专用基金,  其中用于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占50%要提足,合营期限可短些,以3~5年内为宜,双方满意再延长,审批权限可授权县市一级政府可以审批。

    2.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合资企业等有关经济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权限,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多变。例如制定非税率方面的地方性优惠办法,开发性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侨资优惠暂行规定等实施细则,授权地方一级政府可以制定,以利于对外经济工作的开展。  其次,  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例如确定固定资产的标准,按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其所提折旧用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得作为股东的回收投资,工资福利要明确范围和幅度,我方职工工资水平可高于国内同行业30~50%为标准,但要注意中外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宜悬殊过大,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5—18%提取使用,职工退休经费按定员职工工资总额20~25%提取统筹,制定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及合资合作企业的成本核算规程,二轻集体企业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提取管理费,  缴集体工业联社使用,场地使用费,要确定大,中、小城市和集镇的标准,幅度不宜过大等等。

    三、建立具有调节功能的新型的外汇管理体制。

    合资合作企业原则上应该做到外汇收支自求平衡。几年来的经营结果,多数企业尚能做到外汇收支平衡,并有节余。但是,也有不少合资合作企业外汇收支不能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外销比例倒挂,协议规定产品外销比例都在60~70%,实际只有35%左右,  同时外销货款又没有按时汇入国内银行,为客商长期占用,二是产品外销价格普遍压低,有的是客商单方定价,有的是先提取商业利润(佣金),有的是外销费率高达30%,造成产品不能返销或返销亏损,企业只好压缩外销,三是客商未能如数按期投入资本,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效益的发挥,四是银行汇率与外贸结算价存在着较大的外汇成本差额等,造成企业用汇更大困难。究其原因,则因协议履约率不高,对合资者资信和诚意缺乏了解。外汇管理不完善等。

    为了促进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要利用经济杠杆这一手段,发挥外汇的职能作用。要逐步调整汇率,理顺汇价关系,制定一套鼓励出口创汇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具有调节功能的新型的外汇管理体制。

    1.制定优惠政策。例如对产品全部出口的合资合作企业,·给予减免税的优惠,客商所得利润的外汇,愿意续继增加本企业投资,或投资新企业,或用来购买中国产品,在税收和价格方面给予较大的优惠,简化进出口审批手续。

    2.建立外汇综合平衡的调节机构。例如实行企业或行业的外汇综合平衡,用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外销养其他企业的内销,在同一行业内,实行内销与外销,人民币与外汇的互补平衡,但要确定一个外汇的比价标准,对于同一客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其合法所得的外汇有的有余,有的不足时,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其所经办的各个合资合作企业之间调剂使用,中国银行及经过批准的银行可以对合资合作企业开办现汇抵押业务,适当解决那些外汇有余,人民币不足的企业的问题,对于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部门或企业,分成的外汇要有自主支配权,并落实到企业,不能在额度上画饼充饥。给予外汇结余并提供调剂的客商和企业有较大的利益和好处,不仅可以解决我国的外汇不富裕,缺乏支付能力的困难,还可以使企业或行业达到外汇的综合平衡。随着开放和改革的发展,在外汇管理部门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对盈和缺外汇的合资合作企业,进行统一调节,可以促使企业之间外汇资金的融通,并提高企业的平衡能力。

    3.加强外汇管理。对客商的外汇投资和产品外销的外汇收入,应严格按协议如期悉数汇入国内银行,要从严控制那些以收取外汇券为外汇平衡手段的合资合作企业,严肃查处逃汇和套汇的不法行为。同时还要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外汇贷款办法,有关银行要根据需要向合资合作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以落实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可以出口刨汇的合资合作企业。

    四、加强领导,巩固和发展合资合作企业。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必须理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合资合作的领导。

    1.改善对合资合作企业的领导。例如要迅速建立计委,经委、经贸委、财政、银行,外管和主管部门的协调机构,有的地区已成立经委、经贸委,财政,银行,税务、主管部门等的‘三资’企业(侨资、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调领导小组。但要坚持隶属关系,所有制、财务收交关系“三不变’的原则,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和业务管理,以加强对‘三资’企业的领导。

    2.实行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企业领导管理体制,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或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或双方协议由客商一方为主,抑或我方为主负责生产经营指挥职能。不论采用那一种领导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起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实行经营开拓型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管理职能的作用,以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良好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3.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合资合作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认真贯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等项经营原则。企业用工形式可采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形式由企业自定,企业的领导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可实行聘任制,要保障合资合作企业有招聘,量才任用和辞退职工的权力,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配备干部和工人,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要选派优秀得力的干部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并给予有力的支持,使其放手大胆地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与外方人员搞好合作共事关系。致力开拓进取,把企业搞好,要保护合资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促进合资合作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充分运用驻外经济机构的咨询服务.

    合资合作企业引进技术设备,一定要经过双方进行选型,论证及商务谈判,进口原材料和产品外销的作价,客商的资信和协议的履约,以及国外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问题,要运用咨询服务,防止单方从中作弊。同时,还要做好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专业培训等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要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改革现有的经营管理,逐步实现合资合作企业的管理现代化。

    (作者工作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二轻局)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问题的探讨
发行时间:1986-12-20
网站编辑:李悌来
  
来源:研究所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问题的探讨

李  悌  来

    1985年,泉州市二轻集体企业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有18家,经批准并已投产的有15家,引进外资、侨资373万美元,主要生产经营塑料加工制品、针织服装,包袋手套,电子玩具、家用电器、涤纶花、家私等。几年来,在引进外资,引进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促进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和其他种种原因,在涉外经济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建立科学的审批决策程序。

    兴办合资合作企业是件新的工作,在审批决策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一是确定项目的经营范围时,意向不明确,审批程序复杂繁琐,部门林立,相互牵制,贻误良机,甚至有些项目投向不当和盲目重复布点。二是注册资本不足,有的项目总投资额很大,注册资本却很小,协议外资额很多,实际使用额很少,尤其是合作企业,客商的投资比例一般占30~50%,但创资不足额和不能按期投入资本,造成大量的占用我方和银行的资金,以及场地使用费率偏低等,三是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确,造成合营过程中,扯皮和纠纷。

    因此,必须迅速地建立科学的审批决策机构。合资合作企业的洽谈,签约,合同审批和对外履约方面的业务,由经贸委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让有经验的专家参与,从宏观上加强对合资合作项目的规划和综合平衡。要慎重确定项目,提高项目的成功率,注意项目的科学性、适应性和经济性,着重兴办一些有利于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和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技术水平有特殊作用的合资合作企业,要搞好资金、物资和外汇的综合平衡,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审批合同,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使我们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扭转被动的局面。

    二、制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有关经济法规。

    由于涉外经济政策和法规未臻完善,在中外合作经营中产生了种种问题;一是实物和工业产权投资的作价不实,如我方的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双方议定的价格或帐面折余价值作为投入资本,而客商引进设备和技术,往往由客商选型,甚至以旧漆新,购进陈旧的设备和落后的技术,有的随意加价,据初步统计,双方固定资产的作价,我方低于客商50%以上,二是多数合作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都投有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三是工资福利待遇存在着差距,多数企业的外方人员待遇高于我方人员1~3倍,  没有明确职工退休经费的提取标准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必须参照国外的涉外经济法规及早地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地制定和完善我国的涉外经济政策和法规。

    1.制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规模,以兴办小型企业为主,投资形式,以引进侨资为主,包括国内侨资等的股份经济形式等,利润分配要确定双方受益的幅度,按税后利润12~15%提取各项专用基金,  其中用于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占50%要提足,合营期限可短些,以3~5年内为宜,双方满意再延长,审批权限可授权县市一级政府可以审批。

    2.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合资企业等有关经济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权限,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多变。例如制定非税率方面的地方性优惠办法,开发性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侨资优惠暂行规定等实施细则,授权地方一级政府可以制定,以利于对外经济工作的开展。  其次,  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例如确定固定资产的标准,按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其所提折旧用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得作为股东的回收投资,工资福利要明确范围和幅度,我方职工工资水平可高于国内同行业30~50%为标准,但要注意中外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宜悬殊过大,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5—18%提取使用,职工退休经费按定员职工工资总额20~25%提取统筹,制定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及合资合作企业的成本核算规程,二轻集体企业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提取管理费,  缴集体工业联社使用,场地使用费,要确定大,中、小城市和集镇的标准,幅度不宜过大等等。

    三、建立具有调节功能的新型的外汇管理体制。

    合资合作企业原则上应该做到外汇收支自求平衡。几年来的经营结果,多数企业尚能做到外汇收支平衡,并有节余。但是,也有不少合资合作企业外汇收支不能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外销比例倒挂,协议规定产品外销比例都在60~70%,实际只有35%左右,  同时外销货款又没有按时汇入国内银行,为客商长期占用,二是产品外销价格普遍压低,有的是客商单方定价,有的是先提取商业利润(佣金),有的是外销费率高达30%,造成产品不能返销或返销亏损,企业只好压缩外销,三是客商未能如数按期投入资本,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效益的发挥,四是银行汇率与外贸结算价存在着较大的外汇成本差额等,造成企业用汇更大困难。究其原因,则因协议履约率不高,对合资者资信和诚意缺乏了解。外汇管理不完善等。

    为了促进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要利用经济杠杆这一手段,发挥外汇的职能作用。要逐步调整汇率,理顺汇价关系,制定一套鼓励出口创汇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具有调节功能的新型的外汇管理体制。

    1.制定优惠政策。例如对产品全部出口的合资合作企业,·给予减免税的优惠,客商所得利润的外汇,愿意续继增加本企业投资,或投资新企业,或用来购买中国产品,在税收和价格方面给予较大的优惠,简化进出口审批手续。

    2.建立外汇综合平衡的调节机构。例如实行企业或行业的外汇综合平衡,用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外销养其他企业的内销,在同一行业内,实行内销与外销,人民币与外汇的互补平衡,但要确定一个外汇的比价标准,对于同一客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其合法所得的外汇有的有余,有的不足时,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其所经办的各个合资合作企业之间调剂使用,中国银行及经过批准的银行可以对合资合作企业开办现汇抵押业务,适当解决那些外汇有余,人民币不足的企业的问题,对于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部门或企业,分成的外汇要有自主支配权,并落实到企业,不能在额度上画饼充饥。给予外汇结余并提供调剂的客商和企业有较大的利益和好处,不仅可以解决我国的外汇不富裕,缺乏支付能力的困难,还可以使企业或行业达到外汇的综合平衡。随着开放和改革的发展,在外汇管理部门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对盈和缺外汇的合资合作企业,进行统一调节,可以促使企业之间外汇资金的融通,并提高企业的平衡能力。

    3.加强外汇管理。对客商的外汇投资和产品外销的外汇收入,应严格按协议如期悉数汇入国内银行,要从严控制那些以收取外汇券为外汇平衡手段的合资合作企业,严肃查处逃汇和套汇的不法行为。同时还要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外汇贷款办法,有关银行要根据需要向合资合作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以落实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可以出口刨汇的合资合作企业。

    四、加强领导,巩固和发展合资合作企业。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必须理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合资合作的领导。

    1.改善对合资合作企业的领导。例如要迅速建立计委,经委、经贸委、财政、银行,外管和主管部门的协调机构,有的地区已成立经委、经贸委,财政,银行,税务、主管部门等的‘三资’企业(侨资、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调领导小组。但要坚持隶属关系,所有制、财务收交关系“三不变’的原则,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和业务管理,以加强对‘三资’企业的领导。

    2.实行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企业领导管理体制,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或管委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或双方协议由客商一方为主,抑或我方为主负责生产经营指挥职能。不论采用那一种领导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起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实行经营开拓型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管理职能的作用,以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良好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3.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合资合作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认真贯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等项经营原则。企业用工形式可采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形式由企业自定,企业的领导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可实行聘任制,要保障合资合作企业有招聘,量才任用和辞退职工的权力,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配备干部和工人,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要选派优秀得力的干部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并给予有力的支持,使其放手大胆地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与外方人员搞好合作共事关系。致力开拓进取,把企业搞好,要保护合资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促进合资合作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充分运用驻外经济机构的咨询服务.

    合资合作企业引进技术设备,一定要经过双方进行选型,论证及商务谈判,进口原材料和产品外销的作价,客商的资信和协议的履约,以及国外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问题,要运用咨询服务,防止单方从中作弊。同时,还要做好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专业培训等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要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改革现有的经营管理,逐步实现合资合作企业的管理现代化。

    (作者工作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二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