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看我国集体经济现状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国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三次公报中有关集体经济状况的数据摘录如下:
一、集体企业34.3万个,占全国企业总数的10.5%
公报显示,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现有集体企业34.3万个、集体联营企业0.6万个、股份合作企业10.7万个,三类共计45.6万个,减少40.2万个,下降46.9%。
二、集体投入的实收资本1.4万亿元,占7.9%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325万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18.2万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集体投入的资本1.4万亿元,占7.9%。
三、集体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2万个,占10.5%
2004年末,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集体企业15.2万个,占10.5%;股份合作企业5.2万个,占3.6%;集体联营企业0.3万个,占0.2%;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0.1万个,占0.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集体企业729.8万人,占7.6%;股份合作企业212.4万人,占2.2%;集体联营企业15.1万人,占0.16%;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0.1万人,占0.1%。
四、集体建筑企业法人单位1.49万个,占1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集体企业1.49万个,占11.6%;股份合作企业0.27万个,占2.11%;集体联营企业0.02万个,占0.16%,;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0.01万个,占0.07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集体企业360.68万人,占12.9%;股份合作企业70.63万人,占2.53%;集体联营企业2.92万人,占0.1%;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4.85万人,占0.17%。
五、集体批发企业和集体零售贸易企业法人单位8.6万个,就业人员143.5万人。
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集体企业8.6万个,集体联营企业0.1万个,股份合作企业2.6万个,三类共计11.3万个,占12.8%;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集体、集体联营和股份合作企业共占12.7%。
六、集体住宿企业和集体餐饮企业法人单位12861个,就业人员30.9万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集体企业12861个,集体联营企业251个,股份合作企业3905个,三类共计17017个,占18.3%;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集体、集体联营和股份合作企业共占9.9%。
(施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