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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
发行时间:200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共 建 共 享 是 社 会 主 义

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

蒋国海

20073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共建共享”的重要讲话,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群众观,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更加明确了我们为谁建设、靠谁建设和谐社会,以及由谁共享和谐社会的问题,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这一重要讲话,丰富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内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共建共享体现了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带领广大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无论是战争年代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人民的利益。经济建设,要着眼于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治建设,要着眼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精神生活质量,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社会建设,要着眼于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建设全体人民各尽职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追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共建共享体现了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

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胡锦涛同志提出,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紧要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坚持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营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党和国家的事业,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取得成功;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切实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巨大智慧和创造力,使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要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把全民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

坚持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办事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三、共建共享体现了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是坚持共建共享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如果和谐社会的成果没有或很少被最广大人民享受到,共建共享为了人民就会落空,共建共享依靠人民就没有基础。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使人民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和谐社会的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人民群众的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物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各种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极大提高。同时,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有所不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是有差异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看病、子女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会影响和谐社会发展,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做好保障义务教育的工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切实改进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市社区医疗发展,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的应予满足的要求,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共建共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
发行时间:2007-10-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共 建 共 享 是 社 会 主 义

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

蒋国海

20073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共建共享”的重要讲话,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群众观,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更加明确了我们为谁建设、靠谁建设和谐社会,以及由谁共享和谐社会的问题,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鲜明特色。这一重要讲话,丰富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内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共建共享体现了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带领广大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无论是战争年代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人民的利益。经济建设,要着眼于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治建设,要着眼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精神生活质量,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社会建设,要着眼于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建设全体人民各尽职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坚持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追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共建共享体现了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

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胡锦涛同志提出,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紧要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坚持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营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党和国家的事业,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取得成功;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切实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巨大智慧和创造力,使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要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把全民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

坚持依靠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办事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三、共建共享体现了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是坚持共建共享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如果和谐社会的成果没有或很少被最广大人民享受到,共建共享为了人民就会落空,共建共享依靠人民就没有基础。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使人民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和谐社会的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人民群众的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物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各种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极大提高。同时,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有所不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是有差异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看病、子女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会影响和谐社会发展,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

坚持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做好保障义务教育的工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切实改进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市社区医疗发展,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的应予满足的要求,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