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二轻工业系统试行股份制
黑龙江省二轻工业系统,从去年十月开始部署,今年上半年陆续在35个集体企业中,开展了企业内部财产股份制的试点。
实行厂内股份制,是把企业的全部财产按不同的资金来源,划分出国家股份,联社(部门)股份、集体股份、个人股份。其中集体股份是指企业职工自己创造的积累,如何把这部分积累划分给职工占有,是实行企业内部股份制的中心问题,
实行厂内股份的原则是;第一,只能把企业自己创造的积累分给职工占有,而不能把国家和上级部门(联社)的投资分给职工。第二,划给职工的股份,仍屑集体所有,有效范围只限定在厂内,不准转让、买卖和随意抽出。第三,划分给职工的股份,主要是根据职工本人对创造企业积累的作用和贡献来划分的。划分的依据主要有三条:(1)工龄,指在本企业的工作时间长短(2)技术等级、工作职务管理能力高低;(3)贡献大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比例划分。
划分股份的办法是:将企业自身创造的积累作为股份基金,以此为100,依照上述工龄,技术等级、贡献三个条件按比例进行分配。如工龄股占60%,技术等级股占30%,贡献股占10%等等,这个分配的比例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个人股份的计算方法是,
(1)工龄股份:按在本厂工龄(有的将连续工龄五年算本厂一年工龄)。即用60%的股份基金除以全厂职工工龄总数,得出每一年工龄的股份额,再乘以个人工龄,即为个人的工龄股份。计算公式是:
个人工龄股份=60%股份基金× |
个人的实际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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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职工工龄总数 |
(2)技术等级股份:包括干部的工作职务和管理能力,可按干部的级别同工人的级别换算,也可以按工人和干部本人的基本工资换算。计算公式是:
个人技术等级股份=30%股份基金× |
个人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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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职工技术等级累计数 |
(3)贡献股份:指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成绩显著,和保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财产安全有功者。经协商评定以百分制打分法评分。计算公式是:
个人贡献股份=10%股份基金× |
个人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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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评定的总分数 |
将以上三部分个人应得的股份相加,即为个人应得的全部股份。有的企业还对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分配给一定数额的技术职称和职务股份。有的企业还留出一部分机动股份,留给以后招聘进厂的技术人员。
例如龙江县锅炉厂全部财产为140多万元,其中,国家减免税照顾为105万元,联社投资2.7万元,企业自己创造的积累为32.4万元,将企业的积累作为厂内股份基金,按—卜述办法划分股份的结果是:全厂职工97人,扣除部分机动股份,平均每人分股金3,313元,最高分得7,350元,最低分得1,050元。
按上述办法划分的股份属厂内股份,只划分给本厂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可按在职时的工龄和职务划分股份。原在厂工作的职工现已调离的,其应得的股份不作分配,转入企业公积金。实行股份制以后进厂的新职工,应先以现金入股,在工厂有个人的股份,并从入厂之日起享受企业新积累部分的股份分配。因工作调动,分得的股份不能带走和转让,可继续享受在该厂工作工龄部分的股份分红,其余部分转入企业公积金。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股份分红。职工死亡,其家属可继承20%左右的股份,继续享受股份分红,剩余部分,转入企业公积金。企业破产倒闭,分得股份的职工,可按股份比例享受剩余财产的变价分配权,作为再就业的资金。分得股份的职工,如在生产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出卖本厂专利技术,或受开除,除名处分以及自动离职者,或其它使工厂利益受到损失者,可收回股份证书,取消其股份。
实行股份制后,企业盈利按股份分红,企业亏损按股份抵补。年终有三种分红,一是劳动分红,二是股金分红,三是股份分红。职工集资,属于企业向职工借款,只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付给利息(最高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不参加分红,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劳动分红视企业盈利状况,分红金额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基本工资,股金分红按规定限制在股金额的15%以下,股份分红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按股份分企业留利中生产发展基金部分,记入个人股份账内,使个人股份增殖,退休职工和已调离本厂的职工则不再享受此项分红。二是按股份额分奖励基金部分(先提出股金分红和劳动分红),发给职工现金。计算公式是:
(1)生产发展基金部分个人股份分红= |
企业留利中生产发展基金 |
×个人股份额 |
全厂股份总额 |
(2)奖励基金部分个人股份分红= |
企业留利中奖励基金 |
×个人股份额 |
全厂股份总额 |
有的企业还规定企业税后留利超过上午的,可按超上年的比例适当增加奖金部分的股份分红,股份分红的现金,可高于劳动分红。
例如哈尔滨市不锈钢制品厂文行股份制后,经过测算分红的情况是:今年该厂计划实现利润120万元,上缴所得税后,扣除上缴能源交通、人防费和合作事业基金,以及企业提留,再扣除劳动分红和股金分红,全厂分得股份的(包括退休工人)308人,按上述分红办法每人干均可得股份分红727元,按股份分红基金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的比例,提出589.2元作为生产发展基金记入个人股份名下,预计平均个人可得分红现金为137.8元。但该厂方案中规定,分给职工的现金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劳动分红。企业税后留利超过上年,按增长比例,增加分红的现金,测算结果平均每个职工可实得股份分红现金80多元。龙江县锅炉厂的做法是:国家减免税照顾增加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公积金,不参加股份分红,联社的投资划分股份参加股份分红,企业不再上缴合作事业墓金。
股份分红,只分给分得股份的职工,股份多的多分,股份少的少分。凡属正常调转,长期病休、离退休职工均可享受全部或一部分股份分红。
企业亏损则按股份比例弥补,使个人股份减值,直至赔光个人股份。享受股份分红的职工,如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可按实际情况扣发其年终红利。
(摘自黑龙江省二轻集体企业第二次股份制试点座谈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